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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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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2thuriel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1:3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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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黄忆慈"”——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未成年人士,无关注性。-小宇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1:3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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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城巴529A线"”——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并后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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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新巴27A线"”——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并后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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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2:09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赵煚第25届“江宁致远·晚报杯”全国业余围棋锦标赛昂纳光通信。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过期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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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动中国大陆网络语言列表。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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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没有来源,也无足够关注度。--莎莎陇月(post-it) 2012年2月9日 (四) 17:25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大英帝国。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2: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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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2:4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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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维基文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2:44 (UTC)[回复]

已重定向—达师218372 2012年2月14日 (二) 07: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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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仅词义。内容没有来源,该简称疑似原创研究。内容意思不明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04:37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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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路人甲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4:53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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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宣传该网络小说,内容未能彰显其知名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07:0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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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非讨论页内容,且条目正在版权验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yacinth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08:17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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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没有来源的生者传记,内容无法彰显其知名度(需要可靠来源来证明作为跳鼎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同时需彰显跳鼎集团的知名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08:18 (UTC)[回复]

(×)删除:不明人士。-小宇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1:33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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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名字错误的重定向,而且不是常见的拼写错误,见en:Wes Craven,与乔·达马托并不是同一人,而且尚未在中文维基上找到en:Wes Craven条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08:38 (UTC)[回复]

==> 由于创新条文时作业失误,请直接删除此条文Wes Craven: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hichwan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08:58 (UTC)[回复]


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8日 (三) 12: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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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个人观点宣传,用户名与一相关行业公司相同,疑似软性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08:43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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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宣传,另部分文字侵权,见[1][2]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08:4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教育。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莫名其妙的重定向,教育界通常是指教育这个行业吧?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MakecatTalk 2012年2月8日 (三) 09:08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教育--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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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关注度满30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肚子又饿了(留言) 我的游戏 2012年2月8日 (三) 09:35 (UTC)[回复]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5日 (三) 07: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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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王立军事件。重复, 没有独立价值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1:40 (UTC)[回复]

内容大多重复,故直接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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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恶搞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2:04 (UTC)[回复]

志源坦克,虎式坦克的进化,由德国元首张志源于设计,于1937年问世,命名为志源坦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成为了德国的最强武器,也被称为最强的坦克。也令德国轻易打败反动派和赤色份子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了机动性高,装甲厚,而最强的就是它的火力,每一炮也可以比美原子弹的威力,简直令人吃惊不已。其速度大约是摩托车的2倍,而装甲则是虎式坦克的3倍—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gus1702c对话贡献)加入。

杜撰的感觉,除非给出确切可靠的来源,否则只能(×)删除--Cwek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09:24 (UTC)[回复]

其实他是对我作出人身攻击,他是我的同学。希望这篇恶搞文能够被(×)删除 HKCC2009 (留言) 2012年2月10日 (五) 11:23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请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讨论页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yacinth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2:31 (UTC)[回复]

已做修改,故撤销提删—Hyacinth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2:44 (UTC)---- 请求理由消失--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4日 (二) 02: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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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编辑他人用户页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yacinth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2:36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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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疑似宣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yacinth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2:4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恶搞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Hyacinth (留言) 2012年2月8日 (三) 12:5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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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无关注度的论坛广告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2月8日 (三) 13:14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20日 (一) 03: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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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仅原文,在文库上已存在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留下一条线) 2012年2月8日 (三) 14:04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螺丝。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螺丝。应该和螺丝是一种东西吧?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2年2月8日 (三) 14:21 (UTC)[回复]

已重定向至螺丝--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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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我突然不想要自己的用户页面了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ewSpeak s 2012年2月8日 (三) 16:24 (UTC)[回复]
可以速删的吧?“O1. 用户请求删除的他们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KuailongTM 2012年2月9日 (四) 04:08 (UTC)[回复]
可以用速删O1处理--Cwek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09:26 (UTC)[回复]
那我就帮你解决了—Hyacinth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2:34 (UTC)[回复]

已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9日 (四) 13: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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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转交自速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达师218372 2012年2月8日 (三) 16:5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2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