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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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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已并入阮福绵定。--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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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梁靖"”——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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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想用1000%的力量来恋爱/Pretty Rhythm de Go!"”——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1000%キュンキュンさせてよ"”——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プリティーリズムでGo!"”——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并 已并入星光少女_极光之梦#想用1000%的力量来恋爱/Pretty_Rhythm_de_Go!。--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22日 (六) 01: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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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已移动Wikipedia:威尔士语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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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已移动Wikipedia:拉脱维亚语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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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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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已移动Wikipedia:南非语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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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已移动Wikipedia:沃拉普克语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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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已移动Wikipedia:西西里语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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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阿塞拜疆语维基百科"”——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移动 已移动Wikipedia:阿塞拜疆语维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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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报(×)删除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2:21 (UTC)[回复]

胡传淮已挂侵权)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乌尔都语维基百科映美控股赵和民陈彦蓉。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参考下列讨论,“琉球国”并未曾经成为日本的“令制国”。

  1. en:Wikipedia_talk:WikiProject_Japan#Ryūkyū province and domain
  2. en:Wikipedia:Articles_for_deletion/Ryūkyū_Province
  3. ja:ノート:琉球国_(令制)
  4. ja:Wikipedia:削除依赖/琉球国 (令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5月29日 (三) 02:41 (UTC)[回复]

(×)删除: Bueller 007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5:09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5月31日 (五) 13:14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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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自我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ys 721tx(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3:54 (UTC)[回复]

(○)保留 : 已经移除有关的文字:家新(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8:13 (UTC)[回复]


删除 依然存有宣传性质,故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6月6日 (四) 14: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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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此页面滥用个人用户页,对其他维基人作出人身攻击。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3:57 (UTC)[回复]
(○)保留:注意WP:Censor。另请明指人身攻击的地方,及注意最近发生的事要警告请明列警告事项,勿模糊乱枪打鸟。类似前案为 单一议题维基人 页面存废讨论--(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9日 (三) 06:13 (UTC)[回复]
(×)删除:滥用维基资源。--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9日 (三) 06:28 (UTC)[回复]
(○)保留:阅读了内容,是记载 Hanteng 与User:BlackLotux(及其前身账户User:Edouardlicn)自2013年3月来的傀儡互动争议,把在互助客栈等地的对话收录过来。建议 Hanteng,收录对话建议完整,或者用 HyperLink 连结到原讨论页面。内容几乎都是“双方讨论记录”,且亦非 无证据之原创研究。这是否为“人身攻击”?建议User:BlackLotux进一步说明。个人意见提供参考。Wetrace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8:36 (UTC)[回复]
(○)保留:事涉维基百科、维基人、与编辑纪录,基本上是转贴已事实存在之页面,挂在用户页下并无不妥。--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0:42 (UTC)[回复]
(×)删除同提删者。--CHEM.is.TRY 2013年5月30日 (四) 02:36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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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看不出是条目分类或是维基人的分类。如果是维基人的分类应该包含“维基”字眼。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Iokseng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5:33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9日 (三) 05:55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提删者未取得提删资格,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只是一个曾构想的公司,最终没有实行,应重定向至澳门航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Dragoon17cc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6:44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编辑次数还差一点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3年5月30日 (四) 04: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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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名应为错别字,条目已改名并移动至陈一咨,简体字也是陈一谘。建议此错字页面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etrace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7:23 (UTC)[回复]

正体字是陈一咨,简体字 陈一咨,谘变为简体字是咨。--Cychyl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7:30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可能为重复页面,已存在仅有用字模式差异的页面陈一咨回忆录

提交的机器人及时间:Liangent-bot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8:13 (UTC)[回复]

快速保留 为繁简重定向,快速保留。-Lif…lon 2013年5月29日 (三) 10: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4]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8:5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5]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9:02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他人建立的用户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GZWDer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9:37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命名错误,内容与东哈马尔市重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f…lon 2013年5月29日 (三) 11:08 (UTC)[回复]
又来了。卍田卐JC1 2013年5月30日 (四) 09: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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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这个似乎很少有人会搜寻,因此重定向可以删除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小蓝 找我 2013年5月29日 (三) 11:26 (UTC)[回复]

快速删除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0准则,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林勇智 2013年5月30日 (四) 16: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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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这个似乎很少有人会搜寻,因此重定向可以删除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小蓝 找我 2013年5月29日 (三) 11:27 (UTC)[回复]

快速删除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0准则,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林勇智 2013年5月30日 (四) 16: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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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这个似乎很少有人会搜寻,因此重定向可以删除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小蓝 找我 2013年5月29日 (三) 11:27 (UTC)[回复]

快速删除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0准则,User:Jimmy xu wrk快速删除。--林勇智 2013年5月30日 (四) 16:4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必要的重定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Risk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3:20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2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恶搞。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Iokseng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4:00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1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Iokseng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14:05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3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犯罪。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已有条目犯罪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Risk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4:31 (UTC)[回复]

重定向 已重定向至犯罪。--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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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机器人建立之错误重定向。“死亡战虫”为一个手机游戏。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5月29日 (三) 17:06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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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疑似游戏攻略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3年5月29日 (三) 23:38 (UTC)[回复]

删除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5日 (三) 00: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