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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曇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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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曇朗(?—559年),豫章南昌[1][2]南北朝南梁官員,於南陳建立初期割據新淦,兵敗被殺。

熊曇朗家族是郡內望族,他個性放蕩不羈,力氣巨大,容貌英偉。侯景之亂時,他聚集少年佔據豐城縣,立下欄柵,附近凶惡奸詐劫的盜賊都依附他,梁元帝任命他以為巴山太守荊州失陷,熊曇朗的兵力加強,就掠奪鄰縣,綁架居民到山谷中,成為地方禍患[1][2]侯瑱鎮守豫章,熊曇朗表面服從,但暗中卻想取代侯瑱;侯方兒推翻侯瑱時,熊曇朗作為其背後謀主,侯瑱敗亡,他獲得很多侯瑱的兵馬。蕭勃跨過山嶺,歐陽頠擔任前軍,他欺騙歐陽頠會一同前往巴山襲擊黃法𣰋;又向黃法𣰋約定一起打敗歐陽頠,說:「事成後給我兵馬武器。」熊曇朗出兵和歐陽頠夾擊,又欺騙他說:「余孝頃打算突然偷襲,需要分一些伏兵。」他就送三百名兵甲協助熊曇朗。到城下即將打仗,熊曇朗假裝向北走,黃法𣰋乘虛而入,歐陽頠失去支援,狼狽退後,他奪取歐陽頠的兵馬武器回歸。其時巴山人陳定也擁兵建寨,熊曇朗假裝以女兒嫁給陳定的兒子,對他說:「周迪、余孝頃不贊同此婚事,需要強兵迎接。」陳定遣派三百精兵和土豪二十人前往,到達後熊曇朗收拾他們,取去馬仗,又開價讓陳定贖回[3][4]

紹泰二年(556年),熊曇朗作為南川的武裝首領依例除授游騎將軍,很快擔任持節、飆猛將軍、桂州刺史,領官豐城縣令,歷任宜新、豫章兩郡太守。王琳李孝欽等人跟隨余孝頃在臨川攻打周迪他也率領部下支援。同年,因功獲授持節、通直散騎常侍、寧遠將軍,封為永化縣侯,食邑一千戶,樂隊一部,並以抵抗王琳的功勳,授平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其他依舊。周文育於豫章攻擊余孝勱,熊曇朗出軍會合,惟周文育失利時他就乘機殺害周文育呼應王琳,奪取周文育的部將,佔據新淦縣,貼著江邊為築城[5][6]。王琳東下,陳蒨出兵南川,江州刺史周迪、高州刺史黃法𣰋打算沿河流接應,熊曇朗就據城用軍艦阻攔;周迪和黃法𣰋帶領南中士兵築城圍攻,斷絕他和王琳的通訊。王琳敗走,熊曇朗的黨羽萌生異心。周迪攻陷新淦城,俘虜部下男女萬多人;熊曇朗隻身逃到村中,被村民斬死,屍體被送回建康,在朱雀觀懸掛,他的家族也不分老少被棄市[7][8]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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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熊曇朗,豫章南昌人也,世為郡著姓。曇朗跅弛不羈,有膂力,容貌甚偉。侯景之亂,稍聚少年,據豐城縣為柵,桀黠劫盜多附之。梁元帝以為巴山太守。荊州陷,曇朗兵力稍彊,劫掠鄰縣,縛賣居民,山谷之中,最為巨患。
  2. ^ 2.0 2.1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熊曇朗,豫章南昌人也,世為郡著姓。曇朗跅弛不羈,有膂力,容貌甚偉。侯景之亂,稍聚少年,據豐城縣為柵,桀黠劫盜多附之。梁元帝以為巴山太守。魏克荊州,曇朗兵力稍強,劫掠鄰縣,縛賣居人,山谷之中,最為巨患。
  3.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及侯瑱鎮豫章,曇朗外示服從,陰欲圖瑱。侯方兒之反瑱也,曇朗為之謀主,瑱敗,曇朗獲瑱馬仗子女甚多。及蕭勃踰嶺,歐陽頠為前軍,曇朗紿頠共往巴山襲黃法𣰋,又報法𣰋期共破頠,約曰「事捷與我馬仗」。及出軍,與頠掎角而進,又紿頠曰「余孝頃欲相掩襲,須分留奇兵,甲仗既少,恐不能濟」。頠乃送甲三百領助之。及至城下,將戰,曇朗偽北,法𣰋乘之,頠失援,狼狽退衄,曇朗取其馬仗而歸。時巴山陳定亦擁兵立寨,曇朗偽以女妻定子。又謂定曰「周迪、余孝頃並不願此婚,必須以彊兵來迎」。定乃遣精甲三百並土豪二十人往迎,既至,曇朗執之,收其馬仗,並論價責贖。
  4.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及侯瑱鎮豫章,曇朗外示服從,陰欲圖瑱。侯方兒之反瑱也,曇朗為之謀主。瑱敗,曇朗獲瑱馬仗子女甚多。及蕭勃踰嶺,歐陽頠為前軍。曇朗紿頠共往巴山襲黃法奭。又報法奭期共破頠,且曰:「事捷與我馬仗。」乃出軍與頠掎角而進。又紿頠曰:「余孝頃欲相掩襲,須分留奇兵。」頠送甲二百領助之。及至城下,將戰,曇朗偽北,法奭乘之,頠失援,狼狼退衄。曇朗取其馬仗而歸。時巴山陳定亦擁兵立砦,曇朗偽以女妻定子,又謂定曰:「周迪、余孝頃並不願此昏,必須以強兵來迎。」定信之。及至,曇朗執之,收其馬仗,並論價責贖。
  5.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紹泰二年,曇朗以南川豪帥,隨例除游騎將軍。尋為持節、飆猛將軍、桂州刺史資,領豐城令,歷宜新、豫章二郡太守。王琳遣李孝欽等隨余孝頃於臨川攻周迪,曇朗率所領赴援。其年,以功除持節、通直散騎常侍、寧遠將軍,封永化縣侯,邑一千戶,給鼓吹一部。又以抗禦王琳之功,授平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餘並如故。及周文育攻余孝勱於豫章,曇朗出軍會之,文育失利,曇朗乃害文育,以應王琳,事見文育傳。於是盡執文育所部諸將,據新淦縣,帶江為城。
  6.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陳初以南川豪帥,曆宜新、豫章二郡太守。抗拒王琳有功,封永化縣侯,位平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及周文育攻餘孝勱於豫章,曇朗出軍會之,文育失利,曇朗乃害文育以應王琳。
  7.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王琳東下,世祖征南川兵,江州刺史周迪、高州刺史黃法𣰋欲沿流應赴,曇朗乃據城列艦斷遏,迪等與法𣰋因帥南中兵築城圍之,絕其與琳信使。及王琳敗走,曇朗黨援離心,迪攻陷其城,虜其男女萬餘口。曇朗走入村中,村民斬之,傳首京師,懸於朱雀觀。於是盡收其宗族,無少長皆棄市。
  8.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琳東下,文帝征南川兵,江州刺史周迪、高州刺史黃法奭欲沿流應赴,曇朗乃據城列艦遏迪等。及王琳敗走,迪攻陷其城。曇朗走入村中。村人斬之,傳首建鄴,懸於朱雀航,宗族無少長皆棄市。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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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陳書·卷35》,出自姚思廉陳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南史/卷80》,出自李延壽南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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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
  • 南史》·卷八十·列傳第七十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七·陳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