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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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不沾地是一种儿童追拍游戏,一组儿童(3至20人左右)可通过猜拳或参加游戏的先后顺序(“后来的挂牌子”)确定一人为追拍者,其余为被追者。追拍者追拍到任何一人,后者即为新的追拍者,原追拍者成为被追者。
脚不沾地的特点在于,当追拍者逼近时,被追者坐下并双脚翘起,同时高呼“脚不沾地”后,追拍者就不得追拍脚不沾地的被追者。追拍者离开后,先前脚不沾地的被追者可自行站起,重新进入游戏。
其他常见版本
[编辑]有多种追拍游戏与脚不沾地相近,不同之处在于防止被抓的动作:
木头人
[编辑]当追拍者逼近时,被追者站定并高呼“木头人”后,追拍者就不得追拍成为木头人的被追者。追拍者离开后,先前成为木头人的被追者需另外的任意一位被追者解救,才能重新进入游戏。
冰棍
[编辑]或称冰棍化了,当追拍者逼近时,被追者站稳并高呼“冰棍”后,追拍者就不得追拍已经成为冰棍的被追者。追拍者离开后,先前为冰棍的被追者可高呼“化了”,重新进入游戏。
搞假
[编辑]流行于中国东北,当追拍者逼近时,被追者喊“搞(二声)假”可以不被抓,“还假”恢复。有时是随便喊三个字。
何济公
[编辑]多见于香港或邻近广东地区,同样在猜过“剪刀、石头、布”或者 “何─孖(辰时)”(未有书面名称)紧接 "O-U-T, we get out you" (另一种是与之非间的分辨方法)后分出最后谁是“做捉的(人)”(追拍者)。非明文规定“做捉的”要响亮地数十声(有时会更多,视乎两者之间的协定能否成立),确保“被追者能够合理地走至自己应为安全的地方。捉人的继而开始追逐及奋力试拍被追的人。
被追的可以在任何时候,特别是被做捉的追至时,响亮地叫“何─!”,双手交叉盖在胸前。在非明文的标准规则下,此时被追的不可以作位移,须由任何一位被捉的人以手触碰,叫“解!”,两人即可继续逃走。
如果任何一位被追的被做捉的碰到,前者就成为做捉的,后者则成为被追的。新做捉的亦需数十声。
若做捉的成功令所有被追的都“何”了时,所有被追的需重新猜过,决定谁是做捉的,原本做捉的可豁免。
- 非明文规定:实际进行游戏时未必一定会全部实行,可能会随时增删,通常在游戏前会事先协商或预先公布,经常一起玩的玩家亦会有默契。
- “数十声”:做捉的由一数至十,在此之前,追到人也不算生效。其实一般说中文(尤其是粤语)的小朋友可以在一秒至两秒钟以内完成,故此数十声变得可有可无。故此被追者习惯“猜包剪揼”后立刻远离未定角色的参与者。
- “有隔墙,无穿针”:“隔墙”即游戏范围的物理性阻隔,例如游乐场的上下层地板、高台栏杆等;“穿针”是巧用“隔墙”的空隙达捉人的效果;全句意思为“被追的可被墙壁、天花之类保护而免被捉到,做捉的不可使用其漏洞空隙来捉人”,所以捉人的需要捉到在“同一个‘空间区域’内”的被追者,才算有效。
- “潮涨”:所有人(或者只有做捉者)必须在玩耍场地内某类地方走动(例如是游乐场架、游乐场软垫或者草地之类),这个区域称为“陆地”,其如(例如是砖地、行人路,甚至是地面本身)称为“海”,走到“海”中即为输。有时参与者会协定可以有限制地在“海”里移动,例如是限制时间或者步数。
- “猴死做十次”:“猴死”指做捉的人长期接近其中一位已经“何”了的被捉者,有守持僵局之嫌。此句通常是其他被捉的向捉人的示意警告,以令游戏回复进度。(此“猴”字读 hau1 ,粤语“盯著”之意。)
- “猜奸蟊”、包揼:当做捉的与被捉的引起纠纷时,便会干脆用定胜负的方法(只用包和揼)去分辨,分一次或“三盘两胜”。
- “新泥新猪肉”:游戏进行中途介入的参加者,需要无条件成为捉人的,当然可以尝试以谈判方式反对。
- 由于被追者随时用以保护自己,如果所有被追者都“何”了,捉人者会自动胜出,下一局不用当捉人。
- 当捉人已筋疲力尽而弃权或自己弃权,被追者就算胜。
- 讯号及示意:
- “何”:被追者随时用以保护自己,可不受做捉的影响,但由“何”后到被“解”前,不可作位移(即不可走动)。另版可走三步或五步。
- “解”:“何”的反面,由自由(未“何”)的被追者向已“何”的解救。另版又有“碰解”:两位或以上已“何”的被追者之间可用以上提及的容许步数来互相解救;“自解”,已“何”的被追者可随时自由解救,此设定令“何济公”的难度上升不小;还有“枪解”,把手做成枪的形态射向已“何”的被追者,向已“何”的被追者作出远距离解救。
- “ V ”:用以暂停,一般设定分作无限次、五次或不可使用。
- 衍生情况:
追与逃之间的互动,不只令小朋友的奔跑机会增加,还令他们用尽方法避开做捉的,走到一些做捉的不太可能到达的位置。虽说这样可以挑战他们的身手、反应,和减少畏高,但始终可能涉及危险动作。
参考资料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回到童年时(怀旧篇)(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