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兰
外观
王有兰(1887年—1967年)[1]字孟迪,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枫林村草坪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3]
生平
[编辑]王有兰早年读私塾。弱冠即有文名,诗文及策论皆好。及长,博览群书,喜涉猎周秦诸子。清末维新思潮兴起后,王有兰致力于新学。[3]
王有兰自江西高等学堂毕业后[2],留学日本中央大学法律本科[2][3],其间加入中国同盟会[2]。1911年[2],王有兰回到中国,任江西都督府参议官,旋派赴南京,任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江西代表[2][3]。民国元年(1912年),王有兰任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3]。同年,充江西内务司长,兼交通司长[3]。民国二年(1913年),当选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3]。民国三年(1914年)赴欧洲各国考察政治[3](一说,民国二年他参加了二次革命,革命失败后流亡南洋[2])。民国四年(1915年)[3],王有兰回到中国(一说回国时间为1916年[2]),参加护国运动[3][2]。民国五年(1916年),革命军政府成立,王有兰充军务院军事参议、云南护国第二军参议兼岭南道尹[3]。
1916年袁世凯去世后,国会恢复,王有兰重任国会众议员[3][2]。1917年王有兰参加在广州举行的广州国会非常会议。1919年,他担任云南省昆明市政公所督办。1935年,王有兰担任江西省第四区(赣州)行政督察专员。1937年9月,王有兰任江西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939年,王有兰被选为江西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1949年,王有兰去台湾。[2]
1967年,王有兰逝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