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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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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仍挂上{{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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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泣游戏"”——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Bang & Zelo。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B.A.P。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亚洲会"”——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VC XC 2012年12月11日 (二) 04:1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模板30日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C XC 2012年12月11日 (二) 01:03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怪兽什么的……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广雅 范 2012年12月11日 (二) 01:30 (UTC)[回复]
(×)删除:以分类代替--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2月11日 (二) 01:36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广雅 范 2012年12月11日 (二) 02:03 (UTC)[回复]
(×)删除--♥VC XC 2012年12月12日 (三) 03:30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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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广州地铁4号线#新造车辆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2月11日 (二) 02:39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卢志勋。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12月11日 (二) 02:46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akamotosan 2012年12月11日 (二) 03:44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中文内容,没有可靠来源,无法彰显其关注度。疑似只为宣传目的而建立的页面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2012年12月11日 (二) 05:54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乱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C XC 2012年12月11日 (二) 06:52 (UTC)[回复]

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呀。。新手第一次创建词条, 已经绕了非常多次弯路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7.24.27.22对话贡献)加入。

能不能帮我修改一下词条? 这样至少我能明白 以后词条要如何创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7.24.27.22对话贡献)加入。


无共识 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31日 (一) 08:0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没有来源,无法彰显其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2012年12月11日 (二) 08:11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转移至维基词典。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哈利波特中的魔法物品#活点地图。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该条目曾经被快速删除,理由为G11。现无法判定是否内容完全相似,故提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广雅 范 2012年12月11日 (二) 09:52 (UTC)[回复]

无共识 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31日 (一) 08:0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已有Template:十胜国的郡,但不需要保留日文名称的模板重定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1日 (二) 10:39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违反Wikipedia:自传,可能有自我广告之嫌。来源[1]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exchris留言2012年12月11日 (二) 11:09 (UTC)[回复]

(○)保留 已修正广告嫌疑。非自传。已有索书号可查询作者相关文件。

}}Sachiko1205留言2012年12月11日 (二) 11:24 (UTC)sachiko1205[回复]

(:)回应:以上违反Wikipedia:自传系指生者传记建议应由第三方撰写,而非自己撰写(因为阁下于Facebook留言“有人提交存废讨论耶,我该怎么保住它><”,所以推测该条目可能为阁下所编写),以顾及中立性,且条目存在须具备一定Wikipedia:关注度要求。--Alexchris留言2012年12月11日 (二) 11:33 (UTC)[回复]

(○)保留 维基百科与脸书账号都是我本人,但编列此条目非由我自己撰写。此无法举证,但若不能举证就可以推断是否由我或非我所做,那么从古以来的文学家独自闭门造车,都可以依此论点推测他们不是独立创作。 其次,已由国家政府出版个人作品集,关于广告内容系因撰写条目人与本人未先行沟通之故,业已删除,仅保留我本人的姓名称谓,获奖情形与出版作品。 本人知名度不足,但有益于搜索已举办十五届的北台湾文学之关注度,以及台湾的文学奖补助,惟本人俗务繁多,不得罗列十五年来所有作者条目,又难以详究历年来之文学辑录与征奖之始末,迨众志成城,共同以此条目为一莽砖,齐心打造条无所阙,目无所遗之百科全书。 据此为理,是以保留为祷,莫以求净为快。

[[2]]给提报者的前言

您肯定除了删除这个页面以外没有其他方法吗?如果您可以改善条目,请不要犹豫。同时,你可以选择:重定向、重新命名、与其他条目合并、或索性加入清理、小小作品限期改善模版。请勇敢行动,那就能够拯救条目免被删除。 Sachiko1205留言2012年12月13日 (四) 21:34 (UTC)[回复]

↑该用户投票因与先前重复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请在先前的投票加删除线。-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回应:的确无法确定前述编辑是否为阁下所进行,但就客观事实合理推断应该可能具有关联性,故推定很可能违反在世人物传记规则,所以提报删除;不过另一个提删理由即是关注度,按Wikipedia:人物收录准则,收录标准大致上以印行5,000本以上为标准,当然我无法查知发行量是多少,但阁下应该相当清楚。由于人物条目的关注度通常争议颇大,故提请删除借由社群共识决定此条目存删与否。不过纵然条目最后被删除,透过社群网络、网志,再经SEO,推广力量想必胜过维基百科许多。最后还是相当感谢阁下能够参与讨论并为维基百科尽一份心力。--Alexchris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8:07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个人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11日 (二) 15:22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维基文库,正统的人物条目被合并到这个条目,应该移动到维基文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2年12月11日 (二) 15:45 (UTC)[回复]

无共识 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31日 (一) 08:0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VC XC 2012年12月11日 (二) 20:04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18日 (二) 02:3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