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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辟谣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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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段落的客观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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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报业根据专业骗子老榕的卧底qq群和断章取义,从辟谣联盟QQ群的聊天记录截图(截止2011年8月5日,辟谣联盟的3个QQ群已经拒绝新用户加入)推断其成员成员主要以人盯人的方式,主要原因还是老榕谣言太多,屡次被打脸后的报复。”和"南方报系旗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评论反对民间辟谣。指民间辟谣损害了信息发布者和谣言受害主体的权利。自由派人士反对辟谣联盟,指造谣有理,谣言倒逼真相。”是否不够客观? Lasv94512留言2013年7月16日 (二) 16:48 (UTC)[lasv94512][回复]

中立性、疑欠准确、类似广告或包含宣传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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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的内容基本缺乏中立性,把一个主张某政党观点的政治宣传组织粉饰成中立的组织:从条目描述判断,该组织是某党党员和支持该党的选民自发组成的政治文宣组织,其活动无中立性可言。部分内容更有BLP问题,例如“专业骗子老榕”等论述,如果老榕此人尚在世,则肯定有违BLP方针。此外整个条目都以大陆某政党的观点和文宣口吻写成(文中未指明是哪个政党,似乎认为读者应该不言自明的知道该组织支持的是哪个政党的观点),所以还有地域色彩问题和广告/宣传口吻问题。--PalaceGuard008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4:07 (UTC)[回复]

移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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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户提出条目改名为“新浪微博辟谣联盟”,然此条目的内容并非仅止于“新浪微博”的辟谣。若无其他意见,此移动请求将不予处理。--Iokseng留言2019年1月7日 (一) 00: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