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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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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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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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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创造学"”——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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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合并爆炸品处理课#消防及紧急应变保安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消防及紧急应变保安队"”——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欠缺第三方的独立关注,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18#海关乐队。--RiceRic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1:39 (UTC)[回复]
(○)保留:建议保留,上述条目为爆炸品处理课的特别小组,具有特别参考意义。如果有人认为是不符合没有一条第三方来源,那么则建议直接合并。CVS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3:36 (UTC)[回复]

已并入爆炸品处理课#消防及紧急应变保安队--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2日 (二) 06:1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警察导向战术急救医疗课程"”——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欠缺第三方的独立关注,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18#海关乐队。--RiceRic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1:39 (UTC)[回复]
(○)保留:建议保留,上述条目为介绍专门用以训练特别警察单位的课程,包括飞虎队特别任务连〉等等。此外,本人创建此条目的原因是因为此条目内容涉及多条已经存在的条目,是故创建此条目集合有关内容,以节省约基百科的资源。CVS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3:47 (UTC)[回复]
(×)删除:维基不是资讯库--Dragoon16c留言2012年6月7日 (四) 11:17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2日 (二) 06:1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警察社区联络办事处"”——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欠缺第三方的独立关注,参考: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18#海关乐队。--RiceRic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1:40 (UTC)[回复]
(○)保留:建议保留,上述条目乃是香港地区社会基础建设种类介绍,条目内容亦包括了历史、架构纪录,有其特定意义、参考价值。本人及众维基人日后亦会继续补充及扩充条目内容。CVS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3:44 (UTC)[回复]

无共识无共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8日 (一) 01:54 (UTC)[回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6月4日 (一) 01:33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IT民工MusicBrainzL'Epée Clocks三角兽丑女贝蒂每集列表东岭集团化合物48/80审计部李真 (麻省理工学院江浙校友会副会长)梯子岭林道12K下方高瀑保护儿童政策组医疗支援队。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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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与Template:三亚绕城高速公路设施功能重复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2年6月4日 (一) 01:45 (UTC)[回复]

两模板功能明显不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过期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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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已扩充至多于50字。--RiceRic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1:59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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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没有任何改善

↑该用户投票无签名或不符合签名必须包含的部分,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如是注册用户请以“—~~~~”补充签名后移除此标签。-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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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6月4日 (一) 01:4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2:34 (UTC)[回复]
(!)意见:条目命名大有问题,这样的省略法其实颇为常见,并非大学特有。--RiceRic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2:43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11日 (一) 04: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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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4:00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4:11 (UTC)[回复]

由石完成,理由是"CSD G11"。--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4: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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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ddisWang (留言) 2012年6月4日 (一) 07:37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混杂了广告内容、违背科学常识的内容以及部分符合科学常识的内容,基本无法理解。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7:46 (UTC)[回复]

(×)删除,纯广告-- 豆腐daveduv写上海留言 2012年6月4日 (一) 14:03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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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侵权,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7:49 (UTC)[回复]

唐安麒是香港知名的瘦身教主,亦一手发掘及捧红了林志玲,其瘦身美容公司在1987年成立,已有25年历史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PeggyWKL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5日 (二) 17:48加入。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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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只包含创造学,且为虚构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8:17 (UTC)[回复]
  • 不用提到这里来了,待创造学被删后,Category:创造学就可以用O4来速删了。这里徒让他多待七天--123.202.64.17 2012年6月11日 (一) 01:58 (UTC)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创造学的重定向页,删除理由同创造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08:18 (UTC)[回复]

(×)删除 -- 豆腐daveduv写上海留言 2012年6月4日 (一) 14:01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5准则,已快速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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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天真傻子  §⇈ 狼来了!狼来了! 2012年6月4日 (一) 10:48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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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虚构、恶作剧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Outlookxp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11:54 (UTC)[回复]

本人是组织负责人,此组织非虚构、恶作剧。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42.2.70.112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4日 (一) 16:34加入。

(*)提醒:有向哪个政府的哪个单位登记吗?编号为何?如果没有登记,纯属个人行为,毫无保留价质。就算是登记有案,还得要通过维基WP:关注度这一关,才有可能保住条目。--Kolyma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05:39 (UTC)[回复]
请补充于此相关之可靠来源,以证明其关注度,谢谢!--张树人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17:44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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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6月4日 (一) 14:03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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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所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oganXue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14:55 (UTC)[回复]

由石完成,理由是CSD G3--留言2012年6月6日 (三) 17: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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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张树人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17:42 (UTC)[回复]

已删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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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可能不符合关注度指引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张树人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17:45 (UTC)[回复]

(!)意见勿删,已被官方认定为革命烈士,且有事迹视频--Xingchunge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04:22 (UTC)[回复]

奇怪了,为何会有两个吴斌?[1] [2]--Xingchunge留言2012年6月5日 (二) 04:31 (UTC)[回复]

(○)保留 铺天盖地的报道还嫌不够是不?再说了,现在他已经被追认为劳模和烈士了,不可能缺关注度。--Jack No1留言 悠悠地唱着最炫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2012年6月5日 (二) 08:17 (UTC)[回复]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11日 (一) 02:5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用途不明,无需要在参考资料段落旁边放个说明连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Quest for Truth留言2012年6月4日 (一) 19:21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6月11日 (一) 06:0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