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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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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政策
韓國藉助198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積極推行北方政策
諺文북방 정책
漢字北方政策
文觀部式Bukbang jeongchaek
馬-賴式Pukpang chŏngch'aek

北方政策韓語:북방 정책北方政策 Bukbang jeongchaek)是大韓民國在東西方國際局勢和解後推行的與社會主義陣營國家發展外交關係的政策。1988年2月25日,盧泰愚就任第13任大韓民國總統後,將積極發展與蘇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國家的「北方外交」政策作為其執政期間的外交重點。藉助韓國舉行198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蘇聯解體東歐巨變的機遇,韓國先後與原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蘇聯中國亞洲社會主義國家建立了正式的外交關係,使韓國的外交空間得到大大的拓寬。與此同時,盧泰愚執政期間,韓國還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舉行了多次總理級高級會晤,雙方分別在1991年和1992年,簽署了《南北和解、互不侵犯和交流與合作協議》和《朝鮮半島無核化共同宣言》。

韓國實施北方政策的目的在於擴大韓國的政治影響力,提高國際地位,並通過與中、蘇兩國改善關係乃至建交,促進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的改善,最終實現朝鮮半島統一。此外,韓國通過改善與中國、蘇聯的關係,贏得了進入中、蘇兩大國市場的機會。[1]:821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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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70年代初,東西方國際形勢開始緩和。1973年6月23日,時任韓國總統朴正熙發表了「有關和平統一外交政策的特別聲明」,即「6·23宣言」,表示韓國願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與包括蘇聯中國在內的所有國家實行門戶開放。「6·23宣言」是韓國北方政策的開端。[1]:820[2]:3811983年6月,時任韓國總統全斗煥對「6·23宣言」進行了修正和重要補充。他指出「『6·23宣言』中不反對同北韓一道加入聯合國,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向所有國家開放門戶的精神不能變化」,對「對於主要友邦國家改善同北韓關係的動向,只要在北韓本身沒有變化的前提下,將採取積極阻止的方針」需要修改。這就意味着韓國不僅要與朝鮮建立關係,還要與和朝鮮關係密切的國家建立聯繫,而且不反對同韓國關係密切的國家與朝鮮改善關係。這使韓國的北方政策得到了進一步的充實。[1]:820

1983年6月29日,時任韓國外務部長官李范錫在國防大學演講時強調「今後,我們外交的主要任務是推行北方政策,實現同蘇聯、中國關係的正常化」。一般認為,這是韓國高官首次在公開場合使用「北方政策」一詞。「北方外交」一詞也呼之欲出。[3]:1561988年2月25日,韓國第六共和國總統盧泰愚在就職演說時表示,韓國在進一步加強與西方國家關係的同時,發展與第三世界國家的關係,「擴大同與韓國沒有交流的大陸國家進行國際合作的渠道」,「推行生機勃勃的北方外交」。[3]:155[2]:385「北方外交」並不是盧泰愚政府的特立獨行,而是韓國朝野的廣泛共識。1988年6月29日,韓國反對黨領袖金大中國會發言時呼籲「修正與台灣現有外交關係」,要求韓政府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中斷邦交,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關係[4]路透社評論說這是韓國政界領導人首次公開提出與中華民國斷交。另一位反對黨領導人金泳三也表示「為了改善南北關係,我打算到北京和莫斯科去,同負責的、掌握實權的力量進行坦率的會談」。[3]:156

盧泰愚對朝六項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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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第十三任總統盧泰愚

1988年7月7日,盧泰愚發表了題為《爭取實現民族自尊、統一與繁榮的特別宣言》的演講,對實現民族和解提出六點主張:推動南北各界人士的交流和旅居海外韓國人與南北方的自由往來;在南北紅十字會談達成協議之前,實現南北方1000萬離散家屬的互訪;開放貿易門戶,將南北間貿易視為民族內部的貿易;不反對韓國的友好國家用北方進行非軍用物資的貿易;韓國協助北方為國際社會做貢獻,讓南北方代表在國際場合自由會面;韓國協助北方與日本美國改善關係等。[3]:156[5]:239-240

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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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至1991年,蘇聯解體東歐劇變二戰後支撐國際關係格局半個世紀的雅爾塔體系幾乎在一夜間崩潰。韓國恰逢其時地於1989年2月1日,與東歐國家匈牙利率先建立了外交關係;11月2日和12月27日,韓國又分別與波蘭南斯拉夫建立了外交關係。1990年3月22日韓國與捷克斯洛伐克,3月23日與保加利亞,3月26日與蒙古,3月30日與羅馬尼亞,9月30日與蘇聯建立了外交關係。1991年8月22日與阿爾巴尼亞建交。在短短的兩年時間裡,韓國已經與蘇聯和許多東歐國家建立了外交關係,為韓國外交拓寬了更大的空間。[3]:159

1990年9月4日,朝鮮政務院總理延亨默帶領代表團越過板門店軍事分界線進入韓國。韓國高官均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總理」來稱呼來訪的延亨默。9月5日,延亨默與韓國國務總理姜英勛在首爾洲際酒店舉行了南北首次高級會談。此後,南北總理會談在平壤和首爾輪流舉行。1991年12月,雙方在第5次南北高級會談中簽署了《南北和解、互不侵犯和交流與合作協議》。1992年2月,雙方在第6次南北總理會談中正式簽訂了《朝鮮半島無核化共同宣言》。[3]:161-164[6]:267[5]:240-241[2]:2791991年9月17日,韓朝兩國同時加入聯合國[1]:825[6]:271

1992年8月23日,韓國發表聲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與中華民國中止了外交關係。次日,韓中兩國正式建立了大使級外交關係,開啟了兩國雙邊關係的新時代[6]:271[1]:828。1992年12月22日,韓國與越南建交[7]。至此,除古巴以外其餘的社會主義陣營國家均與韓國關係實現正常化[8][9]。古巴和韓國則是在盧泰愚卸任31年後的2024年2月14日建立外交關係[10]

實施北方政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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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過長期的經濟發展,韓國國力日益強盛,為推行北方政策提供了基礎[1]:821
  • 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的改善為北方政策提供了提出與實施的前提。1972年5月,時任韓國中央情報部長官李厚洛與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日成達成了「自主、和平統一、民族大團結」的三原則。同年7月4日,雙方同時發表了《南北聯合宣言》。[1]:821
  • 1978年,中國開始實施對外開放政策,對外交戰略和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也大幅調整了外交政策,為韓國實施北方政策提供了有利時機。[1]:82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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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楊昭全; 孫艷株. 《当代中朝中韩关系史》. 長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 2013年6月. ISBN 978-7-5472-1603-3. 
  2. ^ 2.0 2.1 2.2 方秀玉. 《战后韩国外交与中国-理论与政策分析》.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11年12月. ISBN 978-7-5326-3500-9. 
  3. ^ 3.0 3.1 3.2 3.3 3.4 3.5 宋成有等著. 《中韩关系史-现代卷》. 北京: 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4年1月. ISBN 978-7-5097-5142-8. 
  4. ^ 漢城廿九日路透社電. 〈金大中促韓與我斷交 演說指出承認中共有助朝鮮半島和平 建議與平壤簽互不侵犯條約〉. 《中國時報》. 1988-06-30: 第1版. 
  5. ^ 5.0 5.1 朴鍾錦. 《韩国政治经济与外交》. 北京: 知識產權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130-2476-1. 
  6. ^ 6.0 6.1 6.2 董向榮. 《韩国》.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9年5月. ISBN 9787509707326. 
  7. ^ 越南概况. 新華網. [2015-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0-19). 
  8. ^ S. Korea establishes diplomatic ties with North Macedonia. 韓聯社. [2019-07-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8) (英語). 
  9. ^ 金恩中. 再次推进与“朝鲜兄弟国”古巴建交…高层举行非公开会晤. 朝鮮日報. 2023-06-14 [2023-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4). 
  10. ^ 韩国与古巴建立外交关系. [2024-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5).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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