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聚落,又稱農村居民點、鄉村居民點、農村居住區、農村定居點,其定義因國家而異。在某些國家,農村聚落是指由政府部門(例如美國普查局)定義為農村地區的任何居民點。在其他國家,傳統上農村聚落不包括城鎮。
農村聚落的常見類型有村莊、小村莊和農場。
自1956年7月6日起,馬來西亞的農村聚落由聯邦土地發展局(英語:Federal Land Development Authority)負責管理。
農村居民點(俄語:сельское поселение)是俄羅斯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基層行政區劃類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