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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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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怀疑侵权,而且内容混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3:4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疑似宣传(见首段),不当用户页内容。 (同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4/18#User:电脑节、User:平板电脑、User:公益、User:杂志、User:佛学、User:软件、User:下载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5:17 (UTC)[回复]

已经不需要删除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12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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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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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拓网交友"”——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 就像异性恋会使用爱情公寓 (网站)一样,同性恋则使用拓网交友,且该网站自2005年开始运作,在时间上,已值得保留。—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3.192.200.89对话贡献)加入。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保留

  1. 这个网站是台湾活跃的男同性恋社群网站,对台湾LGBT社群是有意义的。
  2. 英文版亦有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idae http://en.wikipedia.org/wiki/Gay.com 等条目。

Ken留言2012年4月25日 (三) 10:27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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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追查国际"”——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 关注度不足,挂上模版已达30日。且条目来源自我提及追查国际明慧网法轮功均有明显的利益冲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mchenzetian对话贡献)加入。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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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5:27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南山中学模拟联合国。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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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5:31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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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意义条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Tusooa Zhu -- Tusooa Zhu 2012年4月19日 (四) 06:5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3准则,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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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来源,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1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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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来源的个人负面评价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14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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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16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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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来源,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8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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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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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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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2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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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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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2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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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2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3准则,已由User:T.A 白河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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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来源的外号,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5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3准则,已由User:T.A 白河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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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5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2准则,已由User:T.A 白河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3日 (一) 15:0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7 (UTC)[回复]
  • 如果你有细读内容,你会发现应该是“不知名人物”--123.202.64.17 2012年4月19日 (四) 08:13 (UTC)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3准则,已由User:Mys 721tx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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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8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A1准则,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8: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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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来源,原创研究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38 (UTC)[回复]

这个是根据各种网络事件确立的。出处就是各类年度总结。不太能理解,保护版权,不能随便引用,但是自己组织,又说没有出处。这个是我觉得难做的地方。安格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23:3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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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词解. (►)移动维基词典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42 (UTC)[回复]

已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26日 (四) 01: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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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由IP用户判断为虚构内容(参见Talk:亚历克斯·奥斯本)以破坏之理由提送快速删除,为求谨慎,转送存废讨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5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由IP用户判断为虚构内容(参见Talk:迈克尔·帕内斯)以破坏之理由提送快速删除,为求谨慎,转送存废讨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7:5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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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与Category:澳大利亚人重复建立的分类(Category:澳大利亚人较早建立),会影响繁简转换无法正确显示。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08:0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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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大堆非知名人士之一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8:40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2准则,已由User:Wing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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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8:41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A1准则,已由User:乌拉跨氪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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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同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08:42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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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not,不是列表集,怀疑侵权,若要保留,建议(±)合并几米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8:54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A2准则,已由User:乌拉跨氪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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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dota。Google搜索指引为魔兽3的地图dota,内容也与dota重合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8:57 (UTC)[回复]
(×)删除。重复内容,而且无此中文翻译。-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4月19日 (四) 13:21 (UTC)[回复]

(×)删除:无此中文翻译。--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23日 (一) 12:53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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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怀疑是[1]的翻译版本,疑似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路过围观人士 2012年4月19日 (四) 09:0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6日 (四) 00: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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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不知名人士的英文传记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4月19日 (四) 11:35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2准则,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9日 (四) 12: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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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软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某生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14:07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1准则,已由User:Mys 721tx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0日 (五) 02:4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