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巡抚
外观
保定巡抚,明称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管河道,为明朝中后期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
沿革
[编辑]- 成化八年,由北直隶巡抚分设,辖区包括真定府、保定府、河间府、广平府、顺德府、大名府等,提督紫荆关、倒马关、龙泉关[1]。
- 成化十一年,罢制。
- 成化十九年,恢复建制。
- 成化二十一年,罢制。
- 弘治元年,恢复建制。
- 正德二年,再罢。
- 正德五年,恢复编制,后常设。
- 嘉靖二十九年,分出易州巡抚,易州别属。
- 嘉靖三十九年,罢易州巡抚,易州归还。
- 万历二十五年,析出天津巡抚。
- 万历二十七年,天津巡抚罢。
- 天启元年,恢建天津巡抚,河间府改属。
- 清朝顺治元年,设立保定巡抚,王文奎(1644年—1645年在任)、郝晋(1645年—1646年在任)、于清廉(1646年—1649年在任)担任,顺治六年裁撤。顺治十五年复设,潘朝选(1658年—1656年在任)、刘祚远(1660年在任)、王登联(1660年—1661年在任)担任,顺治十八年改为直隶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