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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昇 (弘治辛酉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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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昇
大明昌化县知县
籍贯广东广州府番禺县
字号字士超,号与竹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黄昇(15世纪—16世纪),士超与竹广东广州府番禺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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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昇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广东乡试举人,授肥乡教谕,升昌化知县,廉慎诚悫,兴办学校、体恤穷困,曾在六月祈雨,在私第焚香,三次祈祷就下三次雨,而县内有虎患,他就写下祭文祷于神灵,不久老虎亦离去,人民甚是思念其功绩[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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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番禺县志·卷三十九·列传八》:黄昇,字士超,号与竹,宏治十四年举人,由肥乡教官擢昌化知县,尝六月祈雨芒履出祷,入则焚香私第,密祷如外,三祷三雨,邑中虎为民害,以文祷于神,虎去。 据《浙江通志》、阮通志补
  2. ^ 民国《昌化县志·卷八·秩官志》:黄昇,号与竹,番禺人,举乡试,由肥乡学擢邑令,廉慎诚悫一介弗取,兴学校、恤穷独,其政闷闷民安之,尝六月祈雨芒履出祷,入则焚香私第,长跽密祷,三祷三雨,邑中虎为民害,公恻然文祷于神虎去,民甚思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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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番禺县志》·卷三十九·列传八
  • 民国《昌化县志》·卷八·秩官志
官衔
前任:
杨文凤
明朝肥乡县教谕
正德年间
继任:
余载
前任:
高孔嘉
明朝浙江昌化县知县
正德年间-1526年
继任:
吴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