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明朝官員)
外觀
周斌(1418年—?),字國用,直隸永平府昌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三名。景泰二年(1451年)聯捷進士,為監察御史。因彈劾曹吉祥、石亨,降為江陰知縣,有善政。天順七年,升爲開封府知府,有政績。隨後再升廣東右布政使,在赴任時開封百姓涕泣追送[1]。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史》(卷162):「盛顒,字時望,無錫人。周斌,字國用,昌黎人。王鑒,太原人。趙文博,代州人。彭烈,峽江人。李人儀,隆昌人。邵銅,閩縣人。鄭冕,樂平人。皆進士,授御史。顒降束鹿知縣;斌,江陰;鑒,膚施;文博,淳化;烈,江浦;人儀,襄陽;銅,博羅;冕,衡山。並有善政。束鹿徭役苦不均,顒為立九則法,繼者莫能易。母憂去。服除,民相率詣闕乞還。顒再任,益不用鞭撲。訟者,諭之,輒叩頭不復辯。鄰邑訟不決,亦皆赴訴,片言折之,各心厭去。郊外有隙地,爭來築室居之,遂成市,號為「清官店」。斌在江陰,有惠政。民歌曰:「旱為災,周公禱之甘露來;水為患,周公禱之陰雨散。」天順七年,先以薦擢開封知府。而顒等至憲宗嗣位,所司以治行聞。帝曰:「諸臣直諫為權幸所排,又能稱職,其悉予郡。」於是擢顒知邵武;鑒,延安;文博,衛輝;烈,河南;人儀,荊州;銅,溫州;冕,衡州。顒復以任治劇,調延平。斌,歷廣東右布政使。初去江陰,民立生祠。及自開封遷去,民亦涕泣追送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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