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用户:Anna824/约翰·史密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基本资料

[编辑]
  约翰·史密斯John Smyth,又译为:斯弥特Smyth);1570-1612)。他是英国人,毕业于剑桥大学,约翰生(Francis Johnson)是他的老师和朋友,英国圣公会的牧师,后来接受了分离派的思想。他是浸信会的创始者。

时代背景

[编辑]
  在公元1603年,英國的國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上任,清教徒想要爭取詹姆士一世的支持和幫助,於是約有一群的清教徒在國王準備上任的路途中,遞上請願書,國王只有同意與他們一起開會討論,會議最重要的結果是:翻譯新的譯本聖經,於是從1607-1611年,歷時五年的時間,順利完成了新的譯本,就是英皇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成為最受信徒喜愛閱讀的聖經翻譯版本。詹姆士一世,後來卻對清教徒施加壓力,他要求清教徒要順服體制,因此,沒有服從的人,將會受到苦害,這使清教徒感到恐慌,以致於清教徒開始逃離英國前往其他地方發展。[1]

发展历程

[编辑]
  約翰・史密斯在干斯巴羅(Gainsborough)成立一間新的教會,因為參與聚會的人很多,沒有多久就產生分裂的情況,所以,由分裂出來的會眾,在斯高比(Scrooby)的布魯斯特家中,另外建立了一間新的教會,這間教會是由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承擔牧養的責任,他是一位和藹可親又充滿智慧的牧者,也是英國聖公會的牧師,在後來也和史密斯一樣採納分離派的想法。[2]
干斯巴羅教會,在1608年從英國遷往荷蘭的阿姆斯特坦,因為當時受到英國聖公會的逼迫。在1609年由羅賓遜所帶領的斯高比教會與會眾一起離開英國前往荷蘭的萊登(Leydon)。[3]
約翰・史密斯拒絕嬰兒洗禮,相信只有信徒才能接受洗禮,聖經是唯一的權威。他在1609年為自己施行洗禮是用澆水的方式,隨後也替教會裡的會眾施行洗禮,同時建立一間浸信會的教會。[4]

约翰・史密斯坚持礼拜要用诚心,所以,不允许在礼拜的时候读圣经,因为圣经译本都是人的思想,偏离了圣经的原意,他认为礼拜是要需要在完全自发的状况下来读经、讲道和唱诗。他主张要以牧师和执事的双重领导的方式来管理教会,与当时代改革宗是以牧师、长老、执事三重领导管理教会的模式形成了对比。[5]

约翰・史密斯在和门诺会接触之后,受到他们的影响,就倾向浸礼的观念,准备要和门诺会联合,但是,教会内的汤玛斯・赫尔维(Thomas Helwys)和一些会众反对约翰・史密斯的作法,在还没有与门诺会合并时,约翰・史密斯就因肺炎去世。[6]

至于汤玛斯・赫尔维和约翰・莫顿(John Murton)则带领一部分教会的会众,在1611或1612年回到英国建立第一间浸信会教会,又可称为普通浸信会。而且他们所采取的是亚米念的教义,认为基督不只是为被拣选者而死,乃是为众人而死。[7] 汤玛斯・赫尔维(Thomas Helwys;1550-1616),他提倡宗教自由,写了一本:有关不公平之奥秘的简短声明,他将书中内容也呈交给国王,其中写着:“国王只是普通的人,不是神,没有权利在属灵的事上管理百姓、制定宗教制度等等。”他立即被逮捕,最后死在狱中。[8]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比尔·奥斯汀; 许建人、马杰伟译. 《基督教發展史》 再版. 香港: 种籽出版社. 2002年: 306. 
  2. ^ 比尔·奥斯汀; 许建人、马杰伟译. 《基督教發展史》 再版. 香港: 种籽出版社. 2002年: 306. 
  3. ^ 祁伯尔; 李林静芝译. 《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 第一版. 台湾: 校园书房出版社. 1986年: 318. 
  4. ^ 华尔克; 谢受灵、赵毅之译. 《基督教會史》 第十一版. 香港: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2008年: 715. 
  5. ^ 赖永祥. 622 浸信會在英國興起. www.laijohn.com. 台湾教会公报. 2619期 2002年5月12日 [2018-06-11]. 
  6. ^ 华尔克; 谢受灵、赵毅之译. 《基督教會史》 11版. 香港: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2008年: 716. 
  7. ^ 祁伯尔; 李林静芝译. 《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 第一版. 台湾: 校园书房出版社. 1986年: 319. 
  8. ^ 杰瑞・麦奎格、玛丽・普莱. 《奇妙1001:你一定要知道的1001個基督宗教事件》 初版. 台湾: 立绪文化. 2008年: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