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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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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目違反兩岸四地規則

不能寫2024年台灣國會改革爭議,建議改寫2024年中華民國國會改革爭議,維基百科歷來從不政治表態,沒有政治立場--60.248.161.75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2:40 (UTC)

CNN衛報等國際媒體皆以「台灣國會」稱之,且台灣國會改革是指「台灣」的「國會改革」,無關立場問題--Kanshui0943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3:25 (UTC)
parliament不專指國會,也可以指地方議會,可以改成「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3:40 (UTC)
蘇格蘭議會的英文是Scottish Parliament。--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3:56 (UTC)
中維有兩岸四地規則,所以沒辦法這樣寫--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4:45 (UTC)
改成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也行--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4:46 (UTC)

濫用兩岸四地規則就是一種政治立場,中維兩岸四地格式手冊的重點是中立地表述尊重各地域的現實,而非維護中國一體性的政治原則。現實是國際媒體與台灣媒體及其閱聽人都選擇並且接受以台灣國會表述台灣國會,而少有寫中華民國國會者,因此不應該糾結把台灣國會寫成「中華民國」國會。--Dolphinforest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0:33 (UTC)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本)島。1949年之後,「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但兩種情況除外:
在提及由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金門、馬祖(連江),以及東沙群島、太平島等非臺灣附屬島嶼時,不宜使用「臺灣」一詞代指中華民國,如「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不宜寫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等。
在指代具體的政府機關和職位(如「中華民國行政院」、「中華民國總統」;包含用於國籍的情形,詳見中國大陸近現代人物國籍表述原則),或是會產生歧義(如「中華民國鐵路建設始於1912年」)時,不宜使用「臺灣」一詞代指中華民國;若單一條目內的「臺灣」一詞指涉對象相同,則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臺灣」指涉政權為何(條目和分類標題除外)。--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0:43 (UTC)
政府機關不准使用台灣謝謝--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0:43 (UTC)

圖片版權不相容

@Kanshui0943你再度上傳File:Taiwan protester at Legislative Yuan.jpg,然而圖片出處的作者聲明是這樣的「本人拍攝新聞類照片均採CC BY-SA-NC 4.0授權條款」,這與共享資源的授權不相容。--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13:18 (UTC)

我今天已向原拍攝者詢問,且他也已將授權信寄至官方--Kanshui0943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13:18 (UTC)

在討論出共識前暫時不要調整標題,共識形成前暫時使用暫定的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名稱

針對某人想改名立法院擴權爭議事件,是否使用"擴權"或"改革"需要形成共識,請不要擅自改名,應該先討論,或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謝謝你配合--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5:12 (UTC)

感覺可以改成2024年立法院改革擴權爭議?--雨朝Talk#なんで春日影やったの!? 2024年5月22日 (三) 15:43 (UTC)
我覺得字太長,而且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就已經包含了是否擴權--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01 (UTC)
剛剛看到已經建立新的條目反立法院擴權運動。個人建議,不妨參考反修例運動逃犯條例的編纂方式: 1. 本條目改成以「法案」為描述中心,留下:立法背景、目的、法案內容、審議過程、各方評價等內容就好。 2. 立法院外抗爭的描述移到反立法院擴權運動條目,同時「民主倒退,公民搶救」521行動也可以考慮整併到「反立法院擴權運動」條目中。--Szeronine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7:32 (UTC)
暫時先別拆分,等立法院外抗爭變多了,資料豐富,再拆分不遲,立法院外抗爭的還不足以,可以獨立成新的條目像反修例運動一樣--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7:39 (UTC)
「民主倒退,公民搶救」521行動,重要性滿高,是首次萬人遊行,其實可以保留--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7:41 (UTC)
反修例運動,也有類似「民主倒退,公民搶救」521行動這個條目--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07:42 (UTC)
建議可以參考中央社中性詞彙「國會職權修法」或「立法員職權修法」爭議之類的
https://www.cna.com.tw/topic/newstopic/4488.aspx--Kisaka330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4:34 (UTC)
*錯字「立法院職權修法」--Kisaka330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4:38 (UTC)
其實本條目符合中立性,所以不中立性不存在--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4:56 (UTC)
請問「本條目符合中立性」的理由?--Szeronine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25 (UTC)
法案叫2024年國會改革法案,所以不中立在哪--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26 (UTC)
修法的法案名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供參考。國民黨及民眾黨稱「國會改革」,民進黨稱「國會擴權」,建議使用中立用字「立法院職權」修法。--Kisaka330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40 (UTC)
誰說這次只有要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明就是要預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KOKUYO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3:32 (UTC)
[1]https://tw.news.yahoo.com/%E5%8F%B0%E7%81%A3%E7%AB%8B%E6%B3%95%E9%99%A2%E6%94%B9%E9%9D%A9%E6%B3%95%E6%A1%88%E5%BC%95%E7%99%BC%E7%9A%84%E7%88%AD%E8%AD%B0-%E4%BD%A0%E5%8F%AF%E8%83%BD%E6%83%B3%E7%9F%A5%E9%81%93%E7%9A%84%E4%BA%94%E5%A4%A7%E9%97%9C%E6%B3%A8%E9%BB%9E-120540627.html
[2]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111517
[3]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96649--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47 (UTC)
[4]https://focustaiwan.tw/politics/202405180010--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51 (UTC)
[5]https://www.reuters.com/world/asia-pacific/taiwan-lawmakers-exchange-blows-bitter-dispute-over-parliament-reforms-2024-05-17/--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53 (UTC)
國會改革是沒有特定立場媒體還有外媒普遍用法,中央社英文網也有用--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56 (UTC)
所以不中立性不存在--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6:57 (UTC)
[6]--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05 (UTC)
[7]--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09 (UTC)
稱之為立法院改革法案或提案應該更為精確。--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14 (UTC)
我有提議改成2024年立法院改革法案爭議或維持原狀--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18 (UTC)
原來如此,因為我想直接帶入重點就直接下拉了,個人認為加進名詞之後相對中性且保留點評空間。--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27 (UTC)
你的提議是不錯,只要要有人是否同意改成2024年立法院改革法案爭議,壓倒性共識,但不需要全同意,就可以改名,我是不反對改成2024年立法院改革法案爭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33 (UTC)
這次修法的名稱應當用主流媒體使用的專有名稱,無論是「國會改革法案」、「國會改革五法」或「國會職權修法」,而不是自己發明一個幾乎被當成專有名詞使用的「立法院改革法案」。--KOKUYO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3:39 (UTC)
2024年中華民國國會改革法案爭議跟2024年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中華民國),或2024立法院改革法案爭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4:05 (UTC)
主流媒體使用的專有名稱,也有使用立法院改革法案,外媒跟中央社英文網都有使用--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4:07 (UTC)
說自己發明當成專有名詞使用,不要搞笑--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4:08 (UTC)
用Google搜尋就知道被當成專有名詞廣泛使用的是哪一個,還當成兩個都是一樣使用狀況的專有名詞?
限定搜尋「國會改革法案」:約8,260,000筆(不限定國家/地區)、約1,420,000筆(限定台灣)
限定搜尋「立法院改革法案」:約12,700筆(不限定國家/地區)、約2,490筆(限定台灣)--KOKUYO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07 (UTC)
2024年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中華民國)--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09 (UTC)
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一定要寫國家,否則會有歧義,而且兩岸四地規則,只能寫中華民國,因為維基百科園原則上不表態政治立場--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4:14 (UTC)
改成「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院職權修法爭議」如何?--148.252.128.46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4:52 (UTC)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不太適合--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4:56 (UTC)
可以用「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院相關修法爭議」把它們都包括住嗎?--148.252.128.46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5:02 (UTC)
哪個修法???--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5:05 (UTC)
2024年中華民國國會改革法案爭議跟2024年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中華民國),或2024年立法院改革法案爭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5:06 (UTC)
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院相關修法爭議不精確--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5:07 (UTC)
我本人是建議2024年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中華民國)--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5:08 (UTC)
另外,明明專有名詞就是照專有名詞的寫法即可,根本沒不存在您所謂的一定要加國家。照您的講法,「萬年國會」、「國會縱火案」、「國會議員核心小組」、「國會台灣連線」些條目名稱都不能用了。--KOKUYO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14 (UTC)
去年以色列司法改革,實際上是遏制司法權的「劣質改革」,條目也沒改名叫以色列行政(或立法)擴權爭議。「立法院(國會)改革爭議」之類名稱,兼顧法案改革之名、爭議之實,我想名字可以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6:16 (UTC)
至於要不要用「國會改革」或「國會改革法案」,要不要寫「中華民國」,都可以商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6:18 (UTC)

參考資料

  1. ^ 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 2024-05-17 [2024-05-2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拆分問題

@HYHJKJYUJYTTY、@Txkk、@日期20220626想請問諸位覺得要將條目內那些資料拆分至反立法院擴權運動呢?--Kanshui0943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24 (UTC)

立法院外抗爭的還不足以,可以獨立成新的條目,再然這抗爭很容易受到立法院改革影響,以及後續是否有很多大型集會,目前已知只有1個大型集會,今天第二個,不夠多,反立法院擴權運動很容易面臨存廢問題,等資料豐富再說,我本人是先暫時不拆分,任何況還有支持立法院改革集會--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7:27 (UTC)
兩者都是彙整式條目,反而應該合併,具體運動條目應個別完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5:47 (UTC)
沒錯,合併比較合理,建議合併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5:55 (UTC)
@HYHJKJYUJYTTY我已經先將兩者內容合併,並保留資訊框並列。另外剛剛看到自由時報報導本站編者自行給運動「取名」,為避免原創研究繼續擴散,現階段合併也是較妥當的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6:09 (UTC)
我記得是葉又嘉取的,被官方集會注意到了,太丟臉了--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12 (UTC)
不過資訊框可能也整合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6:12 (UTC)
沒錯也整併--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12 (UTC)
又想了一下,畢竟以色列司法改革及反司法改革示威也拆分成兩篇條目,若此條目內容繼續擴充,則或可考慮重新拆分;至於拆分出來抗議的部分,可以考慮直接在「民主倒退,公民搶救」521行動或原反立法院擴權運動條目擴充,並改為適當名稱、篇幅分配也要整理。副知@KOKUYO。——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6:33 (UTC)
反司法改革示威是有長期知名度,而且有連續大型集會,這反國會改革活動,是否後續像反司法改革示威一樣,要打問號,目前只有兩場大型集會,再然很容易受到國會改革影響而結束,而且三讀之後,會不會繼續,還是就結束了,值得觀察,等豐富再說--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41 (UTC)
抱歉但我覺得這樣有點麻煩,現在我們正在精簡這裡的文章避免雜亂,如果到時候又要分出去就得把精簡掉的東西寫回來--Kanshui0943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44 (UTC)
那就繼續合併樣子--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48 (UTC)
只是資訊框要合併--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49 (UTC)
那暫時就在此條目寫,之後再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7:30 (UTC)
沒錯--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7:38 (UTC)
有人把反立法院擴權運動重定向,退回,先葉又嘉,之後是Koika,說本討論還沒有共識--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20:44 (UTC)
希望建立共識,暫時合併這,之後再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20:45 (UTC)
@Koika葉又嘉今天早上兩條目合併前,我有特地檢查過內容,兩者基本上有很大重疊,而後者彼時篇幅寥寥、且尚無新意,不利於讀者集中查閱抗議資訊;加之以阻止葉氏原創研究名稱擴散至現實使用,故有此操作。若此後篇幅足夠,打算要拆分內容,還是建議先討論(尤其建議應先行商定相關條目名稱),謝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5日 (六) 01:42 (UTC)
Koika表示經查討論仍在進行中 尚未形成共識 另依照 Wikipedia:條目拆分 條目可自行分割 ,所以反立法院擴權運動重定向,又退回--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6:08 (UTC)
要不要希望建立共識,暫時合併這,之後再議,還是內容已經合併,反而是原條目拆分應當要先討論--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6:10 (UTC)
Koika表示拆分討論尚在進行中 ,所以反立法院擴權運動重定向,又退回,說我們應該要停止編輯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5:40 (UTC)
要不要希望拆分討論建立共識,暫時合併這,之後再議,還是內容已經合併,遏止進一步資訊污染,社群先討論再決定如何拆分條目--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5:41 (UTC)

關於民調

@HYHJKJYUJYTTY,或許您覺得全部揭露過於瑣碎,但民調的結果(%數)確實取決於問卷怎麼設計,揭露對讀者的判斷有所助益,也可以用來檢視任何「結論」的合理性。我這麼做有我的用意,我對此民調抱持異議,我不認同其他媒體引述此民調的總結方式。第一個問題側重在肢體衝突這個面向,第二個問題僅侷限於一個條文;這些問法具有目標性,而不足以分別代表整起衝突、整套「藐視國會罪」制度(如,裁罰事由誰認定[8],此面相係屬攸關卻沒被涵蓋)。第二個問題的問法尤其奸詐,而且已經被泛藍媒體作為材料了([9][10])。民調主辦方台灣民意基金會的董事長游盈隆,是本民調判讀、解析的人,他亦並非完全沒有立場。Seanetienne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24 (UTC)

問卷怎麼設計這已經維基學院範圍了,結果就好--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26 (UTC)
維基百科不適合收錄--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6:27 (UTC)
正確的寫法是提供民調摘要,並同時提供可靠來源中有關該民調的正反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4日 (五) 16:35 (UTC)

提案移動條目至「反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條文修正草案二讀通過運動」

報告院會,由於本次事件極類似於歷史上各反對法案修訂之社會運動,故提案比照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之形式,採標準化條目名「反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二讀通過運動」,內文粗體以「反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條文修正草案二讀通過運動」為主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Champsing§有事找我就來留言吧 2024年5月24日 (五) 16:59 (UTC)

(+)贊成Champsing§有事找我就來留言吧 2024年5月24日 (五) 17:06 (UTC)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不太適合--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7:11 (UTC)
(!)意見。抑或,採用戰爭的模式,將本條目命名為「反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條文修正草案二讀通過運動」,屬「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之一部分。Champsing§有事找我就來留言吧 2024年5月24日 (五) 17:15 (UTC)
不是只反二讀吧,也不夠精確--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7:25 (UTC)
立法院外抗爭的還不足以,可以獨立成新的條目,再然這抗爭很容易受到立法院改革影響,以及後續是否有很多大型集會,目前已知只有第2個,不夠多,反國會改革運動很容易面臨存廢問題,等資料豐富再說--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7:28 (UTC)
我的建議是先撤,因為有共識是暫時就在此條目寫,之後再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7:36 (UTC)
(-)反對。本條目的重點在於系爭法案本身以及其審查過程,抗議行動屬於對前者的回應,兩者不應混為一談(兩者關係同 en:2023 Israeli judicial reformen:Reactions to the 2023 Israeli judicial reform)。同HYHJKJYUJYTTY意見,先記載在這裡,等豐富到不及列載再分出去也不遲。另外,我主張將集會行動獨立歸納於一個標題下,反對現行與院會混編的呈現,因為除了日期配合外,看不出兩者在進展方面的連帶關係(有院會就有抗議,但院會的進展不影響抗議行動的內容,抗議行動也沒有直接改變院會的進展)。關於「民主倒退,公民搶救」521行動條目,此僅為單日之抗議活動,其時程、訴求沒有特殊到需要一字不漏呈現,提供引用以利讀者查考足矣,其他資訊本條目即可勝任。Seanetienne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8:33 (UTC)
青鳥行動資訊框無法在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直接編輯,可以參考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可以直接編輯--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9:36 (UTC)
還有「反立法院擴權運動」、「青鳥行動」不要再取這個名,請改名,因為管理員確定是原創研究了--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9:37 (UTC)
這樣好多,但無法直接編輯,傷亡不要寫(截至2022年5月24日),要寫2024--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9:38 (UTC)
@HYHJKJYUJYTTY加一個navbar模板就可以閱論編了。--Champsing§有事找我就來留言吧 2024年5月24日 (五) 19:47 (UTC)
上面那個正式名在正式定名前先不要動,暫定把「抗議活動」這樣取名,跟「爭議」(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區分開Champsing§有事找我就來留言吧 2024年5月24日 (五) 19:49 (UTC)
(○)暫時保留,目前立法院審查過程以及反修法運動之間兩者的話題熱度都是相當的,跟香港立法會場內冷、場外熱的情況有所區別,所謂青鳥行動資訊框併陳至此條目是否妥當亦尚待討論(包括其名稱)。--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21:24 (UTC)
(-)反對:原創研究,且不符合「常用名稱」等命名常規原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5日 (六) 01:31 (UTC)
(!)意見:現在風傳媒有青鳥行動非源自維基的說法,是否可以算是非原創研究?--Kanshui0943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2:29 (UTC)
(!)意見:我覺得不太行,我看到比較宣傳的是自由時報三立新聞比你那份更早都是引據維基,但主辦單位對此似乎也不太熟悉,如果維基只求便利性為特定命名者推動被動正名是不太妥當的先例。——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40 (UTC)
(-)反對:這反國會改革活動,是否後續像反司法改革示威一樣,要打問號,目前只有兩場大型集會,再然很容易受到國會改革影響而結束,而且三讀之後,會不會繼續,還是就結束了,值得觀察,等豐富再說,命名確實有原創研究--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1:37 (UTC)
(-)反對:條目太長,而且不太通順——Moshirk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5:39 (UTC)

要不要試著恢復到模板被刪去之前的版本呢?

注意到之前的模板被刪去,並加入了比如「惟少數派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則以「國會擴權」稱之而反對」這種明顯帶有立場的語句,有違百科全書的編寫方法。

之前的版本似乎更好看也更客觀和中立一些--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00 (UTC)

我就不知道啊,明明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也是如此處理,怎麼拿到這裡就兩套標準?Champsing§有事找我就來留言吧 2024年5月25日 (六) 05:32 (UTC)
還被提存廢討論,不過如果社群認為主頁面在還沒有更明朗資訊以前維持現狀,尊重社群看法。那我就將部分模板資訊遷移過來。--Champsing§有事找我就來留言吧 2024年5月25日 (六) 05: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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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位)

新增內容

建議將外交家雜誌報導加入到外媒報導欄位中--AugustusHsu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20:07 (UTC)

5月24日,《外交家雜誌》標題:國際學者對台灣提出的立法改革敲響警鐘(International Scholars Sound the Alarm Over Legislative Reforms Proposed in Taiwan),30位學者的公開信表達了「對議會改革的強烈關注和失望」。--AugustusHsu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20:18 (UTC)
請參見我和Kunamazuka製作的模板:https://zh.m.wikipedia.org/wiki/Template:青鳥行動資訊框
昨天突然被User:Ericliu1912刪掉了,而且提出了存廢討論--61.228.69.29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01:39 (UTC)
模板中包含了相關的內容,也許可以搬過來用
另外,裡面的人物資訊需要用Google一個一個搜索名字,補充出處--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04:20 (UTC)
先將該模板內容複製一份在此,以供參考:
「青鳥活動資訊框」
反立法院擴權運動
Demonstration against the Legislative Yuan’s expansion of powers[1] And Related Acts Amendment Bill Movement
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的一部分
由上而下
  • 中華民國國旗與立法院識別標誌
  • 5月21日,從臺大醫院俯瞰立法院外集結的抗議群眾
  • 5月24日,泛綠人士在東京池袋發起的示威活動
  • 抗議者舉起10年前象徵「希望」「和平」與「自由」的向日葵
  • 5月24日,立法院院會以舉手方式表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51條的黨團提案,民進黨團於議場中央高喊要求記名表決
日期整場運動
2024年5月17日 (2024-05-17)開始至今[a]
大規模爆發
2024年5月21日 - 至今(6個月28天)/2020年6月
地點
25°2′37″N 121°31′10″E / 25.04361°N 121.51944°E / 25.04361; 121.51944 地圖
起因
方法和平示威集會遊行
狀況每週二、五立法院召開院會時,聚集於立法院附近示威抗議
衝突方
反對修法方


反對修法方
國際支持
    • 前任或現任駐台機構成員
      • AIT前處長司徒文(William A. Stanton)
      • AIT前處長楊甦棣(Stephen Young)
    • 學者或學術機構
      •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 國際關係殊榮教授、中國問題資深專家 胡克禮(Christopher Hughes)
      • 台灣花蓮國立東華大學訪問學者、布魯塞爾自由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歐洲議會(EP)東亞政治專家顧問 Zsuzsa Ferenczy
      • 美國律師 加州律師協會會員 Michael Fahey
      • 美國台灣人事務公會 前會長 (FAPA) 楊英育
      • 亞洲自由民主委員會 CALD 首席執行長 Celito Arlegue
      • 美國喬治梅森大學教授、臺灣民主刊物創刊人、亞洲問題研究生導師、前荷蘭外交官 韋傑理 (Gerrit van der Wees)
      • 香港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 單仲偕 (Chung-Kai Sin),因修例風波期間擅自組織集會被判緩刑兩年
      • 柬埔寨反對黨核心領袖 Sam Rainsy,2021年3月1日 柬埔寨法院在桑蘭西缺席的情況下判處其入獄25年,並剝奪其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Taipei Times」 編輯 Michael Turton
      • 歐洲安全政策價值中心臺灣辦事處主任、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研究碩士、美國里士滿大學政治學與中國研究學士 Marcin Mateusz Jerzewski
      • 夏威夷大學 中國研究中心教授 Bill Sharp
      • 大西洋理事會中國研究中心、澳洲中國研究中心、美中台三方關係研究資深教授 Wen-ti Sung
      • 渥太華大學 台灣原住民暨原住民權利政治人類學教授 Scott E. Simon
      • 格里菲斯大學國際商務與亞洲研究系、加州大學人類學博士 David Schak
      • 華盛頓特區 世界政治研究所、資深中國大陸與台灣問題專家 John J. Tkacik
      • 華盛頓特區 中國軍事分析與數據化研究組織 Benjamin Lewis
      • 魯汶大學 歐洲安全與發展政策研究所 中台問題資深專家 Lutgard Lams
      • 渥太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政治學院正教授暨台灣研究主席 André Laliberté
      • 臺灣國立政治大學 訪問學者 Guermantes Lailari
      • 美國聯邦台灣公共事務協會主席 Su-mei Kao
      • 盧布爾雅那大學亞洲研究系助理教授兼台灣研究中心主任 Sasa Istenic
      • 密蘇里大學教授 Bob I. Yang
      • 溫哥華溫莎大學與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 中國歷史 暨 中國法律榮休教授 Clive Ansley
      • 哥本哈根 Taiwan Corner 協會主席 Michael Danielsen
      • 邁阿密大學政治學教授、外交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FPRI亞洲計畫的高級研究員 美國國會圖書館遠東高級專家 海軍部長亞洲政策顧問、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委員 June Dreyer
      • 倫敦經濟學院(榮譽退休) Christopher Hughes
      • 華盛頓特區參議員克萊本·佩爾 (Claiborne Pell)之前幕僚長 Thomas G. Hughes
支持修法方



支持修法方
    • 泛藍陣營支持者
    • 白色陣營支持者
    • 支持修法民眾

國際支持
領導人物

青島東路集會主辦方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傷亡
死亡0人(截至2024年5月24日 (2024-05-24)
受傷6人(截至2024年5月24日 (2024-05-24)
刑事控告0人(截至2024年5月 (2024-05)
罰金0人(截至2024年5月 (2024-05)
以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6日 (日) 20:08 (UTC)

備註

  1. ^ 自立法院開始審議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案開始至今

參考資料

建議條目標題下方概述,比照「2017年台灣勞動基準法修正爭議」。

報告院會,本次法案修正爭議,跟2017年台灣勞動基準法修正爭議的性質接近,故提案「條目標題下方概述」比照前述條目之形式。 個人認為本條目內容是由多個事件、爭議所構成,不是一個單一的活動,列出持續時間、會場、地點、起因、參與者、受傷等資訊,並不適合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建議把這方面資訊整合在下方時間線。--梅子青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09:23 (UTC)

本條目突然被User:Shizhao退回很久之前的初稿版本

至少說一下為什麼要這樣做,很難嗎。你覺得這個古老的版本有什麼超然優越的地方嗎?所以這兩天所有人都白寫了?請好好解釋!--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03 (UTC)

自己的心血就這樣突然消失,講真的,完全忍不住會生氣吧!!--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04 (UTC)
這是退回之前本條目的樣子https://zh.m.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oldid=82795617--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10 (UTC)
@Shizhao--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33 (UTC)
注意到對於針對該管理員爭議行為歷史的指控https://zh.m.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35 (UTC)
@Shizhao請做出解釋--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37 (UTC)
經過多方收集資料,初步判斷,這是一位wiki知名政治審查人士 (節刪)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52 (UTC)
在此強烈抗議@Shizhao的濫權行徑--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58 (UTC)
因為有人提出全保護,更提出退回版本--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4:26 (UTC)
是誰提出的,以及為什麼不先討論一下?
而且就算真的有不得不退回版本的理由,這個版本的質量也難以被認可吧?
這則條目裡,很大一部分都是我辛辛苦苦認真寫上去的!
我完全無法認同這樣的行為!--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4:38 (UTC)
就是那個說民意調查,跟我一直回退那位的維基人,簽名會有大陸國民黨那位--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4:49 (UTC)
原本不會全保護,因為停止衝突,也解決,因為古拉,跟另外的管理員,也搞編輯戰,所以尷尬,造成百里一書生用了全保護--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4:53 (UTC)
提出了更改為半保護的討論⋯⋯--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38 (UTC)
其實可以向管理員請求並提出解除保護,寫改成半保護--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39 (UTC)
在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那邊,下面有解除保護,那個可以改成半保護--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48 (UTC)
已提交聲請⋯--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7:27 (UTC)
提交聲請,但有人刪除你的聲請,不知道怎麼回事,所以我幫你聲請,還增加你原話--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01 (UTC)
唔⋯謝謝你www--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21:55 (UTC)
那個叫Cmsth11126a02--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4:30 (UTC)
我對Cmsth11126a02提出的保護與退回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2024%E5%B9%B4%E7%AB%8B%E6%B3%95%E9%99%A2%E6%94%B9%E9%9D%A9%E7%88%AD%E8%AD%B0&oldid=82792112
版本的建議完全沒有意見
https://zh.m.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oldid=82792152
很明顯的是,沒有人要求退回目前的古老版本!--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04 (UTC)
可以提出改成半保護--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25 (UTC)
Ericliu1912應該可以編輯,因為權限僅限管理員,可以請求他恢復到5月26日20:52分版本--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6:11 (UTC)
早前我講過,管理員處理此條目編輯戰,會非常棘手。回退到若干編輯戰以前的版本是慣例,我尊重Shizhao在此方面的努力,他根本沒什麼政治意圖,別瞎揣測了。至於要恢復成哪一個版本,我提議這個版本,是上述版本的小修改,至少比現行版本要新一些。但只有大家達成共識,我才能以管理員的身份代為修改,否則即是濫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7日 (一) 08:28 (UTC)
(+)支持你提議那個版本--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29 (UTC)
(!)意見頁首的訊息框一下塞太雜且偏向一面倒、一下又如現行有些過於陽春,難以取得平衡。--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50 (UTC)
希望你先支持,暫時改到那個版本,以後再說--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53 (UTC)
百無一用是書生回退的最初原始版本,根本錯誤一堆,真的很難受--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54 (UTC)
我只是回退到編輯戰前的版本,並不代表對該版本的認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7日 (一) 13:00 (UTC)
我也同意那個版本的資訊框問題很大,實在過於瑣碎,又流於原創研究。但這應該是之後可以再修改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7日 (一) 10:57 (UTC)
我同意你的話--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1:10 (UTC)
Koika管理員好像擅自關閉討論,有違反利益迴避嗎,而且看這個討論應該是沒有共識才對,還在爭吵,但他好像想拆分至反立法院擴權運動,根本沒有想防止原創擴散,繼續帶頭盲目支持,根本沒有人想如何改名,為了分拆而分拆,再然這本然就是抗議主條目,真的不需要兩個,不鳥很多人建議等豐富再說,暫時合併,以後再議,但他顏色是灰色,我有疑問,是共識了嗎,還是沒共識,他可以關閉討論頁嗎,還有他把反立法院擴權運動的全保護,改成半保護--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13 (UTC)
你能幫忙解除Koika擅自關閉的討論嗎--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39 (UTC)
@HYHJKJYUJYTTY 另起一節。--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7:44 (UTC)
已經重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3:07 (UTC)
2024年5月26日 (日) 20:54 版本這樣算共識嗎?--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2:17 (UTC)
我邀請某些人,有些人可能很忙,很晚才有可能回應--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9:02 (UTC)
(+)支持 修改至該版本--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22:17 (UTC)
(+)支持沒問題--Moshir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2:25 (UTC)
(+)支持先回到比較穩定版本吧--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5月27日 (一) 14:19 (UTC)
有些人可能明天才有可能回應,這2024年5月26日 (日) 20:54 版本共識討論--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18:17 (UTC)
應該有共識了,沒人反對--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0:21 (UTC)
已經更改。其餘條目問題可在下方其他章節續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3:07 (UTC)

編輯請求 2024-05-27

請求已拒絕

目前國會實際上審理法案的累積天數並不多,現在就用「起初」一詞判定台民黨往後立場略顯不當。--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3:42 (UTC)

確實最初版本很多錯誤資訊--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30 (UTC)
版本應該要改成Ericliu1912的5月26日20:52分版本--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5:34 (UTC)
現階段難以處理此編輯請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7日 (一) 08:26 (UTC)
最初版本很多錯誤資訊要怎麼回到5月26日20:52分版本--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28 (UTC)

2024年5月26日 (日) 20:52‎ Ericliu1912 版本基礎下,增加新資訊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不合討論頁使用方式,已由——暁月凜奈 (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2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7:30 (UTC)

請勿將條目內容發布到討論頁。請使用沙盒或草稿頁面。——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5月27日 (一) 08:21 (UTC)

編輯請求 2024-05-27

請求已拒絕

個人再度提請先前申請的編輯請求,我提議的部份跟法案本身並無直接相關,大致上應該只要去除「起初」兩字的校正怎麼會難以處理。--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43 (UTC)

討論:2024年立法院改革爭議#本條目突然被User:Shizhao退回很久之前的初稿版本歡迎你來討論, Eric Liu發請了2024年5月26日 (日) 20:54 版本共識討論,他說只有大家達成共識,他才能以管理員的身份代為修改,否則即是濫權,可以不必麻煩--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45 (UTC)
因為如果同意你這個編輯請求,之後可能有幾百個小修改都提編輯請求,那還得了。我不是不能幫忙,但還是要有共識才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7日 (一) 08:48 (UTC)
原來如此,那可以回收掉我這兩次的話題串了。——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7日 (一) 08:53 (UTC)
姑且標記為未完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7日 (一) 14:25 (UTC)

希望增加歷史沿革

國會改革法案的議題至少從12年前就有人開始提出,當時也有藐視國會罪,且定的比現在還嚴,這次法案已經是12年來最溫和的法案。 希望能新增歷史資訊,又或者能在法案內容中比對過往法案資訊,以較全面的觀點檢視這次的法案。--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陳書亞討論貢獻)於2024年5月27日 (一) 15:23 (UTC)‎加入。

國會改革法案增加歷史資訊⋯⋯也許可以試著新增一個國會改革法案的主條目,並連結到這裡哦。因為將歷史資訊收錄到爭議事件條目中,似乎有一些失去重點了。--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古拉不是德古拉討論貢獻)於2024年5月28日 (二) 00:25 (UTC)加入。
如果是對於支持修法方有利的事實,可以概括後寫進 -- 法案爭議子條目 的支持方論點,但是現在頁面被全保護,沒辦法進行修改這樣⋯--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古拉不是德古拉討論貢獻)於2024年5月28日 (二) 00:27 (UTC)加入。

據來源

今天是最後一次院會,決定成敗,是否三讀完成,之後是總質詢,都不會有院會,可能是最後一次抗議,可能就會結束,就說不須要兩個,這本來就是抗議主條目,為了分拆而分拆,盲目支持,建議過等豐富再說,暫時合併,以後再議,現在反立法院擴權運動條目可以提存廢了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0:50 (UTC)

由於此條目目前是全保護,另一條目實際上待保護結束後,可以提出存廢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2:38 (UTC)

在全保護結束後,對於條目整體邏輯,資訊框,「時間線」,「各界反應」部分的處理討論

(占位)

哪裡的立法院?

標題含糊不清,建議改名為「台灣地區立法院改革爭議」。Akari Zhang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4:18 (UTC)

全世界中文名稱或官方譯名為立法院/Legislative Yuan的機構只有由113名立法委員組成的中華民國立法院。第N+1種聲音 2024年5月28日 (二) 04:25 (UTC)
但是這樣會有部分不知情人士搞混,說清楚比較好--Akari Zhang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4:29 (UTC)
內文講明了。另外主條目也叫「立法院」。其實不在標題寫國家或地區也可避免無謂爭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4:31 (UTC)

民調也可有立場,因何不可加對民調評論

不論是從維基條目民意調查説明民意調查本身,還是對民意調查的解讀([11]),都證明民調可以有立場,既然如此,為什麼有人阻止在民調段加入評論?--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4:19 (UTC)

我本來有補回內容並調整措辭以儘量求中立,但是因為編輯戰全保護,只能先恢復到此前版本。待全保護結束再看看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4:21 (UTC)
被你搞成全保護,造成很難處理--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4:43 (UTC)
目前民調的份數很有限沒什麼好討論的,相較於以往讓各方陣營過渡各種超譯引發意氣一時的編輯戰導致日後還得逐一收拾爛攤子,近日的編輯趨勢全然採取冷處理只提供數字不去解讀民調,再者閣下有意著重的部分似乎也不太像是要擺在民調一節,而是相關話題或評論之類的;另一方面儘管這次已經盡可能克制避免編輯戰,多日允許先行保留尚未決斷的爭執點,但出自外界的有心人士理應明知並非如此仍將其包裝成維基官方認證再逆輸出,這似乎有些不太尊重維基方面的討論默契。--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5:51 (UTC)
不能同意更多,特定立場的用戶與特定立場的媒體互相輸出內容,構成了所謂的邏輯和輿論閉環,令人省思這會否就是維基百科的價值。第N+1種聲音 2024年5月28日 (二) 07:04 (UTC)
@Cbls1911洪尼玛聽了您倆意見,我考慮是否乾脆刪去民調,免得被人以此帶風向(我起初加入評論也是為此)。--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26 (UTC)
個人對民調的去留不太感興趣,就現況來看理論上可能還會有一兩次集會就進入行政院和司法院的程序,傳媒界應該還會再出個一兩份這段期間理應會出現的民調,到那時候若要單純併列或許爭議會少一點,但比起該段來說,其他段落的引用資料和用詞歧見可能更加棘手。--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45 (UTC)
個人意見,宜等到修法活動告一段落,如美麗島電子報台灣民意基金會等常進行國政民調的機構充分反映這次事件的態度之後,再列入民調,是為一種「歷史的紀錄」。
與選舉民調不同的是,這類民調沒有最後的選舉結果作為參照,因此更難辨別出:民調方法是否科學、民調是否有政治贊助及動機等等情況,列入時應當極其審慎。--第N+1種聲音 2024年5月28日 (二) 08:51 (UTC)
@HYHJKJYUJYTTY是你不斷堅持刪除以編輯戰造成全保護,不要歪曲事實以抹黑我。--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01 (UTC)
我是說可以改成爭議那邊,這寫結果就好了--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03 (UTC)
但5月26日20:55分Ericliu1912:「可以放與此民調直接相關的質疑,否則只凸顯民意調查卻刪除異議,會產生中立性問題。」可見不只我一人認為不放在一起有中立性問題。--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13 (UTC)
結果你提全保護,嗯嗯嗯,都不討論--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06 (UTC)
我在前面已解釋理由甚至提供其他方案,反到有些人直至我提保護改寫爭議那邊並不刪除,可見這些人才是拒絕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13 (UTC)
你知道我是改寫爭議後,才看到你提保護嗎?--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23 (UTC)
根本沒抹黑好嗎--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09 (UTC)
由此可見你怎樣抹黑的。--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13 (UTC)
算了,隨便你說,反正你只會相信你的說法--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18 (UTC)
是真算了,還是在事實面前抵賴不了,大家自有公論。--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21 (UTC)
你知道我是寫爭議之後,才看到你提保護嗎?--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24 (UTC)
是點了名字你在幹嘛,看了貢獻,才發現你提保護,嗯恩恩--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26 (UTC)
抵賴不要搞笑,你都沒在討論頁解決爭端--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28 (UTC)
先挑起編輯戰的是你,我已多次解釋、尋求其他方法,反而oldid證明你寫爭議時間在我提保護後,事實勝於雄辯。--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31 (UTC)
喔,所以呢--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34 (UTC)
我多次解釋、尋求其他方法,證明我已經努力解決;反而你在我提保護後才好像讓一點點,且當時已是香港的凌晨一點多,那也是我睡前最後一次編輯(除非大家認為凌晨一點多後必需繼續留意中維),且保護日誌證明在我提保護後約9小時才全保護。--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43 (UTC)
提全保護,害別人無法編輯,厲害--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36 (UTC)
爭這個,很沒有意義--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39 (UTC)
有意義,因為你沒有停止抹黑我。--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43 (UTC)
抹黑你,是一件很無聊事情--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45 (UTC)
所以我更不明白為什麼你要繼續抹黑我(堅持指控我要負使條目全保護全責),明明這樣無聊。--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8:50 (UTC)
那就不要互相指責,來結束無聊話題--Hhjjhhhjjikk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8:58 (UTC)
先指責的是你,我只是說出事實回應,要結束你是不是至少收回不實指控呢?--Cmsth11126a02 (留言) 沈伯洋是被大陸國民黨立委扯衣服導致頭部落地的! 2024年5月28日 (二) 09:14 (UTC)
@Cmsth11126a02
@Hhjjhhhjjikk
唔⋯我想到了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哦
可以在條目中,試著把不同機構做的民調寫進去ww
https://tw.news.yahoo.com/民調-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引民怨-國民黨-民眾黨不滿意度雙雙突破五成-082510292.html--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32 (UTC)
我本來主張放結果就好了,不同機構做的民調如果跟本條目有關,就可以放--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37 (UTC)
是這樣⋯⋯加入多項民調結果,或許可以緩解單一民調失準的爭議--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6:46 (UTC)

大型抗議活動的資訊框,應仿照過往台灣大型抗議活動的格式。

如題,在台灣大型抗議活動列表中,太陽花學運反高中課綱微調運動基本都照著 日期、地點、起因、目標、方法、結果,列出詳細資訊,而不是像此條目一樣,列出相關法例、主要地點、持續時間、示威人數,

除了格式我認為應該統一之外,其中我也對主辦單位所宣布之示威人數抱持懷疑,應該標註是「主辦單位稱」,因為沒有客觀的第三方做統計(台北市警察局)。--梅子青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07:36 (UTC)

同意,現在的版本完全是一團亂,連妮妃雅都能寫進去。--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09:20 (UTC)
這樣的說法也有道理,但是,雖然變裝秀在臺灣並默默無聞,在國際上卻是全球知名,被廣泛關注的重要活動。wiki
妮妃雅在國際,特別是美國的聲量,引起了全球對此次事件興趣與關注。是本次事件最為重要的人物之一。
參見路透社報導--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6:02 (UTC)
閣下沒有理解我的意思。我無意質疑《魯保羅變裝皇后秀》的知名度與重要性,妮妃雅奪冠確實是大事,但我們並不能說這與「國際關注此次修法爭議」有直接關聯。在內文中說明妮妃雅反對此次修法並沒有問題,但將她列在資訊框中就多了,因為她不是反對方的主要人物,也並未對修法一事帶來政治性的影響。資訊框只該保留最重要的資訊,細節可以留待內文慢慢說明。另外,人名用引號是什麼奇怪的用法?——T I O U R A R E N 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7:13 (UTC)
現行資訊框確有精簡之必要。待全保護結束,將予以調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8日 (二) 09:42 (UTC)
同意,你的話,確實要精簡--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3:27 (UTC)
個人很好奇為何訊息框摺疊的部分會自動變粗體、而項目欄名反而要被動加粗體碼才會變粗體。--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5:23 (UTC)

目前相關法律已經三讀,提議先行增加修法內容及5月28日立法院內的活動

至於如何處理與521遊行、反擴權運動的關係,小弟提議先在本條目現行架構內繼續較概略更新立法院外的抗議內容,同時視抗議的進行情況再討論是否合併521遊行、反擴權運動與本條目。

小弟認為,目前本條目的討論出現巨大爭議的關鍵,在於現在無從得知,在未來此次事件的着墨究竟會倒向何方,其中因素太多:如果賴清德決定就進行國情報告,並不卑不亢回答在野黨立委的各種問題呢?如果賴清德直接用政黨武器、五院的其它院的武器和立法院多數對槓到底呢?如果中國大陸突然對該問題進行官方表態呢?太陽花學運的條目也不是一夕建成,提議各位先進互相給予充分的耐心與時間,多討論堆疊共識,順便等待歷史給予此次事件一個沉澱了的評價。第N+1種聲音 2024年5月28日 (二) 14:55 (UTC)

因為全保護,5月28日立法院內的抗議活動跟立法院外抗議活動,可能要5月31日,才能修改,真的滿抱歉--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59 (UTC)
如果賴清德直接用政黨武器、五院的其它院的武器和立法院多數對槓到底呢?如果中國大陸突然對該問題進行官方表態呢?你說的如果,如果真的發生,可以在本條目寫後續,在後續寫你所說的如果,假如真的發生的話--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02 (UTC)
我的意思是,目前的情況下很難對此次爭議進行到底是「議場內的改革是主要事件」還是「議場外的抗議最終會像太陽花一樣變成根本性改變中華民國社會意識和選民結構的重大政治事件」的判斷,而主要原因恐怕不是藍綠白紅互相的立場衝突,而只是時間還沒沉澱下來而已。第N+1種聲音 2024年5月28日 (二) 15:13 (UTC)
如果據目前來源,太陽花機率是不高--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17 (UTC)

編輯請求 2024-05-28

(占位)

討論|將頁面全保護改回永久性半保護

鑑於本條目是一則新聞動態,急需更新最新資訊並修正錯誤內容以維護wiki公信力,且目前編輯戰已基本結束,而本條目終究要開放編輯,因此提出將頁面全保護改回永久性半保護的討論及投票。

如果認可本提議請投(+)支持;不支持提議請投(-)反對;認為有更好的解決方案請投(!)意見--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6:2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投票(投票
(+)支持--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6: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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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警告WP:共識不是點票--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9:29 (UTC)
撤銷了Rastinition留言)在2024年5月28日 (二) 19:29 (UTC)的Deltalk並且調整了部分縮進和留言順序(Special:Diff/82826419/82828415),請複查。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9日 (三) 08:00 (UTC)
這不是維基百科的做法。——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6:48 (UTC)
欸⋯是這樣子⋯⋯
我剛剛試著修正了用詞,現在應該沒有問題了ww--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7:02 (UTC)
維基百科採取共識決策。——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5月28日 (二) 17:08 (UTC)
提出對保護級別進行討論和投票的建議⋯確實是在凝聚共識吧⋯⋯?--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7:18 (UTC)
如果本建議無法得到足夠的共識,管理員並不會做出任何更改哦。--古拉不是德古拉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7:27 (UTC)
(+)支持,支持,本條目在全保護期間已經產生了重大變化(三讀通過),亟需補充。--第N+1種聲音 2024年5月28日 (二) 18:16 (UTC)
(+)支持確實需要急於更新--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23:23 (UTC)
由於本條目為新聞事件,不反對改為半保護,但建議社群密切關注本條目,隨時留意是否需要升格為延伸確認保護。此外,未來如果開放編輯,編纂上也應該留意維基百科不是維基新聞,更不是什麼維基「日記」。雖然很多社會事件類條目都是這樣,但我認為不適宜把哪天、哪時候、發生什麼事,一概流水帳式,且詳細地寫到百科全書裡。--Szeronine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23:43 (UTC)
(+)支持,這些東西之後一定會刪減,但重點是現在全保護搞得我們寸步難行甚麼也做不了--Kanshui0943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18 (UTC)
(!)意見,大不了就是適時做延伸確認保護,不過現在應該沒有那麼迫切的必要性了,頂多就是交由行政單位結案之前的程序拉扯,往後的類似情況應該出現在其他議題上。--Cbls1911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1:19 (UTC)
(意見在上一話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9日 (三) 02:53 (UTC)
(!)意見,建議延伸確認保護一段時間,後續進行半保護。--Xiumuzidiao|本是青燈不歸客,卻因濁酒戀紅塵※【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3:11 (UTC)
調整留言順序及縮進至此為止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9日 (三) 08:00 (UTC)
(:)回應@魔琴的操作,個人認為這不算是撤銷,僅是"透過不同模板"重新操作相同功能的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9:27 (UTC)
嗯,個人認為deltalk應該只能用在Wikipedia:討論頁指引#別人的意見中列出的「誹謗、個人資料、人身攻擊、不文明」四種情況。像是反對某個流程更應該用摺疊或者討論結束模板,以避免影響討論原貌,為後來的編輯造成理解上的困難。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5月29日 (三) 09:3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