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突承璀
外观
吐突承璀(?—820年),字仁贞,福建闽县(今福州)人。
以黄门直东宫、为掖廷局博士,唐宪宗即位,为内常侍,知内侍省事,深得宠信。元和初年,任左神策军护军中尉。元和四年(809年),讨王承宗屡败无功。自淮南还都,翰林学士李绛等要求严惩,宪宗不得已,贬为军器使,仍得宠,党类甚众。元和六年(811年),吐突承璀因宦官刘希光受贿被牵连,宪宗打算废掉他:“此家奴耳,向以其驱使之久,故假以恩私;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外放淮南(治今江苏扬州市)监军。[1]太子通事舍人李涉投状匦院上书,论说承璀无罪。谏议大夫、知匦事孔戣不予受理。李涉于光顺门前想进呈皇上,孔戣指斥其邪恶,贬李涉为硖州司仓。元和九年(814年),李绛罢相,召回吐突承璀。
史载元和六年十二月,太子李宁夭亡,元和七年(812年),议立储贰,吐突承璀欲以皇次子澧王李恽继皇位,但因李恽生母身份低贱,改立皇三子遂王李恒为太子[2];但查811年,吐突承璀受刘希光贿事被发觉,出为淮南监军。此说有误。元和十五年(820年)正月二十七日,宪宗暴死,梁守谦、王守澄杀吐突承璀与澧王,拥立太子李恒。[3]敬宗即位,中尉马存亮为承璀诏雪,便令其养子士晔遵礼予以收葬。
注释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书目
[编辑]- 《新唐书》“宦者传”
- 《旧唐书》卷一八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