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三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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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三重奏(英語:power trio)是一種搖滾樂的樂團編制形式,通常由電吉他、電貝斯和爵士鼓組成。與一般的樂團(通常為四重奏或五重奏)相比,強力三重奏捨去了節奏吉他、鍵盤等樂器。編制較大的搖滾樂團會習慣增加一至多個節奏組樂器來填充和弦與和聲部分。
許多在硬式搖滾和重金屬音樂流派強力三重奏的吉他手通常會做兩件事:在歌曲大部分時間裡擔任節奏吉他手,遵照歌曲的和弦進行來演奏和弦或是重要的riff、接著轉換成主音吉他手來演奏吉他獨奏部分。雖然此種編制的樂團會有一人以上在演奏樂器的同時進行演唱,但硬式搖滾和重金屬音樂的強力三重奏會將重點擺在器樂和整體聲響的表現,而非歌聲與歌詞。[1]以摩托頭舉例,樂團包括了吉他手、鼓手以及貝斯手兼主唱萊米。某些四人組樂團如何許人合唱團和齊柏林飛船在器樂編制上也與強力三重奏相同,即三位器樂演奏者在搭上一位主唱,但此種情形通常不會被歸類在強力三重奏中。
發展歷史
[編輯]強力三重奏在1960年代的竄起是歸功於放大器電路在提高電吉他和電貝斯音量上的發展,特別是電貝斯普遍定義了低音域並填補了和聲的空缺。自從電貝斯接了放大器後可以彈得更大聲,整個樂團也可以在不需擔心聽不到貝斯的情況下提高整體的音量。這樣一來,一個三人樂團就可以像一個大型樂團一樣大聲,又能為即興演奏帶來了更多的發揮空間,而無需詳細的編曲。與電風琴三重奏一樣,1960年代的靈魂爵士樂團都會以放大的哈蒙德管風琴為中心,再加上爵士鼓和電吉他(或薩克斯風)就能將音場覆蓋整個大型酒吧或夜總會,而且演出費要比當時的搖滾大樂團低得多。從藍調搖滾的角度來看,強力三重奏是發展自芝加哥藍調樂界,如馬迪·沃特斯的三重奏。
除了科技進步之外,強力三重奏能風行的原因是在於如艾瑞克·克萊普頓、吉米·亨德里克斯、羅瑞·蓋勒格等人精湛的吉他演奏技巧,讓他們能在現場演出中同時擔任起節奏吉他手和主音吉他手的角色。1964年,吉他手弗蘭克·扎帕與貝斯手保羅·伍茲(Paul Woods)和鼓手萊斯·帕普(Les Papp)組成三重奏The Muthers。[2]1966年,藍調搖滾強力三重奏的原型奶油樂團由吉他手兼主唱艾瑞克·克萊普頓、主唱兼貝斯手傑克·布魯斯和鼓手金格·貝克組成。[3]其他在1960年代成立的強力三重奏還有吉米·亨德里克斯體驗樂隊、[3]藍色喝采、大放克鐵路、[4]喬·沃爾什領導時期的詹姆士幫、和滋味樂團。[5]
參考資料
[編輯]- ^ Larson, Tom. History of Rock and Roll. Kendall/Hunt. 2004: 183. ISBN 978-0787299699.
- ^ Watson, Ben. Frank Zappa: The Negative Dialectics of Poodle Play. Quarted Books. 1994: 26. ISBN 0-7043-7066-2.
- ^ 3.0 3.1 Hoffmann, Frank. Encyclopedia of Recorded Sound. Routledge. 2004: 505. ISBN 978-1-135-94950-1. Extract of page 505
- ^ Olsen, Andrew. An Interview with Don Brewer of Grand Funk Railroad. duluthreader.com. [12 June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7).
- ^ Cariappa, Shiv. Interview With Gerry McAvoy.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January 8, 1997 [22 June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3 October 2014).
In the late 1960s, two music groups, Taste and Cream, blazed trails as definitive examples of rock's power-tri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