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7/30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页面 积压[] ←7月29日 - 7月30日 - 7月31日→ 提报新页面
文件 积压[] ←7月29日 - 7月30日 - 7月31日→ 提报新文件

刷新本页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河南电视台。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河南电视台。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厦滘车辆段"”——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无共识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日 (一) 02:4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广州地铁4号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新造车辆段"”——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重定向至广州地铁4号线。--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6日 (日) 00:0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嘉禾车辆段"”——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9日 (日) 02:3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鱼珠车辆段"”——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已转送疑似侵权讨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王伯年"”——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转交侵权验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0:53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光头董海山石家庄市东里小学风车 (大陆电视剧)何志辉郁国祥。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1:04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理据: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17无共识保留, 再交讨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1:09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理据: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20无共识保留, 再交讨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1:10 (UTC)[回复]
(×)删除无关注度某生留言2012年7月31日 (二) 00:59 (UTC)[回复]
(○)保留:理由可以参考自上次的讨论中,支持保留的意见。CVS留言2012年8月1日 (三) 08:49 (UTC)[回复]

无共识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5日 (三) 02:0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动2014年世界篮球锦标赛。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ira★(o∩_∩o ) 2012年7月30日 (一) 03:31 (UTC)[回复]
(!)意见是百科内容,但命名错误--Dragoon16c留言2012年8月1日 (三) 14:34 (UTC)[回复]
(○)保留,重新命名即可。--Tianyamm2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16:07 (UTC)[回复]

已移动至2014年世界篮球锦标赛。--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维基文库,古文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W 动员令 2012年7月30日 (一) 03:47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6日 (一) 01:3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

(○)保留,不算是宣传吧——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7月30日 (一) 05:45 (UTC)[回复]

(:)回应:被迫害妄想症患者的自我宣传--根清静 2012年7月30日 (一) 08:10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质量守恒定律。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和质量守恒定律有分别吗?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7月30日 (一) 05:43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质量守恒定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关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W 动员令 2012年7月30日 (一) 06:04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还未开镜的电视剧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根清静 2012年7月30日 (一) 08:07 (UTC)[回复]
  • (○)保留虽然本剧尚未开镜,但只要有官方发的新闻稿就可以编辑保存。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u Zhe(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08:07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光头。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移动剃头--理据:光头容易与秃头混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根清静 2012年7月30日 (一) 08:14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光头。--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意义的导航模板,筛选标准不明,完全可以用分类代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ys 721tx(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8:39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仅为各条目摘抄、缺乏来源且完全可以按分类代替,朱明 (画家)spam。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ys 721tx(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8:43 (UTC)[回复]
专栏作家评论家专栏作家哲学家哲学家列表思想家列表人类学家列表创始人列表书画也被spam,看来比达芬奇还天才。--Outlookxp留言2012年7月31日 (二) 15:16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朱明 (画家)spam,完全可以用分类替代的导航模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ys 721tx(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8:45 (UTC)[回复]
(×)删除—同上。余兮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12:06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0:4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完全非中文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Zhxy 519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09:56 (UTC)[回复]

(×)快速删除疑似广告--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7月31日 (二) 02:27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1准则,已由User:Makecat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2年7月31日 (二) 04:5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从待维基化分类找到的条目,这是一条巡查员没处理好的漏网之鱼。原文是从英文版进行粗糙机器翻译来的,原作者已离开超过一年,无人赓续编辑,故提请废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asonzhuocn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18:32 (UTC)[回复]
(×)快速删除,可以使用G13——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7月31日 (二) 02:3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3准则,已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日 (三) 02: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