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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复审/存档/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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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自2007年成为特色条目,后未有大幅进步。随着中文维基百科质量的提高,以今日眼光重新审视,已沦为一般,不足以担当“典范”重任。 * 无与伦比的豆腐留言2012年4月22日 (日) 10:31 (UTC)

支持撤销

  1. (+)支持,提名者投票。文化、人口、交通等章节的描述不佳。不少章节为简单堆积,从内容充实和条理度来说颇为糟糕,远未达到特色标准。—* 无与伦比的豆腐留言2012年4月22日 (日) 10:31 (UTC)
  2. (+)支持,有些段落缺参考。杂项堆积比较严重。--达师218372 2012年4月25日 (三) 11:22 (UTC)
  3. (+)支持,资料堆积永远是地理条目的通病--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28日 (六) 02:07 (UTC)
  4. (+)支持,如三楼看法,另外有部分地方的排版令人看得不太舒服。--残星 (留言) 2012年4月28日 (六) 05:27 (UTC)
  5. (+)支持,琐碎而不精--yangzhe1991留言2012年4月30日 (一) 10:28 (UTC)
  6. (+)支持,确实存在上述问题,部分段落无参考来源。--Alexchris留言2012年4月30日 (一) 12:16 (UTC)
  7. (+)支持,其实觉得不少地理条目都该整理一次,好吧,所有条目也要。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5月4日 (五) 10:01 (UTC)
  8. (+)支持,和其他特色条目比起来内容还是少了些,并且排版有点凌乱,已经赶不上特色条目的条件了。LZW0504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8:46 (UTC)

反对撤销

中立

意见

投票将于 2012年5月6日 (日) 10:31 (UTC) 结束
8票支持,0票反对 => 通过。-HW 2012年5月26日 (六) 14:28 (UTC)

这个条目的原文来自英文版,但是已在两年前已撤特,而且现在中文版本的注脚,还没有跟上英文版的数量,认为已不符特色资格。

支持撤销

  1. (+)支持,提名者投票—茶壶留言2012年5月10日 (四) 10:41 (UTC)
    (+)支持,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5月10日 (四) 18:00 (UTC)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无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2. (+)支持,有些地方使用英语文法,另外应作更仔细的分段-Dragoon16c留言2012年5月10日 (四) 12:30 (UTC)
  3. (+)支持,句中看到空格了。--达师218372 2012年5月13日 (日) 13:40 (UTC)
  4. (+)支持。参考来源太少。如果能及时补充来源,我将改投反对票。--Gilgalad 2012年5月13日 (日) 20:26 (UTC)
  5. (+)支持脚注,可转评GA。--Amazingloong 2012年5月16日 (三) 10:18 (UTC)
  6. (+)支持,同提名者。--CHEM.is.TRY 2012年5月20日 (日) 13:10 (UTC)
  7. (+)支持注释太少。--肚子又饿了(留言) 我的游戏 2012年5月21日 (一) 09:34 (UTC)
  8. (+)支持,补上一票,觉得现有描述方式使读者看起来有点累。优良等级倒是可以。-- 豆腐daveduv编写上海留言 2012年5月23日 (三) 17:37 (UTC)

反对撤销

中立

意见

投票将于 2012年5月24日 (四) 10:41 (UTC) 结束

詹姆斯·米尔纳

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

詹姆斯·米尔纳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84,516字节)

投票期:2012年8月16日 至 2012年8月30日
说明:内容严重缺乏更新,且之前FAC时有人提的问题(英文文法等)仍存在。—CHEM.is.TRY 2012年8月16日 (四) 09:13 (UTC)

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yesFA}},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不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noFA}},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重审提名人票。--CHEM.is.TRY 2012年8月16日 (四) 09:13 (UTC)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数据已经近两年未更新。——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8月16日 (四) 10:31 (UTC)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8月16日 (四) 18:00 (UTC)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无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大量的跨wiki链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17日 (五) 02:10 (UTC)
  4.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Fail—An Macanese 2012年8月24日 (五) 17:30 (UTC)

中立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参考特色条目标准写作指南,给予意见并签名。

撤销:净支持票未满8票。--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6:02 (UTC)

10美分硬币

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

10美分硬币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37,000字节)

投票期:2012年9月8日 至 2012年9月22日
说明:“重选”,缺乏更新,来源不可靠且很多已经损坏,英文版早在09年撤销特色。—CHEM.is.TRY 2012年9月8日 (六) 14:38 (UTC)

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yesFA}},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硬币网链接失效是因为网页后缀从htm改成了asp,现在已经修复了。—Snorri留言2012年9月10日 (一) 09:17 (UTC)
    即使修复了之后还是不太可靠的来源,而且还有很多句子也没有来源。--CHEM.is.TRY 2012年9月10日 (一) 18:45 (UTC)

不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noFA}},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CHEM.is.TRY 2012年9月8日 (六) 14:38 (UTC)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硬币网的很多参考来源都已经失效。--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9日 (日) 00:39 (UTC)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还达不到特色条目的等级。—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9月10日 (一) 00:00 (UTC)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无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4.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很多内容无来源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2 (UTC)
  5.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需要翻新--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12年9月16日 (日) 13:30 (UTC)

中立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参考特色条目标准写作指南,给予意见并签名。



撤销:净支持票未满8票。--茶壶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00:58 (UTC)

香港日占时期

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

香港日占时期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115,583字节)

投票期:2012年9月9日 至 2012年9月23日
说明:【重选】:可靠来源严重缺乏,1万1千多字的正文只有3处给出了参考文献,其他脚注实际上只是注释说明。“日军在港战争罪行”一章挂有{{update}}模板,内容不够充实,篇幅和文中提到的日军战犯数量不成比例,这一章也没有提到英联邦战俘在香港的情况。“战后审判”一章内容偏少。日本统治香港期间,与日本妥协合作的本地势力有什么表现?只在“民政时期”中一笔带过,应当适当扩充。日本在占领香港期间获得了哪些利益、是如何操作的,条目写的也不够详细。--Gilgalad 2012年9月9日 (日) 06:41 (UTC)—Gilgalad 2012年9月9日 (日) 06:41 (UTC)

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yesFA}},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不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noFA}},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理由如前所述。--Gilgalad 2012年9月9日 (日) 06:41 (UTC)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脚注太少这条足以撤销。--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9日 (日) 09:53 (UTC)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参考资料不足以支持全文,而且挂有维护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5 (UTC)
  4.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脚注太少--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1:46 (UTC)
  5.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参考资料太少。--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12年9月16日 (日) 13:31 (UTC)
  6.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早就应该重审。--CHEM.is.TRY 2012年9月17日 (一) 07:36 (UTC)
  7.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整个第一段都没参考来源....-- 2012年9月17日 (一) 19:40 (UTC)

中立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参考特色条目标准写作指南,给予意见并签名。



撤销:支持票0票,反对票8张。--茶壶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11:57 (UTC)

唐朝

唐朝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177,364字节)

结果8支持, 3反对 => 撤销 核对者茶壶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
投票期:2012年9月14日 至 2012年9月28日
说明:“重选”,去年入选的特色条目,只是经济有些缺陷,被挂上维护模板,需要再整理。—茶壶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

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yesFA}},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没什么明显的问题,觉得需要修改动手就是了。--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4日 (五) 11:23 (UTC)
  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没什么问题,特色条目中一堆问题比这个多,如果这条都重审通过的话,那特色条目中三分之一都要重审了。名单在这里,要不要我去提?--CHEM.is.TRY 2012年9月14日 (五) 12:13 (UTC)
  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出意见的编者并不能清晰地表达出条目与特色条目之间的差距以及具体的改进点。—Snorri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7:03 (UTC)
  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支持,现条目并无多大问题,挂维护模板只是为了精益求精,而不是为了用来撤销FA。——2012年9月16日 (日) 03:43 (UTC)
  5.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百科不是在写书,模板所述并看不出有何问题(或许是敝人学识浅薄)。另外现在规则被变更容易撤销,如此提出重选并没有什么好处,不如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安可与我对话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07 (UTC)
  6.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是挂模板的问题。--达师218372 2012年9月18日 (二) 12:22 (UTC)
  7.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完整详细,没有问题。--Huandy618 (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2:32 (UTC)
  8.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我觉得与其投票废除,不如再讨论页讨论如何精进内容,提升品质,并且付出行动。这样才比较有意义--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2年9月27日 (四) 16:42 (UTC)

不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noFA}},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茶壶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当初是我挂上维护模板,理由是经济部分除了讲很多工艺发展外,并没有真的谈到多少经济现象。这次修改,土地与赋税制度有些改善是好事,但几个明显的老问题并没有解决。比如唐代经济最主要的现象是经济重镇由北转南,还有货币经济逐渐取代实物经济,这些都几乎没有提到。虽然百科条目不应以写书的篇幅来写,但百科毕竟是种知识汇整,不是文宣看板,应该要有画龙点睛的重点,把这个时代的状况说明清楚,而不是一堆事情带过去,才能确保条目的正当性。我建议可以参考一些唐代经济的专书(比如李柏重或其他之类的,图书馆应该找的到)。--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07:03 (UTC)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目前内容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缺乏来源支持,例如“唐朝灭亡后,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十国的南唐都自称是唐朝的承继者而用“唐”作为国号。南唐的建国者自称是唐宪宗之子建王李恪之后。然后唐皇室实因祖先曾立军功而受赐姓李。”,以及注释部分有些无参考来源,“社会”部分第2段也无来源;“评价”部分只是部分观点的罗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5日 (二) 02:04 (UTC)

中立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参考特色条目标准写作指南,给予意见并签名。

撤销:支持票8票,反对票3张。--茶壶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