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文件存废讨论/记录/20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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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地图可以自制,侵权。来源不明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1日 (五) 02:40 (UTC)
- (○)保留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制,新华社发,属于官方宣传品,可合理使用。来源链接会补上。如有理解不当,愿虚心请教,并服从投票结果。另,日本官方的图像版权要求(如此图File:Senkaku-uotsuri.jpg)与中国大陆官方的图像版权要求完全不同吗?--Lvhis(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3:13 (UTC)
- 已增加说明并补充来源链接,请明察,谢。--Lvhis(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8:40 (UTC)
- (×)删除,可以自制,按照基金会规定不必合理使用--Wing(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9:55 (UTC)
- 每个国家对版权的要求都不一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2日 (六) 12:55 (UTC)
- 书生兄,先谢回应;具体中国大陆官方对其图像版权的要求是什么?另有一突发奇想,可能见笑:有无可能询问中国国家海洋局能否同意(哪怕是有条件地)授予维基百科其有关钓鱼岛图像的(部分)版权呢?谢。--Lvhis(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23:20 (UTC)
- 基本上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是PD,其他内容则为相关发行机构版权所有。如果去申请授权当然是可以的,但这种方式只能是请求授予cc-by或cc-by-sa或PD等自由版权的协议(commons上至少也有几十万张各种机构捐赠或授权的图片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4日 (一) 01:13 (UTC)
- 再谢书生兄!那这个及其一起公布的图片是不是属于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可用{{PD-PRC-exempt}}?如是,那我应该上载到wiki-commons,对吧?还有,这个小册子《钓鱼岛——中国的固有领土》明确允许打印(“打印本页”标志键),是否也属PD,或为可合理使用的官方宣传品?谢指教。--Lvhis(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18:26 (UTC)
- 基本上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是PD,其他内容则为相关发行机构版权所有。如果去申请授权当然是可以的,但这种方式只能是请求授予cc-by或cc-by-sa或PD等自由版权的协议(commons上至少也有几十万张各种机构捐赠或授权的图片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4日 (一) 01:13 (UTC)
- 书生兄,先谢回应;具体中国大陆官方对其图像版权的要求是什么?另有一突发奇想,可能见笑:有无可能询问中国国家海洋局能否同意(哪怕是有条件地)授予维基百科其有关钓鱼岛图像的(部分)版权呢?谢。--Lvhis(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23:20 (UTC)
- (×)删除,新华网最下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小烈 (找我?) 2012年9月24日 (一) 20:10 (UTC)
- 怎么解释商都网(河南)和中新网的刊登?越发觉得属于官方宣传品,甚或属于PD,当然需联系证实。--Lvhis(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9:19 (UTC)
- 来源处写的是国家海洋局受权新华社公布,图片中也有新华社的署名,因此不太可能属于PD--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5日 (二) 00:39 (UTC)
- 再谢指教!很希望是属于PD。看来最好能联系直接询问之,包括如不是PD的话申请授予PD或cc-by;我有心去做,但不知是否力逮,远隔重洋,如有维基热心人能帮一把手更好。好像wiki-commons有制式申请书做这类申请,对吧书生兄? 谢。--Lvhis(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23:32 (UTC)
- (○)保留,同Lvhis--CHEM.is.TRY 2012年9月26日 (三) 21:41 (UTC)
- 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28日 (五) 07: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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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地图可以自制,侵权。来源不明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1日 (五) 02:40 (UTC)
- (○)保留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制,新华社发,属于官方宣传品,可合理使用。来源链接会补上。如有理解不当,愿虚心请教,并服从投票结果。另,日本官方的图像版权要求(如此图File:Senkaku-uotsuri.jpg)与中国大陆官方的图像版权要求完全不同吗?--Lvhis(留言)--Lvhis(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3:16 (UTC)
- 已增加说明并补充来源链接,请明察,谢。--Lvhis(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8:41 (UTC)
- (×)删除,地图可以自制,按照基金会规定不必合理使用--Wing(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9:47 (UTC)
- 请教: 如何自制?自制的地图有权威性吗?谢.--Lvhis(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22:08 (UTC)
- (×)删除,地图可以用SVG制作--林勇智 2012年9月26日 (三) 07:13 (UTC)
- (○)保留,同Lvhis--CHEM.is.TRY 2012年9月26日 (三) 21:42 (UTC)
- 删除。--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28日 (五) 07: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