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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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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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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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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Talk啦!青年人"”——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4: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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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BT你妹"”——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4: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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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黄仁俊"”——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普通艺人,没有值得记载的特别表现。KRF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2:30 (UTC)[回复]

删除。--AT 2016年11月30日 (三) 16: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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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肯定句"”——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无关注度。KRF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2:30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5: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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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一切从头"”——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无关注度。KRF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2:30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5:00 (UTC)[回复]

(请不要在横线下参与讨论,以免出现错误。)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Fish out Yue in the water.☆ 2016年11月24日 (四) 00:39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 锺屋村Perfect Moment成始柏BrujahRavnos新鸳鸯蝴蝶梦天真的岁月明明知道相思苦,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 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宋瑞珍已被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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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关注度到期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ly135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1:05 (UTC)[回复]

蓝张兴在清代台中地区开拓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事在远流出版一系列《明清文件汇编》有载,讨论中部地区开发或历史,几乎都会提到,甚至与今日台中中区万春宫有十分深厚的渊源,我附上的参考书目:《犁头店历史的回顾》、《台湾原住民史:平埔族史篇(中)》、《台中妈祖荫台湾》以及期刊《台湾源流》都有大书特书记载,维基百科不载是维基百科的遗憾与缺失。同为清代垦号,【陈赖章】与【金广福公馆】就有被维基登录,除非是本人叙述上不成熟或不完备的原因,不然【蓝张兴】此一条目被移除也太可惜。—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云角对话贡献)加入。


保留。--AT 2016年11月30日 (三) 16: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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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iger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1:27 (UTC)[回复]

保留。--AT 2016年11月30日 (三) 16:32 (UTC)[回复]

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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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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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Brujah"”——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这个那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10:20 (UTC)[回复]


删除。--AT 2016年11月30日 (三) 16: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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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Ravnos"”——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这个那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10:20 (UTC)[回复]


删除。--AT 2016年11月30日 (三) 16: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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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联想输入法"”——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AT 2016年11月30日 (三) 16:33 (UTC)[回复]

(请不要在横线下参与讨论,以免出现错误。)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6年11月24日 (四) 02: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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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6年11月24日 (四) 02:3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5: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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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作者要求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朗哥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4:08 (UTC)[回复]

快速删除:G10--A2093064#Talk 2016年11月25日 (五) 00: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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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一个小事件,关注度低,建议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hwangtianyuan 欢迎大家讨论围观 2016年11月24日 (四) 04:52 (UTC)[回复]

删除:短期关注度--浅蓝雪 2016年12月8日 (四) 19: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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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大麻_(药用)。没有单独存在的必要,否则注射海洛因、吸冰毒甚至喝大力也可以创建条目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by 小林林“何それ?意味わかない。”留言Email 2016年11月24日 (四) 05:59 (UTC)[回复]

保留。--AT 2016年11月30日 (三) 16: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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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语调负面的用户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ly135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6:42 (UTC)[回复]
(○)保留,哪里负面?KRF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7:35 (UTC)[回复]
(○)快速保留:提删的这位维基人?腐女的意思都不知道吗?这个提删可以入选年度最搞笑最无厘头提删了。--🇹🇼:坟前的丁香花强烈抗议大陆当局以任何理由屏蔽维基百科 2016年11月24日 (四) 19:34 (UTC)[回复]

快速保留:理由不构成,请去看腐女,更何况是本人自己写的--A2093064#Talk 2016年11月25日 (五) 00: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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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24日 (四) 08:2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5: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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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像是从别的条目复制过来的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ly135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8:35 (UTC)[回复]

快速删除:A2--A2093064#Talk 2016年11月24日 (四) 09: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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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维基文库,页面除导言外全部为公约内容,建议将全文移动至维基文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灯火阑珊处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09:13 (UTC)[回复]

保留。--浅蓝雪 2016年12月8日 (四) 19: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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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来源的传记,无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illiam is Wikipedia! 2016年11月24日 (四) 11:5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5: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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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达师 - 334 - 554 2016年11月24日 (四) 13:17 (UTC)[回复]

保留。--AT 2016年12月19日 (一) 16: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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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官方尚未筹备及任何关于此的可靠来源,WP:NOT#CRYSTAL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Photoyi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15:3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5: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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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11/03关注度删除,新增来源均不是以该道路为主,或只是提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6年11月24日 (四) 15:54 (UTC)[回复]
  • (○)快速保留:维基百科从未规定已删除条目不可以另行创建。该条目已有充足可靠来源,经过增补和扩充已经完全符合维基百科的各项要求。本次提删的所谓“为主”之类的新理由并非维基百科的规定,而是提删者自己杜撰的。请再学习一下维基百科对来源的规定。Sgsg留言2016年11月25日 (五) 03:35 (UTC)[回复]
  • “为主”自然是维基百科的规定,WP:关注度要求来源要以条目为主题做有效介绍,而不是提及。因此不是以条目主题为主的来源,就是只是提及,这类来源便无法当作证明关注度的来源。因此阁下应该是跟N大讨论哪个来源是有“有效介绍”,而非提及。N大在存废讨论好歹都近十年了,都拿过站务专家了,你说他“请再学习一下维基百科对来源的规定”XD?--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1月25日 (五) 09:44 (UTC)[回复]
  • (:)回应:“有效介绍”不是“为主介绍”。“有效介绍”的目的是要“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本条目的来源清楚说明了本条道路的起止地点、道路级别、道路宽度、各段通车及施工时间、列入北京市城南行动计划、由北京市、大兴区督办施工的情况,凡是道路类条目的全部信息都已齐备。请问如果这不是有效介绍,那什么是?因为缺少什么内容而必须删除?请您指明。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1:19 (UTC)[回复]
  • 这才是像样的讨论啊。他觉得来源不合格,反对方就应以予指出来源哪里合格,而不是单纯的说条目有足够来源所以不该删。--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1月27日 (日) 16:25 (UTC)[回复]
  • 您说反了吧!应当由提删者清晰明确地指出来源究竟哪点不合格,而不是让编辑者自证清白。举证责任应由提删者负。提删者一共只说了23个字,而我说了多少字?含混笼统地指责一番,删除了事,看不出有任何讨论的诚意。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7:09 (UTC)[回复]
  • 因为这是曾被删掉的条目,重建自然是由重建者提出新理据为何重建的条目符合了。更甚者,正常程序是要先走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新理据,同意后才重建条目,而不是先重建,等别人提删了才提理据--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1月27日 (日) 17:18 (UTC)[回复]
  • 您弄错了。本条目是一个全新的条目,而不是原条目的重建。新条目无论内容还是来源都和旧条目不一样,不存在重建的问题。旧条目已永久灭失。而且删除方针的首要一条便是“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条目的文章,删除投票应该是最后的选择。”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7:51 (UTC)[回复]
  • 与内容无关,上次删除并不是因为上次的内容违反方针,而是条目的主题不符关注度;因此不管新建的条目内容为何,主题仍相同;所以仍应该先到存废复核提出理据表示这个主题现在有关注度了,应考虑放行建立。如果能径自建立,这样我们每天在这边数十上百的存废讨论根本就是白花时间,因为任何人想忽略讨论结果径自重建都OK不用走存废复核,那花时间存废讨论干么。讨论完的结果隔几天就直接被忽视,那这些讨论意义何在--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1月27日 (日) 18:00 (UTC)[回复]
  • 这个理解有很大偏差。维基的规定是“直接重建与已删除内容重复的页面将会被快速删除。”而“若你现在想建立的页面内容与之前的不同,请继续。”这与内容直接相关,怎么能说无关呢?上次是2个来源几十字的小作品,这次是17个来源1000字的大条目,这能是“内容重复”?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8:15 (UTC)[回复]
  • (:)回应:那条路有上新闻版面吗?如果有的话,来源就给上去;没有的话,至少竣工还有通车的来源都附上去,这样至少就有两项来源,就不会到提删的这一步道路了。重点是来源有没有与内容相符。--►不让你们窝里反的Ricknator11♥)◁ 2016年11月25日 (五) 08:25 (UTC)[回复]
  • (:)回应:人民网和北京晚报这两个权威新闻来源已经报道了竣工通车。此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也公开宣布了竣工通车。这三个来源甚至连大标题都是这条路的竣工通车,全篇都在讲这条路。如果这都不算是可靠来源,那什么是呢?工程完工之后起了个名字,你告诉我说之前凡是有关工程的来源全都无关,这不是笑话吗?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1:11 (UTC)[回复]
  • (:)回应:请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官方网站难道不是可靠来源?人民网、新华网、北京晚报的公开报道难道不是可靠来源?八个第三方可靠来源等于空气吗?不要模糊笼统地指责,究竟您觉得哪一条来源不是可靠来源,请明确指出,咱们一条一条地辩。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1:11 (UTC)[回复]
  • (:)回应:另外不必再提WP:OTHERCRAPEXISTS和WP:SCORCHEDEARTH,这和本讨论无关。我质疑的是提删的标准,同时竣工通车的同一条路丰科路丰园路芦东路万寿路南延工程同一道路,唯一的区别仅仅是建成后起了三个名字,所以只好分三个条目创建),其中两个条目ok,另一个条目删除,请问标准何在?这并非类比,而是对同一事物搞双重标准。另外本条目的来源和内容不同于上次提删者,请不要用旧的提删理由重复提删新条目。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1:29 (UTC)[回复]
  • WP:OTHERCRAPEXISTS和WP:SCORCHEDEARTH恰恰就是在说不要因为提删者双重标准而直接把该次提删无视或否决,因为就像那两个连结说的,维基百科上万条目,提删人又怎么可能所有条目都看过并提删呢,自然是只提删他看到的。--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1月27日 (日) 16:29 (UTC)[回复]
  • 我所说的上述内容根本不用看其他条目,全都在本条目正文里。如果以没看过为借口,那只能说明他没阅读过条目内容就草率提删。另外像上次存废讨论时,上面那位投票反对的用户还说什么“南六环外”,连条目正文里写明的内容都弄错了,正文都没认真看就闹着要删除。这教我再说什么?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7:27 (UTC)[回复]
  • (:)回应:已又增加了多个来源,并扩充了内容。现已有17个可靠来源。最初挂一个“扩充”模版就可解决的小问题,却不由分说反复提删,也就不得不想到多年以前论坛便哀叹的为何中文维基用户流失和对用户的不友好了。Sgsg留言2016年11月27日 (日) 12:01 (UTC)[回复]
    • (:)回应:这整件事是北京市和大兴区政府兴建了一条市重点道路叫“万寿路南延”工程,建好后起了三个名字叫丰科路丰园路芦东路。结果提删者摆了个大乌龙,以为“万寿路南延”和后面这三条路没有半毛关系,所以凡是有关“万寿路南延”的宽度、车速、规划、兴建、通车的好几万字的来源内容,统统是无关内容。说“万寿路南延”的宽度,不就是在说这三条路的宽度?说“万寿路南延”通车,不就是在说这三条路通车?这就好比一本传记除了开头说了自己名字外,其他都用“我”之类代指,你告诉我说这本传记除了这名字外,整本书都和传主无关?Sgsg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02:39 (UTC)[回复]
    • 请注意关注度要求第三方可靠来源,我只看到一个第三方来源。如果关注度是“万寿路南延”,那你写“万寿路南延”就是。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11月29日 (二) 08:36 (UTC)[回复]

删除。--AT 2016年12月19日 (一) 16:0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没有主文的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ly135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16: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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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已有类花生酸,且可能涉及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Innocentius Aiolos 2016年11月24日 (四) 17:1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1月30日 (三) 15: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