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
外观
宗人府是中国明清时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撰写帝王族谱,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号、世袭爵位、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的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替他们向皇帝报告,引进贤才能人,记录罪责过失之机构。受中国文化的影响,越南历史上亦设有宗人府。
中国
[编辑]明朝
[编辑]设立于明朝初期,洪武三年(1370年)称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称宗人府。其长官为宗人令,此职为亲王担任。但后来,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宗人府的事情,不专门设官,宗人府又归于礼部管理,而它所管辖的事都移交给礼部[1]。
属官
[编辑]- 宗人令,一人(正一品) | 秦王朱樉 任
- 左宗正,一人(正一品) | 晋王朱㭎 任
- 右宗正,一人(正一品) | 燕王朱棣 任
- 左宗人,一人(正一品) | 周王朱橚 任
- 右宗人,一人(正一品) | 楚王朱桢 任
归礼部管理后之属官
- 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五品)。掌管发收公文。
清朝
[编辑]- 属官
重要更动年表
[编辑]- 顺治九年
- 康熙十二年
- 裁启心郎
- 增满洲主事一人,分隶左、右二司
- 康熙三十八年
- 郎中裁二人
- 经历裁汉缺
- 雍正元年
- 增汉主事二人。用进士出身者
- 雍正二年
- 改郎中为理事官,并定为宗室、满洲参用。
- 改员外郎为副理事官,并定为宗室、满洲参用。
- 乾隆二十九年
- 经历改用宗室
- 允府丞储麟趾奏,理事官、副理事官始专用宗室人员
- 乾隆五十三年
- 增置委署主事四人,笔帖式改
越南
[编辑]受到中国文化影响,越南亦设有相似的机构。
陈朝末年,越南仿中国明朝,设立宗正府,后改名大宗正府。后黎朝时,改名宗人府。阮朝初期,仍设宗人府;1841年(绍治元年),为避绍治帝阮福绵宗讳,改名尊人府。1897年(成泰九年),尊人府不再归阮朝朝廷管理,而被划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的中圻钦使座直接管理。
参考文献
[编辑]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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