跳至內容

吳欽 (正德進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吳欽
大明湖廣按察司僉事
籍貫浙江嚴州府淳安縣
字號字敬夫
出生天順四年(1460年)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繼娶邵氏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吳欽(1460年—?年),字敬夫浙江嚴州府淳安縣人,官籍。

生平

[編輯]

治《春秋》,由國子生中式戊午科(1498年)浙江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年四十九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五名,第三甲第三十二名進士[1][2]。授丹徒縣知縣,歷官刑部署員外事主事,十四年(1519年)三月升湖廣按察司僉事。

雲峰書院在太平鄉,《淳安縣誌》:宋進士吳攀龍建,後人吳欽重建。

家族

[編輯]

曾祖吳昶。祖父吳士才,封刑部主事。父吳倬,雲南按察司按察使。母程氏,封安人。慈侍下,弟鍾、鈺、𨫼、釗、鍈、銓、鐸、鏜[3]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