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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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中国大学排行榜有好几个,目前重定向不合适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30日 (四) 01:52 (UTC)
- (×)删除或建立消岐义。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38 (UTC)
- (×)删除,同时(×)删除中国大学排名。--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8月31日 (五) 13:04 (UTC)
- (×)删除,同意建立消歧义--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3:56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43 (UTC)
(×)删除理据:疑似原创研究,且创建者系已被永久封禁的“纯破坏用户”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olyma(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2:00 (UTC)
- (×)删除:看起来像是恶搞,希望有专家帮忙鉴定 --Thewallhut留言箱|投诉 2012年8月30日 (四) 03:22 (UTC)
- (!)意见:[1]--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35 (UTC)
- 原创………………好吧,疑似恶搞,用G3处理掉吧——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1日 (五) 05:21 (UTC)
,不存在的物质、不符合目前的理论、符合快速删除之恶搞G3标准,已由User:Kegns快速删除--宇帆(留言·联络) 2012年8月31日 (五) 11:28 (UTC)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非维基百科内容,原页面刚被删除,后重新建立,内容与原先不同,然仍无实质内容。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8月30日 (四) 02:24 (UTC)
- (×)删除:同意。Likey(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12:17 (UTC)
- (×)删除:同上。CVS(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5:38 (UTC)
- (×)删除原创研究--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3:56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43 (UTC)
(×)删除理据: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01#支援部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2:59 (UTC)
- (×)删除:极为常见的单位名称,不应重定向至某一组织的次级单位。--Kolyma(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12:17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43 (UTC)
(×)删除理据: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01#支援部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3:00 (UTC)
- (×)删除:极为常见的单位名称,不应重定向至某一组织的次级单位。--Kolyma(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12:17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43 (UTC)
(×)删除理据: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01#支援部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3:02 (UTC)
- (×)删除:极为常见的单位名称,不应重定向至某一组织的次级单位。--Kolyma(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12:17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43 (UTC)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编辑](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 —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3:28 (UTC)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反畸形12年国教学生联盟、朱鹊桥、杀手正传、薛富杯、银笛奖、黄金耀、施慧萍、马维欣、曾允凡、郁国祥、刘墉。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没有扩充空间,建议(±)合并到香港警察学院。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3:32 (UTC)
- (!)意见是香港警察学院比较重要的奖项[2]--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3:45 (UTC)
- (:)回应:依这逻辑,“最上镜小姐”、“友谊小姐”等奖项是否应当从香港小姐竞选条目分拆出来?我看没有必要。--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4:01 (UTC)
- (±)合并至香港警察学院奖项处,早该如此。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39 (UTC)
- 早就不该建立大量缺乏关注度的条目。--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1日 (五) 05:04 (UTC)
- (:)回应:本人当时乃是参考史提芬.德广 >.< 维基态度作出创建,后来亦作出了多次改动。该时本人于各范畴上均非常繁忙,后来本人日渐过后亦认为需要对上述各项条目予以合并,惟一直未有空暇顾理之。直至足下像狗仔般缠绕本人及针对本人的条目找碴后,在收到同仁私下通报以及公开通知之后,本人才有时间稍为理会一下。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5:33 (UTC)
- (※)注意:致管理员,合并已经完成,多谢。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5:47 (UTC)
- 已合并。--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没有扩充空间,建议(±)合并到香港警察学院。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3:35 (UTC)
- (!)意见是香港警察学院比较重要的奖项,“银鸡奖”这名称较知名--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3:45 (UTC)
- (:)回应:同上。--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4:01 (UTC)
- (±)合并至香港警察学院奖项处,早该如此。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39 (UTC)
- (※)注意:致管理员,合并已经完成,多谢。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5:47 (UTC)
- 已合并。--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4:01 (UTC)
- 还是原样重定向到李适之吧。——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4:18 (UTC)
- (:)回应先看校长李昌有没有人补充--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4:21 (UTC)
- (○)保留:已扩充至多于50字。--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5:37 (UTC)
- 已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疑似虚构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W论 献动员令 2012年8月30日 (四) 04:10 (UTC)
- (×)快速删除:恶搞也忒没技术含量了。何况已有正版邢道荣。——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4:15 (UTC)
- 已由User:石快速删除。——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16:30 (UTC)
(×)删除理据:关注度过期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某生(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5:42 (UTC)
- (○)保留:知名命理学家,有不少著作。--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5:54 (UTC)
- 已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7 (UTC)
(±)合并到雅虎。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6:16 (UTC)
- 现在太简单,同意(±)合并--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3:58 (UTC)
- 已合并。--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与国家口译笔译翻译论证考试协会相仿,怀疑意义相同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0日 (四) 08:05 (UTC)
(○)保留这篇文章是我仔细翻译并校对过的,同时有另一位译者翻译了相同的这篇,即是讨论中提到的与我所翻译的国家笔译和口译认证机构相仿的这篇,即国家口译笔译翻译论证考试协会。这篇译文只有首段,非常不完整,且标题与译文质量都很低。请编辑比较一下两篇译文后再作决定。建议删除国家口译笔译翻译论证考试协会,保留我的译文。Benzhai(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12:07 (UTC)Benzhai
- 已重定向并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6 (UTC)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0日 (四) 08:07 (UTC)
- (○)保留:经搜寻后维基上有如大埔事件、雾社事件、六四事件、美丽岛事件等事件条目,此事件在历史与知名度上虽大不如以上几项,但均属同类型条目,而维基百科作为一个即时性的百科,强项就是即时增加新知识,并且打破主流文化的垄断(公民记者亦是此概念),不该因为此条目影响的为小众就认定此事不足以纪录。
且在维基百科搜寻"百科全书"条目,可得到百科全书的定义为"收集各知识领域的名词、熟语、地名、事件、人物、著作等等,但不收录词语,故不同于语文辞典。"可知事件亦属百科内容。--ji3g4aly7 2012年8月30日 (四) 16:24 (UTC)
- (:)回应 即时性并非指内容应违反中立方针而偏向新知识,而是指内容可以即时更改。参考维基百科:关注度 (事件): 尽管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意味着关注度的确定并不需要不断出现的报道,但报道的持续性,仍是判断一次事件具有短暂意义还是长期意义的重要指标:短期内新闻报道的突然增多并不能让事件自动具有关注度。如果和事件相关的媒体报道仅出现在事件发生之中或刚结束之时,而缺少进一步的分析或讨论,则该次事件有可能不适合成为一篇百科全书条目。然而,在事件发生之后不久,要确定这一点是十分困难甚至办不到的,因为编者无法知晓事件是否还会受到进一步的报道。因此,近期发生的事件在本质上是不具备关注度的。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kyfiler(对话|贡献)于2012-08-31T00:19:51加入。
- (:)回应,请给出新闻一类等可靠来源证明有效(因为你给出的都是blog一类的不可靠来源),我先挂关注度——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0日 (四) 08:42 (UTC)
- (:)回应征询左右意见后,我想还是将该条目删除,我会自行转放到适合的地方,造成贵方的困扰还请见谅--ji3g4aly7 2012年8月30日 (四)
- (?)疑问:我想请问ji3g4aly7先生,为什么你的签名是连到RiceRice的讨论页?--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8:55 (UTC)
- 侵犯版权。--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只是一个新闻收集点,没有列出来源。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ilvermetals(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8:12 (UTC)
- (×)删除:同上。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43 (UTC)
- (×)删除,不符合新闻年表的要求,在新闻后应该有来源外部链接。--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4:00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咨询一下,这样的列表有没存在意义,或有没相关列表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0日 (四) 08:39 (UTC)
(○)保留 有作用,实际上是一个灾难汇总,维基是一个提供资料与信息的库,各种事故,灾难当然也是重要的资料。很多重要事件都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扩展。希望更多人参与编辑,留下中国社会变革的这一段血腥历史。—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Vivozhang(对话|贡献)于2012年8月30日 (四) 09:15 (UTC)加入。
- (×)删除,为什么限定“死亡三人及三人以上”?凭什么不能是两人,不能是四人?--Cscen ◎留言板 2012年8月30日 (四) 09:29 (UTC)
- (×)删除,大部分事件关注度不足,无法起到列表的作用。建议原作者考虑完善空难列表和商业客机事故列表。--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8月30日 (四) 12:34 (UTC)
- (=)中立:有中国历年矿难列表,不过今年的数据没有更新罢了,见中国矿难列表中的历年列表。我建议此类条目应建立,但在此持中立,是因为此条目内容太过琐碎,建议分为交通事故、生产安全、矿难等部分。--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8月30日 (四) 12:55 (UTC)
- (×)删除无法同时保持中立性和概要风格的列表。
- (×)删除:同上。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40 (UTC)
- (×)删除 Ok,如果有分类列表,那就删除吧。从但是有没有诸如汇总的表格呢? 现在看到有中国矿难列表,空难列表当然会有,但是重大的交通事故列表有么?—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Vivozhang(对话|贡献)于 2012-08-31T16:03:45加入。
- (×)删除,并不能保证收录了全部,应该用分类,如中国矿难列表。--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4:04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缺乏知名度和可靠的第三方来源。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石(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9:41 (UTC)
- (○)暂时保留,先挂关注度--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0日 (四) 11:48 (UTC)
- 已暂时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维基百科不是信访办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uailong+ 2012年8月30日 (四) 10:21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的书籍,前两次存废讨论在这里和这里,英文版存废讨论在这里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8月30日 (四) 12:12 (UTC)
- (×)删除:同上。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41 (UTC)
- (×)删除,关注度不足--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4日 (二) 14:05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不合理利用用户页,疑似广告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0日 (四) 12:37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不合理利用用户页,疑似自传和侵权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8月30日 (四) 12:38 (UTC)
- 侵犯版权。--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
(×)删除理据:无实际内容的人名条目
-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8月30日 (四) 14:58 (UTC)
- (×)快速删除:呵呵。——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16:31 (UTC)
- (×)删除:同上。CVS(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04:42 (UTC)
- (×)删除:同意。Likey(留言) 2012年8月31日 (五) 12:22 (UTC)
- 已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6日 (四) 00: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