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橡皮图章 (政治)
外观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小作品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人民代表大会不是没有一点实际权力吧……
[编辑]如题。124.114.29.31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1:41 (UTC)
- 人大代表的权利不仅仅是最后的表决权,还有对提案内容的修改权,还有对提出政治权力诉求的联名提案权。Jg451(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15:56 (UTC)
理论上,人大有很大的权力,例如选出国家主席及国务院总理。但是大家想像不出人大会否决国家主席候选人。另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人大从未否决过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法案。这是否橡皮图章的例子呢。Bourquie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10:13 (UTC)
- 没必要否决,政府提交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期间被大规模修改,既然政府提案的表决稿已经被修改成全国人大认可的版本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否决呢?而且在全国人大主席团会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上是有权讨论政府的提案能否进入法律案立法程序,很多情况下政府的提案还没提上日程就被否决了,只是网友没把这样的新闻当成人大权利的新闻。Jg451(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15:56 (UTC)
请举例,并提出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利过的文献证据。这要求不过分吧?--36.225.98.30(留言) 2016年2月27日 (六) 04:06 (UTC)
- 不需要举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组审议、全国人大大会代表团审议,这就是人大立法权力,人大的权利就是有权依照三读程序修改行政机关提出的法律案和议案。自己经过三读大规模修改的过程的新闻就是文献证据。只是网友对立法常识的无知造成的。三读过后,再否决就是多此一举,因为这是在否决自己认可的提案修改版本。与其这样不如在全国人大大会主席团会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上直接否决政府提案的立法日程就可以了。Jg451(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15:5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