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陳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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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陳新村是指1955年大陳義胞從浙江沿海大陳等島嶼撤退到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為安置來台的大陳義胞所興建的住宅。
地點選定
[編輯]大陳義胞來台之前,政府成立「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台輔導委員會」(以台灣省主席與內政部部長為召集人),以統合所有的安置過程。大陳義胞來到台灣後,首先接送到基隆市所設置的臨時招待所居住,做為初步安置,並開始選定大陳新村的位置,處理相關土地與房舍事宜。後來政府決定將大陳義胞安置在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高雄縣、屏東縣、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南投縣、台南市、高雄市等十二個縣市,建立三十五個大陳新村供其居住。
大陳新村的建立,主要由「大陳地區來台義胞就業輔導委員會」負責,上述十二個縣市當中,主要以宜蘭、花蓮、台東、高雄、屏東五縣為主,地點的選擇考量到安置人民的就業和發展環境等因素,東部因地廣人稀,較適合大陳新村的建立,屏東與高雄則是有良好的農業環境與漁業資源,對大陳義胞就業上有相當的幫助。
分布
[編輯]縣市 | 大陳新村村名 | 附註 |
---|---|---|
新北市 | 五和新村 | |
基隆市 | 漁師新村 | |
桃園市 | 更生新村 | |
新竹市 | 信義新村 | |
南投縣 | 紹興新村 | |
台南市 | 博愛新村 | |
高雄市 | 再興新村 | |
和平新村 | ||
凱旋新村 | ||
力行新村 | ||
太平新村 | ||
南田新村 | ||
實踐新村 | ||
屏東縣 | 自由新村 | |
自強新村(第四新村) | 戶數100、土地113公頃。[1] | |
中興新村 | ||
新龍新村 | ||
玉環新村 | ||
青山新村 | ||
東山新村 | ||
鳳尾新村 | ||
百畝新村(第一新村) | 戶數100、土地95公頃。[1] | |
虎磐新村(第二新村) | 戶數100、土地93公頃。[1] | |
南麂新村(第三新村) | 戶數95、土地90公頃。[1] | |
日新新村(第五新村) | 戶數103、土地113公頃。[1] | |
克難新村 | ||
宜蘭縣 | 忠孝新村 | |
成功新村 | ||
仁愛新村 | ||
岳明新村 | 紀念沈之岳 | |
花蓮縣 | 復興一村 | |
復興二村 | ||
台東縣 | 漁山新村 | |
披山新村 | ||
披星新村 |
村落分配
[編輯]大陳義胞以籍貫與職業二大項,做為分配到大陳新村準則,籍貫上大致分為四項:
職業則以農業、漁業、手工業與商業來區分,但並不是只有單一職業村,有時會有農漁、漁商、工商等混合職業村,較特別的是分發到南投縣埔里鎮的紹興新村,義胞主要在埔里酒廠裡工作;台南市南區的博愛新村,則是唯一以商業為主的大陳新村;其他如以碼頭工人為主的高雄市旗津區實踐新村、以漁產加工為主的新竹市北區信義新村。
新村興建
[編輯]政府對建立新村是採取「自己的家要自己興建」的立場,房屋材料由政府採買,所需之勞動力(粗工和小工)則由大陳義胞負責,每戶需派出一名青壯人手協助興建,至於技術部分是由政府聘請師父,分工合作來完成。大陳新村內的房屋以人口數量來分配,共分為三種:
村內設施
[編輯]因居住的空間非常小,扣除睡覺的床位與一張桌子外,幾乎沒有其他空間,所以居民都在前後左右加蓋,以爭取空間的利用。另外,大陳新村還有幾項公共設施:
- 公共房屋:通常是一棟至二棟,供開會、婚喪喜慶或放置公共用品。
- 公共廁所:由於房屋內沒有廁所,各個新村會依照人口戶數的多寡,來興建公廁。
- 水井:居民喝的水源,挖井取地下水飲用,再以人工或機器來取得民生用水。
- 道路:大陳新村所在的地方,不一定擁有聯外道路,因此政府開闢道路,供村民使用。
- 學校:若新村規模戶數眾多,則興建臨時國校供學齡兒童就讀。如宜蘭縣岳明新村、屏東縣中興新村、屏東縣新龍新村等[4]。
現況
[編輯]大陳新村在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各村因先天與後天的條件不同,發展情況各異,目前較完整的大陳新村主要為永和區的五和新村、花蓮縣的大陳一、二村(復興一、二村)、高雄市林園區的力行新村與屏東縣新園鄉的中興新村。其他大陳新村有的沒落、有的廢村,甚至因人口的外移,導致大陳新村內無大陳義胞居住的現況。
參考資料
[編輯]- 引用
- 專書、研究與文獻
- 何政哲. 大陳過台灣-1950年代新移民的個案研究 (碩士論文). 淡江大學.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