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外觀
今天幾位曾聲援占中的廣東人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 (新聞來源: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262757 ),像這種未判決定讞的狀況,可以寫入「被定該罪名的部分人員」列表嗎? Thunderwind314(留言) 2016年4月9日 (六) 06:48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news.sina.com.hk/news/9/1/1/2052303/1.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428222915/http://news.sina.com.hk/news/9/1/1/2052303/1.html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1日 (二) 12:29 (UTC)
合法性
[編輯]一個以追求「人類解放」的馬克思為偶像, 以「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的毛澤東為教條的反民主國家, 居然以「公僕」的身份要求「主人」不得顛覆, 還自稱「解放後」, 滑稽 --122.190.94.61(留言) 2018年5月13日 (日) 09:49 (UTC)
- 權力使人醉 享受到權利後腐化,要任何人變成他的敵人,殺之而後快,寧多殺萬人,不願放過一人--118.165.32.38(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14:28 (UTC)
關於該文章部分存在之謬誤
[編輯]鄙人針對文章中的謬誤做出如下改進: 對美國憲法中存在的叛國罪依請求增加了來源。 對「危害國家安全」和「國家安全利益」在約翰內斯堡原則中的定義進行了修正,並應請求增補了來源。 雖然該文章仍然存在不足之處,但鄙人相信,在全體維基人的共同努力下,這篇文章會變得更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Neustefanburg(對話|貢獻)於2018年12月8日 (六) 07:48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