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子
交子,是中國北宋時四川省流通的紙幣,是世界上最早「正式」發行的鈔票。[1]宋真宗時(997~1022年)始於民間出現,最初由商人發行,後改由官府印發相當於法定貨幣,以鐵錢為本位,交易和納稅行用均不受限制。在宋仁宗初行時交子開始存在貶值壓力,徽宗崇寧至大觀(1102~1110年)年間,由於戰爭頻繁,而出現明顯通貨膨脹[2]等危機,同時也使社會喪失對貨幣的信心,造成交子通貨職能隨即消失。[3]宋廷於崇寧三年(1104年)詔令第四十一至四十三界交子不再收兌,流通遂停止,大觀元年(1107年)易交子名為錢引。[4]
釋義及分類
[編輯]交子是古代四川省的俚語,其中「交」是「雙面印刷」的意思,詞語的意思解釋為雙面印刷的票券或憑證。
交子又有「官交子」和「私交子」之分,私交子是民間流行的票據,官交子是朝廷成立交子務後的官方紙幣。
形制及使用方式
[編輯]交子通常會印製屋、木、人、物等圖案,用統一的紙張,金額則是填寫的,隨時可以兌換,但收手續費。時除成都外,各地均有交子分舖。不過後因有交子戶詐偽,導致擠提,最終交子的印刷權改由官辦。[5]除法律規定的本位制度外,交子的主要回贖方法為兌界,以二年為一界,及三年兌收前界。[4]
產生背景
[編輯]宋太祖後開寶三年(965年),下令回收四川的黃金、白銀和銅錢,運往中央,鑄造鐵錢代用,在雅州設置錢監鑄行鐵錢,並禁止帶銅錢入四川。於是鐵錢成為四川的主要貨幣。但因為鐵比銅廉價,鐵錢價值較低,重量更高,鐵錢1000文重約25斤,商人經常要用馬車載運鐵錢——笨重的金屬製貨幣無論攜帶與流通上,均不太方便發達商業的實際需要[5],而商品貿易活動日益繁榮,市場對錢幣的需求量驟增。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宋廷解除銅錢入川之禁,但禁鐵錢出川。此後由於納稅徵收銅錢,導致鐵錢充斥市場,鐵錢既笨重難攜以致遠,又因私鑄多而流通受阻,因而引發了交子的產生。[4]
歷程
[編輯]交子最初產生於四川當地民間的自由發行,在其使用獲得市場認可後,發展成由富商聯合發行(約1008年–1016年)。[5]四川成都大商家在各地聯合設立交子鋪戶,只要存款人預先存銀子到鋪戶、交付手續費,便可在指定商家消費。[6]交子面額由一貫到十貫不等,發放時臨時填寫,「書填貫文,不限多少,收入人戶見錢,便給交子」。起初限四川,之後普及。民眾往往將鐵錢寄存在「交子鋪」中,換取票據交子,並在日常生活中用作交易。[7]
鋪戶又改印固定幾種面值,有五貫、十貫兩種,如此類似今天的紙幣。不久又改為一貫和五百文。交子紙張用成都本地水紋紙印製,正反面都印有圖案。[6]用紅黑兩色,加上鋪戶押字,各自以秘密記號和圖樣來達到防偽的功效。[8]
益州知州張詠對交子鋪戶進行整頓,指定專由以王昌懿為首的十六家富商聯保特許經營[9],發行原有定額,每兩年整為一界[10],到期造新換舊[11],嚴禁民間私造。舊版交子兌換期限為一年,即發行滿三年後自動作廢,損失自行負責。[6]交子上除防偽圖案,還加蓋「益州交子務」「益州觀察使」等官印。北宋朝廷每年準備三十六萬貫鐵錢作為儲備金。
交子鋪將寄存的財物投資於邸店業務,由於過度投資,使交子難於兌換,多次發生擠兌的騷亂,「以至聚眾爭鬧,官為差官攔約,每一貫,多隻得七八百」[12],「富者資稍衰不能償所負、爭訟數起」[13]。甚至天禧四年(1020年)益州知州寇瑊一度下令取締交子,並將交子鋪封閉。[14]
作為官府貨幣
[編輯]當時宋朝因與西夏和遼交戰,軍費增加,天聖元年(1023年)下令交子鋪停止發行交子,已發行的交子全部回收,改由朝廷設益州交子務,由國家壟斷發行交子,即「官交子」,官交子規定均比照私交子,同樣以紅、青、黑三色銅版套印,亦有密碼花押,並加蓋本州州印。[15]交子遂取代鐵錢,成為四川的主要貨幣。
天聖元年(1023年)宋仁宗趙禎登基,劉娥臨朝稱制,轉運使薛田建議朝廷設置益州「交子務」[16],自二年二月發行「官交子」[17]。熙寧初年,偽造交子等同於偽造官方文書。熙寧二年(1069年)閏十一月,詔置交子務於潞州。熙寧五年,戴蒙建議將每界交子行用期延長到兩屆(四年),發行額等於增長一倍,此後交子開始貶值[18]。陝西等地也曾一度使用交子。南宋初年,淮南路發行過兩淮交子,簡稱「淮交」。
北宋政府規定「官交子」兌換儲備金有鐵錢三十六萬貫,以避免私交子使用時期,因交子戶挪用準備金,導致紙幣無法兌現。[19]官交子的發行有一定的上限,第一界官交子發行總額為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貫。[20]官交子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交界的時間至今仍有爭議,一般以為早期為二周年一界[21],從第一界至第二十四界均守此制。自第二十五界起改交子兩界並用,發行量實際上增加一倍,也就是四年二界的說法,也有三年一界之說[22]。交子面額單位起初是1-10貫,為了方便流通,滲入民間,後來將面額單位調整為1貫和500文。
濫發貶值至更名
[編輯]宋哲宗時,無限制地增印,交子貶值更厲害。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每界交子發行量增至1406340貫[23],由於新舊兩界並行,實際上相當於每界發行2812680貫。元符元年(1098年),「增四十八萬道」,每界發行量增至1886340貫[24]。
宋徽宗大觀元年夏(1107年)改交子為錢引,大量發行,四月甲子(1107年5月2日)舊交子皆毋得兌[25][26][27]。除四川、福建、浙江、湖廣等地仍多沿用「交子」外,其它諸路均改用「錢引」。
宋理宗時,交子與錢引發行滿九十九界[28],又改發三料川引。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Ebrey, Walthall, Palais, (2006). East Asia: A Cultural, Social, and Political History.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pg.156; Bowman, John S. (2000). Columbia Chronologies of Asian History and Cultur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g.105; Gernet, Jacques (1962). Daily Life in China on the Eve of the Mongol Invasion, 1250-1276.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0-8047-0720-0. pg.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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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 6.1 6.2 國晶. 宋朝游历指南.
- ^ 《誠齋集》卷129《陳擇之墓志銘》:「初,蜀之民私以楮券為貨,謂之交子。至天聖中,官始權之,再歲一易,謂之交界。」楊冠卿《客亭類稿》卷9《重楮幣說》:「西州之楮幣,其便用亦東州之楮幣也;東州之銅錢,其流通亦西州之鐵錢也。何西州用之百年而無弊,貿百金之貨,走千里之途,卷而懷之,皆曰鐵不如楮便也。……銅者人之所貴,鐵者人之所賤,故蜀之鐵與楮並行而無弊。……夫蜀之立法,則曰:租稅之輸,茶、鹽、酒酤之輸,關市澤梁之輸,皆許折納,以惟民之便。此一法也,又有一法焉,賤則官出金以收之,而不使常賤,貴則官散之,以示其稱提。使之勢常平,而無此重彼輕之弊。夫如是則楮與鐵常相權,而公與私常相濟,何弊之有哉!」
- ^ 《楮幣譜》載,私交子「表裏印記,隱秘題號,朱墨間錯,私自參驗書緡錢之數」。
- ^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16《四川錢引》說:「四川錢引,舊成(都)豪民十六戶主之。」
- ^ 《湘山野錄》卷上說:「公(張泳)以劍外鐵緡錙重,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緡,以三年一界換之。始祥符辛亥(四年),今熙寧丙辰(九年),六十六年,計已二十二界矣。」《山堂群書考索》後集卷62《財用門·楮幣類》引《神宗寶訓》之說卻有不同:「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緡,以三年為一界而換之。始祥符之辛亥,至熙寧之丙辰,六十五年,三十二界。」
- ^ 南宋袁甫《蒙齋集》卷七《論會子札子》:「當換界之時,差內外兩場官吏辨驗真偽,互相考核,方與交收。……民間知將來換會之時,偽會必不逃兩場辨驗,自然偽會不至通行。」
- ^ 《宋朝事實》
- ^ 《全蜀藝文志》
- ^ 《宋朝事實》記載:「知府事諫議大夫寇瑊奏:臣到任,誘勸交子戶王昌懿等,令收閉交子鋪,封印卓,更不書放。直至今年春,方始支還人上錢了當。其餘外縣有交子戶,並皆訴納,將印卓毀棄訖。乞下益州,今後民間更不得似日前置交子鋪。」
- ^ 《蜀箋譜》:「大觀元年五月,改交子務為錢引務,版鑄印凡六:曰敕字、曰大料例、曰年限、曰背印,皆以墨;曰青面,以藍;曰紅團,以朱。」
- ^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16《四川錢引》說:「四川錢引,舊成(都)豪民十六戶主之。天聖元年冬,始置官交子務(十一月戊午),每四年兩界,印給一百二十五萬緡。」
- ^ 《楮幣譜》說:「始置益州交子務,時天聖元年十一月也。自二年二月為始,至三年二月終,凡為交子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貫,其後每界視此數為準。交子舊以二月二十日起界,清獻公(趙扦)為記時,已遷至七月也。熙寧五年,續添造一界,其數如前,作兩界行使,從監官戴蒙之請也。」
- ^ 呂陶說熙寧十年(1077年),彭州一帶「在州現今實直,第二十七界交子賣九百六十」,「第二十六界交子賣九百四十」(《淨德集》卷1《奏為官場買茶虧損園戶致有詞訴喧鬧事狀》)。蘇轍在宋哲宗初說,交子「近歲止賣九百以上」(《欒城集》卷36《論蜀茶五害狀》)
- ^ 《宋史·食貨志》記載:「大凡舊歲造一界,備本錢三十六萬緡,新舊相因。」
- ^ 《蜀中廣記》引《楮幣譜》記載:「(第一界交子)自(天聖二年)二月為始,至三年二月終,凡為交子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貫,其後每界視此數為準。」
- ^ 《誠齋集》卷一二九《陳擇之墓志銘》云:「至天聖中,官始權之,再歲一易,謂之交界。」
- ^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記載:「自天聖立川交子法,每再歲一易」,但李心傳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又說:「天聖間,立川交子法,三歲一易。」;北宋僧人文瑩著《湘山野錄》還有「六十五年二十二界」的說法,另《群書考索》引《寶訓》的記載稱「六十五年三十二界」,但這些講法卻很難推論出官交子實始於天聖元年(1023年)。
- ^ 《蜀中廣記》卷67引《楮幣譜》
- ^ 《蜀中廣記》卷67引《楮幣譜》
- ^ 《宋史》卷181《食貨志》載:「大觀元年,詔改四川交子務為錢引務。……以四十三界引准書放數,仍用舊印行之,使人不疑擾。」《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16《四川錢引》載:「大觀元年夏,改交子為錢引(四月甲子),舊交子皆毋得兌。」
- ^ s: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二十七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云:四川改行錢引法。案:《續通鑒編年》雲此條在三月,而《編年備要》載四月改行錢引法。
- ^ 建炎雜記 : 甲集卷十六 - Chinese Text Project. ctext.org. [2022-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30) (英語).
四川錢舊成都豪民十六戸主之天聖元年冬始置官交子務十一月戊子每四年兩界印給一百二十五萬總崇觀間夾兩用兵興増至二千四百三十萬緡崇寧元年増二百萬二年又増一千一百四十三萬四年又増五百七十萬大觀元年又増五百五十四萬由是引法大壊每兊界以四引而易其一蔡京患之大觀元年夏改交子為錢引四月甲子舊交子皆毋得兊三年秋詔復以天聖年額為凖
- ^ 張端義《貴耳集》卷下說:「乖崖張公(詠)帥蜀時,請於朝,創用楮幣,約以百界。……七、八年前,已及九十九界。」
書目
[編輯]- 加藤繁著,吳傑譯:《中國經濟史考証》(台北,華世出版社,1976),〈交子的起源〉,頁467-478。
- 高橋弘臣著,林松濤譯:《宋金元貨幣史研究——元朝貨幣政策之形成過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 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