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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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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
龚自珍小像
龚自珍小像
大清礼部主客司主事
籍贯浙江省杭州府仁和县(今杭州市
族裔汉族
字号字璱人,号定盦
出生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8月22日
浙江杭州城东马坡巷小采园
逝世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9月26日(1841岁—09—26)(49岁)
江苏丹阳云阳书院
配偶段美贞(表妹,第一任妻子)
何吉云(第二任妻子)
亲属(母)段驯
(父)龚丽正
(子)龚橙

阿辛
出身
  • 道光九年己丑科赐同进士出身(1829年)
经历
  • 参与《徽州府志》重修工作(嘉庆十八年)
  • 内阁中书(道光九年-十五年)
  • 宗人府主事(道光十五-十七年)
  • 礼部主事祠祭司行走(道光十七年-十九年)
  • 礼部主客司主事(道光十七年-十九年)
  • 辞官南归(道光十九年)
著作
  • 《水仙花赋》(嘉庆十年)
  • 《湘月》(嘉庆十六年)
  • 《明良论》四篇(嘉庆十九年)
  • 己亥杂诗》(道光十九年)
  • 《春秋决事比》6卷
  • 《五経大义始终论》
  • 《答问九章》
  • 《西域行省议》
  • 《蒙古图志》
  • 辑有《龚自珍全集》

龚自珍[1](1792年8月22日—1841年9月26日),璱人[2]定盦[3]。曾尔玉 ,曾更名易简伯定,再更名为巩祚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清朝中后期思想家文学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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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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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珍1792年8月22日(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初五)生于杭州城东马坡巷小米园(今有纪念馆于此[4]),是龚家的长房长孙。6岁随父母租居北京绳匠胡同潘家河门楼胡同手帕胡同和城外上斜街等处。祖父病逝后与家人回杭州守孝。两年后返京,租住北京法源寺南。启蒙教育由母亲承担,教读吴伟业诗和桐城派方苞刘大櫆散文。后有家庭塾师宋璠,教学文史并重,经子兼顾,善诱导,打下了很好的基础。12岁随外祖父段玉裁说文解字。13岁秋,作《水仙华赋》[5]。14岁考订古今官制。16岁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并由此搜罗善本古籍,致力目录学。17岁收集石刻,攻金石文字。

科举之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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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五年(1810年)顺天乡试,龚自珍中副榜第28名,未取得正式功名。只得以副榜贡生资格通过考试充任武英殿校录。对此龚自珍是十分不满的。不久,他随外放徽州知府的父亲南下。同年访时在苏州的外祖父段玉裁,与外祖父孙女段美贞(表妹)结婚。携新婚妻子回杭州,游西湖,写下龚词代表作之一《湘月》:

壬申夏泛舟西湖,述怀有赋。时予别杭州盖十年矣。

天风吹我,堕湖山一角,果然清丽。曾是东华生小客,回首苍茫无际。屠狗功名,雕龙文卷,岂是平生意?乡亲苏小,定应笑我非计。
才见一抹斜阳,半堤春草,顿惹清愁起。罗袜音尘何处觅?渺渺予怀孤寄。怨去吹萧,狂来说剑,两样消魂味。两般春梦,橹声荡入云水。

嘉庆十八年(1813年)四月,自珍前往京城参加顺天乡试。加上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计两次,均落第。正当他深感失意时,又接到家中来信,新婚仅一年的美贞,因病为庸医误诊,已于当年七月间卒于徽州府署。双重打击,使自珍悲愤交集。他匆匆南还,见旅店墙壁上有"一骑南飞"的字样,遂填写词一首,一泻胸中郁闷。1813年九月天理教农民起义。1814年著四篇《明良论》,提出改革主张。回徽州后参与父亲主持的《徽州府志》重修工作。

1815年,续娶安庆知府何裕均侄孙女何吉云。何氏也是大家闺秀,能诗善画,尤其擅长书法。六月中,父亲丽正升任苏松太兵备道,全家共赴上海。

直到嘉庆二十三年戊寅(1818年),第四次应乡试,即清嘉庆帝六旬万寿恩科,他终于中试第四名举人。那时不过是二十七岁。第四名举人是所谓“五经魁”之一,这使龚自珍大受鼓舞,以为科名从此一帆风顺,可望置身于卿相之列,实现改革政治的理想了。

嘉庆二十四年(1819)、二十五年(1820),自珍两次会试落榜。于是转而参加军机处考试,仍旧没有被录取。且其中有李姓官员作梗,使得希望更为渺茫,只能在国史馆充任校对官。值得说明的是,龚自珍祖父龚禔身、父亲龚丽正都在军机处担任过章京。滞留京城时自珍师从公羊学家刘逢禄。并试图从《公羊传》中汲取变法改革的灵感。然而,时人对他的志向颇有非议,道光元年,他与朋友闲谈时竟突然有人闯入,询问他们在谋划什么。二年,自珍家中失火,藏书罹难,大多烧毁。同年会试不第。道光六年(1826),与魏源一同参加会试,再度失利,计已连续五次落榜,无法施展抱负,心情十分低落。有《秋心三首·其三》诗云:“我所思兮在何处?胸中灵气欲成云。槎通碧汉无多路,土蚀寒花又此坟。”[6]

道光九年(1829年),中进士第九十五名[6][7],为内阁中书。道光十五年(1835年),擢宗人府主事。十七年(1837年)改为礼部主事祠祭司行走,补主客司主事。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年),48岁,辞官南归。四月二十三日出北京,五月十二日到达江苏清江浦。南下扬州、镇江,途经江阴、秀水、嘉兴。七月九日回到杭州,至八月底到自己在昆山的羽琌别墅。九月复北上接妻儿,至十二月回到昆山。这一年间,龚自珍在旅途中用鹅毛笔在账簿上写下己亥杂诗三百十五首。[6]二十一年(1841年),八月暴卒于江苏丹阳云阳书院(又名鸣凤书院)[8],终年50岁。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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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龚潮原籍浙江山阴(今绍兴),潮之祖父永乐年间由山阴徙居余姚,潮再由余姚徙居仁和,世居于此数百年。高祖龚茂城、曾祖龚斌均布衣一生,曾经商,以品学皆优名闻乡里,龚斌更有诗集《有不能草》传世。祖父辈兄弟五人:龚敬身、龚藻身、龚禔身、龚理身、龚治身。前三人有文名,人称“东城三龚”。龚自珍之父龚丽正其实是龚禔身之次子,因龚敬身无子,过继为敬身长房长子。所以龚自珍名义上的祖父是龚敬身。龚敬身也是由“商籍”“拨入仁和县学附生”,开始科举之路的。他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高中进士,历任内阁中书、宗人府主事、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等职,在京时曾参与《四库全书》编纂,任缮书处分校官。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任云南省楚雄知府四年多,颇有政绩,得民之爱戴。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升迤南兵备道,以父丁忧去职,不再出仕,著有《桂隐山房遗稿》。逝于嘉庆六年(1801年),纪晓岚曾为之撰挽联。

本生祖龚禔身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以举人任内阁中书,并派军机处。两兄弟同时任京官,京中人曾有“二龚”之誉。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病故,著有《吟臞山房诗集》。

父亲龚丽正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中举,第二年中进士,历任礼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并曾任军机处章京。嘉庆十七年(1812年)出任徽州府知府,二十年(1815年)升苏松太兵备道,署江苏按察使道光七年(1827年)病辞。著作包括《国语补注》、《三礼图考》、《两汉书质疑》、《楚辞名物考》等。娶古文字学和汉学大师段玉裁之女段驯为妻,这就是龚自珍的母亲。段驯亦工诗,有诗集《绿华咏榭诗草》。

龚橙。迫于生活困窘经由他人介绍在上海英国人办事处当任幕僚,晚年由于酒精与梅毒,不久病发而死。

自称五世孙朱敬一中华民国经济学者[9]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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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杂诗》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道光十九年,1839年)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龚自珍学问渊博,涉及金石、目录,泛及诗文、地理、经史百家。其为文纵横,自成一格,有“龚派”之称。晚年辞官南归,后又北上接取家属,于往返的途中,写成了三百一十五首短诗,并总命名为《己亥杂诗》,是一生中思想的精华。其诗风瑰丽奇肆,今存800余首,辑有《龚自珍全集》。己亥以前有诗凡二十七卷,已散佚。另有散文“病梅馆记”最为脍炙人口。柳亚子称他为“三百年间第一流”。

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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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自幼受到外祖父段玉裁的指导,奠定厚实的朴学基础;后又面对社会变迁日剧,西方势力侵入,转而致力经世之务。

面对嘉道年间经济衰败,社会危机日益深重,他弃绝考据训诂之学,转而讲求经世之务,志存改革,追求“更法”,在许多方面产生了有益的影响。他的思想为后来康有为等人提倡变法图强开了先声。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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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上,持“性无善与不善”之说,反对孟子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认为“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迁,风气无不移易”[10],强调万事万物都处于变化之中。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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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多年收藏不辍,涉及古书、铜彝、印鉴、碑拓、字画等等,藏品极为丰富。其儿媳妇之弟陈元禄曾称“不可胜记”。《龚自珍全集》中记载的藏品就有:秦天禽四首镜、商尊、孝成庙鼎、召伯虎敦、姬大母鬲、有孔之大圭、赤蛟大砚、汉双鱼列泉洗、有丹砂翡翠色之古瓦、汉三十六字镜,高句丽花瓶、碧玉版蒙古牌、佛纽六朝印、马湘兰“惜花弄月”印,还有宋拓欧阳询皇甫诞碑、罗池庙碑、曹娥碑、汉敦煌太守裴岑纪功碑、宋拓洛神赋十三行、宋拓兰亭定武本以及明拓石鼓文、唐人双钩卫夫人残字卷、虞集隶书卷、管道山水卷、薛素素兰花卷等等。

他关于收藏研究的文章《说宗彝》、《说刻石》、《说碑》、《说印》等,颇多新解,金石学家吴昌绶有评语“精博绝特”。

交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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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林则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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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与龚自珍之父龚丽正是老朋友,曾于1822年同路进京、同日引见和召对,又同日南下,相处融洽,林则徐曾作诗为记,称赞龚丽正:“一门华萼总联芳”。而龚自珍本人和魏源都以汉学批宋学,主张改革而闻名,并称“龚魏”。林则徐与魏源关系相当密切。林则徐赴广东禁烟前,龚自珍赠文《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坚决要求铲除烟祸,并表示愿意南游参与其事。林则徐在途中回书作答。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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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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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龚”,拼音gōng注音ㄍㄨㄥ
  2. ^ “璱”,拼音注音ㄙㄜˋ
  3. ^ “盦”,拼音ān注音
  4. ^ 杭州市上城区马坡巷16号
  5. ^ 龚自珍13岁命题作文:水仙华赋(1804年) - 古籍集部 - 汗青网_国学_传统文化_儒家_历史_文学_汉服_中医_武术_曲艺_民俗. www.sinocul.com. [2017-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05). 
  6. ^ 6.0 6.1 6.2 刘, 逸生; 周, 锡䪖. 龚自珍诗编年校注.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3: 144–167,286,301. ISBN 9787532570744. 
  7. ^ 《羽琌山民逸事》:“山民己丑四月二十八日应廷试,交卷最早,出场,人询之,山民举大略以对。友庆曰:‘君定大魁。’山民以鼻嗤曰:‘看伊家国运何如。’”
  8. ^ 孙静庵栖霞阁野乘》载:“定庵晚年所眷灵箫,实别有所私。定庵一日往灵箫处,适逢其人,因语灵箫与之绝。箫阳诺之,而踪迹则愈密。半岁后,定庵一日又见其人从灵箫家中走出,因怀鸩以往,语灵箫其再至者,即以此药鸩之……灵箫受药,即置酒中以进,定庵饮之归,即不快,数日遽卒。”
  9. ^ 飆哈雷救經濟. [2020-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10. ^ 《上大学士书》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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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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