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用户讨论:李典谚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您好,李典谚!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权问题解答
贡献内容必须是您所著或获得授权
并同意在CC-BY-SA 3.0和GFDL条款下发布
手册
手册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胡葡萄·高考临近 维基社群甜咸之争调查 2018年12月1日 (六) 01:5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人是新手,还没熟悉维基操作,造成困扰,感到非常抱歉。我会努力学习,请给我解除封禁的机会。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见下。
  处理人:AT 2019年1月5日 (六) 16:00 (UTC)[回复]

李典谚留言2019年1月5日 (六) 01:40 (UTC)[回复]

@Lanwi1意下如何?—AT 2019年1月5日 (六) 06:29 (UTC)[回复]
@AT可以解封,不像某惯犯。--Lanwi1(留言) 2019年1月5日 (六) 15:06 (UTC)[回复]

2019年1月

[编辑]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最少有一项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请不要替条目加上不相关的分类。建议您详细参阅Wikipedia:页面分类。--Iokseng留言2019年1月20日 (日) 13:47 (UTC)[回复]

封禁通知

[编辑]
附上时钟的停止图标
由于滥加分类,您已被禁止72小时内编辑维基百科。当封禁结束后,我们欢迎您作出有建设性的贡献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 Techyan留言2019年1月22日 (二) 03:52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由于正在熟悉操作方法,在分类的操作上造成失误,真的很抱歉,请给予本人机会。我会继续努力学习。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封禁理由是违反WP:傀儡,并且经WP:用户查核确认[1]
  处理人:AT 2019年2月23日 (六) 08:12 (UTC)[回复]

李典谚留言2019年2月22日 (五) 14:56 (UTC) [回复]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再次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推翻之前的决定并接受这位用户的封禁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推翻之前的决定。
  我收到 Koala0090 的信息,表示郭宜睿李典谚两人是一线下教学活动的参与者。该活动的老师直接向 Koala0090 申诉,称这两位并不是傀儡。该教学活动与台湾分会无关。而 Oval_face 未参与教学活动的。
从新获得的信息来看,在一次教学活动中,老师教授了不恰当的编辑方式,导致郭宜睿李典谚两人做出大量雷同的不当编辑。又因为教学活动的特性,所以出现技术上来看,几位用户的特征相似。二者结合,得到判定为傀儡的结果。如此一来,在新的信息下,原先令二人被判为傀儡的证据得到其他解释,从而可以放弃傀儡结论。故,决定解封
  处理人:Tiger留言2019年6月17日 (一) 04:27 (UTC)[回复]


注:此次解封的主因是新出现的信息足以推翻封禁理由。而在执行封禁之时,该等信息并未出现,因而上述管理操作仍视作合理操作。由于此次认定郭宜睿不是其他用户的傀儡,故这个封禁理由为使用傀儡的封禁在日后不能视作一次有效封禁,而滥加分类的封禁仍视作合理封禁。也请李典谚仔细阅读欢迎辞中的内容,了解维基百科的惯常做法,以及《分类指引》中的说明,勿再重复先前的不当编辑。另外,在进行任何批量编辑之前,请先到互助客栈征求他人的意见。--Tiger留言2019年6月17日 (一) 04:2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