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家元首列表
下面列出了自1948年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其在法律上的國家元首。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委員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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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국무위원회 위원장 | |
國務委員會 | |
尊稱 | 同志、領袖 |
類別 | 國家元首、最高領導人 |
官邸 | 龍城官邸、江東官邸 |
提名者 | 最高人民會議 |
任命者 | 最高人民會議 |
任期 | 同最高人民會議(無連任限制) |
設立法源 | 朝鮮社會主義憲法 |
首任 | 金枓奉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 |
設立 | 1948年9月9日 |
副職 | 國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
列表
[編輯]A# | I# | 姓名 | 生卒日期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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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1 | 1 | 金枓奉 | 1886-1958 | 1948年9月9日 | 1957年9月20日 | 朝鮮勞動黨 |
2 | 2 | 崔庸健 | 1900-1976 | 1957年9月20日 | 1972年12月28日 | 朝鮮勞動黨與朝鮮民主黨雙重黨籍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席 | ||||||
3 | 1 | 金日成 | 1912-1994 | 1972年12月28日 | 1994年7月8日 | 朝鮮勞動黨 |
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議長 | ||||||
4 | 2 | 楊亨燮 | 1925-2022 | 1994年7月8日 | 1998年9月5日 | 朝鮮勞動黨 |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5 | 3 | 金永南 | 1928- | 1998年9月5日 | 2009年4月9日[1][2] | 朝鮮勞動黨 |
國防委員會委員長 | ||||||
6 | 1 | 金正日 | 1941-2011 | 2009年4月9日[1][2] | 2011年12月17日 | 朝鮮勞動黨 |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7 | 3 | 金永南 | 1928- | 2011年12月17日 | 2012年4月12日 | 朝鮮勞動黨 |
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 | ||||||
8 | 1 | 金正恩 | 1984- | 2012年4月13日[1][3] | 2016年6月29日 | 朝鮮勞動黨 |
國務委員會委員長 | ||||||
9 | 1 | 金正恩 | 1984- | 2016年6月29日[1][3] | 現任 | 朝鮮勞動黨 |
爭議
[編輯]自朝鮮國家主席一職被取消後,包括中文、英文媒體在內的一些外文媒體認定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為朝鮮名義上的國家元首[4][5]。由於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負責接受外國使節的國書和傳召,以此被視為朝鮮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或對外禮節元首之依據。
根據1998年9月5日實行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第7號)[6],第100條的規定,國防委員會是國家主權的最高軍事指導機關,同時也是完全承擔國防管理職能的機關。第111條規定,最高人民會議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負責常任委員會的事業和組織指導。
2009年4月9日,朝鮮進行了修憲,即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第8號)[7],第117條照搬了原憲法111條的敘述,而第100條有關國防委員會的內容,更改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委員長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領導人。
2010年4月9日,頒布施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第9號)[8],有關內容沿用了第8號憲法的描述。
金正日於2011年12月17日去世,此後一段時間名義上的國家元首不明確。而後在2012年4月13日頒布施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第10號)[9]。新憲法第100條更改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領導者。
2016年6月30日,朝鮮官方網絡媒體我們民族之間,引述了黨報勞動新聞有關憲法補充和修正的報告。[3]根據修改後的憲法,國防委員會改為國務委員會,第100條規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領導者。
2019年憲法規定職權
[編輯]朝鮮於2019年4月10日召開朝鮮勞動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對朝鮮勞動黨及國家領導層進行改組。隨後在11日舉行的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中,最高人民會議決定修改憲法。在國家領導人方面,朝鮮在4月11日召開的最高人民會議第14屆一中全會上通過憲法明確賦予了金正恩國務委員長「國家元首」的地位。金正恩擔任的國務委員長是「代表國家的最高領導人」。這意味着,金正恩不僅是實際上的最高領導人,同時還成為了憲法規定的國家元首,正式確立了金正恩國家元首的身分。
修正後的憲法第100條規定「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是代表國家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此前,朝鮮2016年6月修正的憲法僅規定新設立的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領導人」。也就是說,以往由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擔任的對外國家元首資格將由國務委員長擔任。修正後的憲法同時沿用了原來的條款,規定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負責代表國家接受外國派遣或召回使節的國書(第116條)」。
朝鮮憲法上可以代表國家的領導人變成了國務委員長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兩人,國務委員長是「代表國家的最高領導人」,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只「代表國家接受外國派遣或召回使節的國書」;兩者的工作性質各不相同,國務委員會委員長負責重要的外交活動,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則負責接受國書等日常外交工作。[10]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1.3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 [2018-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4).
- ^ 2.0 2.1 2009년 개정 북한헌법에 대한 분석과 평가 -권력구조를 중심으로. [2018-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0).
- ^ 3.0 3.1 3.2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을 수정보충함에 대한 보고. [2018-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3).
- ^ 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朝鮮派金永南參加冬奧開幕式. [201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0).
- ^ 美國副總統避免與朝鮮「國家元首」共進晚餐. [201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0).
- ^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 (제7호). [201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4).
- ^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 (제8호). [201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4).
- ^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 (제9호). [201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4).
- ^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사회주의헌법 (제10호). [2018-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4).
- ^ 朝鲜公布新宪法全文:删去“先军思想”. [2019-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