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典
外观
黄文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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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繁昌县知县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增城县 |
字号 | 字叔贞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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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典(15世纪—16世纪),字叔贞,广东广州府增城县会仙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黄文典自幼天赋异禀,却因贫苦不能就学,举人张潮一见奇之,留为门下弟子,补任诸生后考试总获高等,是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广东乡试举人,授阳朔教谕,二十二年(1543年)陞繁昌知县,他个性刚直不畏权贵,有豪宦董某强占县民谢九功田地,对方起讼,经三位知县也不能结案,他说:“伸伏理枉,有司之责。”把田地归还谢九功,董某因而怨恨,他也辞官回乡,余下俸银分给诸弟,乡里推举他为约长,里中不平事得他一言解决[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增城县志》·卷十九·人物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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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寇玑 |
明朝繁昌县知县 1543年-1545年 |
继任: 袁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