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純青
黃純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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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75年3月1日 大清福建省台灣道台北府淡水縣海山堡(今新北市樹林區) |
逝世 | 1956年1月24日 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北市中山區 | (80歲)
國籍 | 大清(1875年-1895年) 大日本帝國(1895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56年) |
職業 | 政治人物、作家 |
配偶 | 周復旦 |
兒女 | 黃逢時(長子) 黃及時(次子) 黃得時(三子) 黃當時(么子) 黃秋濤(長女) 黃秋英(次女) 黃秋燕(么女) |
黃純青(1875年3月1日—1956年1月24日),名炳南,幼名丙丁,字純青,晚年自號晴園老人。出生於新北市樹林區,瀛社詩人、墨家及儒教支持者、企業家。總督府評議會員。
生平
[編輯]清治時期
[編輯]黃純青生於光緒元年(1875年) 農曆1月24日(陽曆3月1日)。9歲時受教於王作霖於樹林創設之仰山書房(樹林國小前身),前後13年,子黃得時亦曾受教於此[1]。
18歲,參加科舉鄉試,通過縣考與府考「一考五覆」名列前茅,院考正場合格,但次覆落榜。再度準備覆考時,甲午戰爭爆發,臺灣已屬日本領土而斷功名之路。
1895年,日軍登陸南下,黃純青投筆從戎,「賦詩唐去民無主、旗揚虎有威、明知烏合眾、抗戰未全非」,與鄉民於埤角火車站、塔寮坑(今之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襲擊日軍。然實力不敵敗陣而退,樹林百姓13人陣亡,葬於風櫃店(即十三公墓)。黃純青背負七十歲病中父親,遠走避難文山。
日治時期
[編輯]黃純青在日治時期屢膺要務,23歲時派任桃園廳樹林區區長及台北州海山郡鶯歌庄庄長達33年,樹林信用組合長及畜產組合長25年,臺灣畜產協會理事長10年,桃園水利組合評議員8年,臺灣總督府評議會員10年,臺灣新民報社顧問11年。
1928年,台灣總督府以其多年連任公職,對地方自治、農村振興、教育施設有功,奏請敘勳六等,授瑞寶章。
1931年,林獻堂等組織「反對限制臺米移入內地期成同盟會」,全臺五州各有代表,純青與郭廷俊為臺北州代表,是年九月東京訪首相齋藤實交涉,終使日本政府收回成命,改按月平均移入。
昭和16年(1941年)辭去公職,遷居臺北市圓山,新居號「晴園」,以詩會友[1] 。
中華民國時期
[編輯]1945年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1946年4月15日,黃純青經臺北縣參議會選舉選任為首屆臺灣省參議員;同年11月8日受臺北縣縣長陸桂祥邀請,與楊雲萍等仕紳召開「臺北縣修志委員會」會議。1947年二月二二八事件爆發,黃純青遭臺灣省警務處舉報為「二二八首謀主犯」[2];是年12月9日,黃純青辭去臺灣省參議員,由盧根德遞補[3]。
1950年起任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後接任聯合國文教組織中國委員會委員、內政部禮俗委員會委員、省政府顧問等職。
1956年12月17日因血管硬化症在台北市中山北路晴園過世,享年82歲。隔年1月24日,在台北市濟南路開南商工學校禮堂舉行公祭,安葬於台北縣樹林鎮大同山麓。
事業
[編輯]明治39年(1906年)黃純青與謝旺、周居山、王旺等7名股東共同出資,以3千2百日圓資金,於樹林166番地成立「樹林製酒公司」,乃樹林地區最早以集資組合方式製酒者。1920年時黃純青、周居山、黃逢時三人合議擴大經營樹林紅酒株式會社。他於日治時期歷任桃園廳樹林區長及臺北州海山郡鶯歌莊長長達33年,於1931年因台灣總督府限制台米外銷日本,而與總督府積極交涉,獲得勝訴。戰後之1946年當選中華民國第一屆臺灣省參議會議員。不過因為二二八事件退出政壇,前後擔任台灣通志館與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黃純青曾與劉克明等創組詠霓詩社。嗣又參加瀛社,終戰後創設薇閣吟社,並參與心社,首倡全國詩人大會[1],有《晴園詩草》上卷,得七言絕句138首,龍文出版社將其手稿影印發行,收為「臺灣先賢詩文集彙刊」之一部。1930年代支持中國白話文、臺灣話文,二次大戰時又提倡漢詩研究會。
墨子思想與儒家學說
[編輯]黃純青自小深受儒家學說影響,後因戰爭影響,對墨子思想有很深的感觸,著有「孔墨並尊論」及「兼愛非無父辯」,重新反省儒學與墨學的關係,發揚墨家兼愛精神[1]。
黃純青支持台灣話文運動,強調詩風當更真實自然,文學當力求實用與大眾化[1]。1932年1月1日,在《南音》創刊號寫下〈粗品〉:
“ | 郭君秋生惠我書,告我南音文藝雜誌將出版,索我祝詞。
什麽是文藝,問我々不知,聊寫我所感,杜撰幾句粗品詩。 海外孤懸自囿島,保守思想印人腦,現狀維持難進步,結局萬事都落伍。 君不見兼愛無父舊說保,學術思想已落伍,又不見古典主義舊說保,文學思想也落伍。 眞文學是時代鏡,眞實自然,第一緊要。 賦成紙貴免恭維,這樣美文今非其時,秋興八首免恭維,這樣好詩今非其詩。 唉!白話散文嫌無味,眞可腦,依舊奧妙思想保,這樣文人逆潮流,不打自倒。 唉!香山詩句嫌粗俗,眞可惱,依舊幽雅思想保,這樣文人逆潮流,不打自倒。 唉!小說寫實嫌巷議,眞可惱,依舊輕視思想保,這樣文人逆潮流,不打自倒。 唉!歌謠自然嫌野鄙,眞可惱,依舊賤視思想保,這樣文人逆潮流,不打自倒。 我今不受韻律拘,我今不受詩律束,笑我不律我樂受,我愛自然無拘束。 一九三一‧一二‧一五 |
” |
家族
[編輯]清仁宗嘉慶6年(1801年)黃純青祖父黃元隆(1776-1852年)隻身渡臺,定居海山堡彭福庄(今樹林區)開墾務農。黃元隆生三子二女,三子黃火煅(1823-1896),即黃純青之父。
黃純青之妻周復旦(1877-1956年)乃樹林望族周居山之長女,年方二十即嫁給當時22的黃純青,明治39年(1906年)任愛國婦人會臺灣支部幹事,終戰前曾任樹林主婦會會長。
著作
[編輯]- 「晴園年譜」三卷
- 「晴園詩草」四卷
- 「晴園文存」四卷
- 「八十自述」一卷
- 「基隆和高雄」一冊
- 「臺灣地方自治選舉問答」
- 「鶯歌庄沿革誌」
- 「黃元隆公派下族譜」
參考文獻
[編輯]- 書目
- 翁聖峰《1930年台灣儒學、墨學論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報,第19卷第1期2006年3月,1~22
- 黃純青,《談「竹枝」》(東方文化復刻本),《先發部隊》,昭和九年(1934年)。
- 樹林鎮公所,《樹林鎮志 》,1976年。
- 彭雅芬,《黃純青及其著述研究》,2010年。
- 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