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潘安礼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潘安礼,字立夫,号东山,江西南城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雍正五年,登进士,授户部主事,擢刑部员外郎、太常寺典簿。后应博学鸿词科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詹事府左春坊谕德[1],著有《东山草堂集》[2]

参考

[编辑]
  1. ^ 《高宗实录》(卷二八):乾隆元年十月乙丑条记:引见考取博学鸿词刘纶等十五员。得旨:刘纶、潘安礼、诸锦、于振、杭世骏,倶著授为翰林院编修。陈兆仑、刘玉麟、夏之蓉、周长发、程恂,倶著授为翰林院检讨。杨度汪、沈廷芳、汪士锽、陈士璠、齐召南,倶著授为翰林院庶吉士。
  2. ^ 《晚晴簃诗汇》(卷071):潘安礼,字立夫,号东山,南城人。雍正丁未进士,历官刑部员外郎,降太常寺典簿。乾隆丙辰,召试博学鸿词,授编修,迁左谕德。有《东山草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