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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Jack and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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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Jack and Rose!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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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IvyӪxjc   2014年9月8日 (一) 07:19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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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维基百科目前是有页面移动功能的,不过仅针对确认用户可用。成为自动确认用户的标准是:编辑50次,注册7日以上。如果不想等待这个限制,可以前去权限申请页面寻求“手动”确认用户权限。当您获得确认用户权限之后,在页面的顶部“编辑,查看历史”的右面有一个小的向下的三角,鼠标移动(或触摸屏点击)到那个三角上就有“移动页面”的链接展示出来了。另一种方法是直接找已经是注册用户的人让他们帮忙移动,维基百科大多数的活跃编辑都是自动确认用户,找我也行。Bluedeck 2014年9月8日 (一) 08:38 (UTC)[回复]

不用谢,还有问题请再问。同时祝你你写出GA来!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15:58 (UTC)[回复]
@BluedeckJimmy Xu鄙人躺枪了。这玩笑开大了!维基纠错员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9:04 (UTC)[回复]
...广东和东北的ip一样了,你确定你没旅行。。?Bluedeck 2014年10月1日 (三) 00:05 (UTC)[回复]

编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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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阁下详细阅读教学,你可在下方取回编辑 9shi 2014年9月9日 (二) 02:04 (UTC)[回复]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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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维基百科,任何人都可以编辑的维基百科。但是请您注意,任何编辑者都没有条目的所有权,并且应该尊重该条目的其他贡献者。如果您创建或编辑了一个条目,您应该了解其他人也可以自由的改变它的内容。请参见欢迎页面来进一步了解维基百科。谢谢您的合作。-- 9shi 2014年9月9日 (二) 02:04 (UTC) okay Wrong Warnning 9shi 2014年9月9日 (二) 02:36 (UTC)[回复]

Re: 请求解除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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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osmon。--Jimmy Xu 2014年9月19日 (五) 15:19 (UTC)[回复]

关于凯风网等专门反法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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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留言。请注意在英文维基的参考资料中,把“凯风网”列为不可靠来源:[1]

“facts.org.cn appears to be an unedited news-aggregator run by a political organisation. There are no named editors in the English version, and the site lacks an "About" page despite the site's producers being broadly familiar with English language expectations (cf: "FAQ"). As an unedited aggregation, do not use. Original copies (ie: unaggregated material) may in itself be reliable, if found at the original source of the material, and if reliably published itself. Don't use facts.org.cn—not because it is critical, but because it is unedited and thus can't have a reputation of fact-checking.”

与目前条目中引用的正清网一样刊登奸尸之类恐怖言论的华侨时报,则曾被加国法庭指认是接受中共资助的中共特务机构:据加拿大权威新闻杂志Maclean's杂志A Question of Influence在(A Question of Influence)中称,蒙特利尔中文周报《华侨时报》(La Presse Chinoise)的发行人周锦兴(Crescent Chau)因《大纪元》告诫民众称周充当北京的代理,两年前状告《大纪元》诽谤。周以为这场官司他必胜无疑。然而,审理此案的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曼德维尔(Catherine Mandeville)最终确认《大纪元》对周及其报纸描述属实,强调周与北京宣传机构有密切联系,证实《华侨时报》得到北京政府的资助。另外,Justice Mandeville 在证实周锦兴为中共代理时特别提到:“This is a case of the biter complaining about being bitten” (咬人者抱怨自己被咬)。以上信息供参考。个人认为维基不宜被利用刊登专门反法的这类不可靠来源宣传信息。小莲庄处士 2014年9月23日 (二) 11:39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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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回退其编辑后暂未见继续扰乱行为,会继续关注。如您有进一步发现也可以及时提报。谢谢。--Kuail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19:54 (UTC)[回复]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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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在国家总体资料上,则使用了来自52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主程度DD数据(Przeworski等人测量制作),和政体(Polity IV 数据库)数据,基于这些资料的运用,李辉博士以多层分析的实证研究验证了:一、民主程度越高,民众腐败感知的平均水平也越高;二、民主降低了民主价值观对政府腐败感知的正效应;三、民主提高了自我经济评价对政府腐败感知的负效应。”
  1. WP:争议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5日 (四) 07:57 (UTC)[回复]

关于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页面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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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提出相关意见。我已将来源更新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1号),确定为政府公文内容,属于公有领域。Victortarrantino留言2014年9月25日 (四) 08:42 (UTC)[回复]

我会好好做一个合格的革命小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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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我再也不敢放肆了,我一定秉承不求真、不求实、只求把中共批烂批臭的正确政治立场,为追求民主自由的革命事业奉献终身。——酸梅汤是我的留言2014年9月25日 (四) 14:00 (UTC)[回复]

关于“第三次长沙会战之统计与反响”部分修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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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关于“请按照自己的话改写内容”的指导意见,在下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整理,不知是否合乎要求?还望多多指教。Hncuilin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11:2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为何封禁在下?为何在下成为他人的傀儡了?首先在下不是傀儡,其次傀儡方针中,也有“容许使用多重账户”的一节,我查了,在下的编辑和那位“中华爱国阵线”的用户并没有构成伪造投票,假造民意等等违反傀儡政策的行为。在下自从加入维基百科后,不仅没有破坏,且一直做出建设性贡献,今天居然被永久封禁。鄙人感到十分无辜和伤心。经查,User:中华爱国阵线既然已经公布了他的IP地址:59.45.37.130辽宁省丹东市电信,那鄙人也公布:IP: 220.112.230.160广东省深圳市 长城宽带 --维基纠错员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6:01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见oldid=32826609
  处理人:Kegns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2:13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十分抱歉,在下无法看懂复检管理员的说明。在下的确和“中华爱国阵线”不是同一人,且在下的编辑立场和他也不一致。此外,在下也从未和那位用户一起参与投票或者讨论,即使因为某种因素发生ip一样(比如同用电脑),也不该被认为傀儡封禁啊。在下的确一直只做建设性编辑。请求管理员善意对待,谢谢!(依据中华爱国阵线的说明,目前他在东北,和我距离十万八千里,哎……) --维基纠错员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4:0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Kegns的理由,CU结果暂无法推翻。
  处理人:Kuailong 2014年9月30日 (二) 21:05 (UTC)[回复]
@KegnsKuailongJimmy XuBluedeck我自从注册之后就没有离开广东,依据我和User:中华爱国阵线沟通,他声称,他9.15后离开广东,且自从9.12后没有编辑,直到昨日在他现在所在的东北提交封禁申诉,所以请求依据在下和对方封禁申诉的编辑记录予以复查,在下相信这样或可让在下洗刷因曾经ip一致而被误认为傀儡。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何我只想提高条目质量而加入维基,居然会被封禁?维基纠错员留言2014年10月1日 (三) 00:1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理由已经叙述,鄙人不是其他用户的傀儡,鄙人一直是独立编辑,其他用户的行为鄙人不明情况,不便评论,若管理员仍然认为在下是傀儡,在下只能放弃编辑纠错的工作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无效理由。
  处理人:Mys_721tx (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4:21 (UTC)[回复]

我认为只有用户核查员才能解决您的问题,管理员无法解决。--Lanwi1(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09:02 (UTC)[回复]

在下已经咨询过CUer,您被认定为傀儡不止是因为IP重合,所以目前情况下在下不认为有翻案的可能。抱歉。--Kuailong 2014年10月1日 (三) 19: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