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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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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
大明
籍貫河南開封府歸德州虞城縣
出生四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謝氏,繼娶劉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李高(1461年—?),字自卑,河南開封府歸德州虞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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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試第十九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二名,三甲第五十四名進士[1][2]。十年任山西襄陵縣知縣。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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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子簡;祖父李貞;父李約,遇例冠帶。前母陽氏;母曾氏;繼母程氏。慈侍下[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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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張賢
明朝襄陵縣知縣
弘治十年-十五年
繼任:
張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