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妇女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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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妇女地位,指的是从三国至魏晋南北朝,社会上对两性的看法。魏晋南北朝因为长期处于分裂状况中,缺乏一个强而有力又稳定的中央政府来进行教化。胡人的入侵、胡风的影响更冲淡了名教的约束,使得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趋于由亲密的情感代替了严峻的礼法。
换言之,人性的复苏让魏晋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精神较自由、思想较活跃的一段时期。继而让妇女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接受外来文化提供的机遇,使他们的社会地位相对提高。
就整个魏晋南北朝的妇女地位而言,社会上对女性的观点仍旧跳脱不开中国素来重男轻女的大架构,但因为时代环境的关系,礼教式微,使得妇女约束较少,社交也颇为自由。北方妇女因受胡风影响较深,女权尤高。南、北之妇女地位又稍有不同,北朝妇女“持门户”,除了传统妇女的内部工作之外,还要打点家庭外交事宜,可见北朝妇女受胡风的影响较大。此外,北朝妇女之间甚至还有结社之风 ,其活泼程度是南朝妇女所不及的。
受教状况
[编辑]魏晋女子受教育的意识增强,大量才女的涌现也是和先前几个朝代有所不同。章学诚先生曾言:“晋人崇尚玄风,任情作达,丈夫则糟粕六艺,妇女亦雅尚清言。布障解围之谈,新妇参军之戏,虽大节未失,而名教荡然。”此一时期最有名的才女便是谢安侄女谢道韫。谢家在东晋时期为侨性高门世族之一,家庭文化繁荣,女子和男子一样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谢道韫就是这之中的佼佼者。
《晋书˙列女传˙谢道韫》:“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
就是个很有名的例子,后《红楼梦》借道韫之事来称颂黛玉的文采,更是将“咏絮之材”宣扬到了极致。受到玄学的影响,谢道韫诗歌的创作风格多为清新洒脱。如:
《泰山吟˙登山》:“峩峩东岳高,秀极冲青天。岩中间虚宇,寂寞幽以玄。非工复非匠,云构发自然。器象尔何物,遂令我屡迁。逝将宅斯宇,可以尽天年。”
行文之间格高而气迈,表达他旷达洒脱的人生观。此外,才女锺琰的《遐思赋》和左棻的《离思赋》都是生在对乱世的幽怨和对生命自身悲悯的感慨。 魏晋是人性的自觉时代,女性受教育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于是她们抓住时代的机遇,通过自身努力,最终成为社会需要的知识女性。
家庭地位
[编辑]魏晋是个开放的时代,尊重女性、宽容女性也是这个时代的新气象。在闺阁生活中,他们并非一昧的“从父从兄”,而是保留自己的发言权,在家庭决策上能够提供意见的人。如:
《世说新语˙贤媛》:“李平阳,秦州子,中夏名士。于时以比王夷甫。孙秀初欲立威权,咸云:‘乐令民望不可杀,减李重者又不足杀。’遂逼重自裁。初,重在家,有人走从门入,出髻中疏示重。重看之色动,入内示其女,女直叫“绝”。了其意,出则自裁。此女甚高明,重每咨焉。”中,李重遇事经常和其女商量。
古代女子大都被要求“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相父教子成为女子应尽义务。然而,魏晋是个战争不断、政权更迭的朝代,人们对国法已经失去信心,对于礼法的重视也自然淡化了。 换言之,家庭伦理规则的相继打破,使得女性地位提高,不像先前礼法束缚著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如:
《颜氏家训˙治家篇》:“邺下风俗,专以妇女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库,代子求官,为夫诉屈。”说明北齐时邺下的风俗,能够“代子求官,为夫诉屈”,和先前“出门必拥蔽其面”有很大的不同。
魏晋也展现平等的夫妻关系。如:
《世说新语˙贤媛》:“许允妇,是阮卫尉女,德如妹,奇丑;交礼竟,允无复入理,家人深以为忧。会允有客至,妇令婢视之,还答曰:‘是桓郎。’桓郎者,桓范也。妇云:‘无忧,桓必劝入。’桓果语许云:‘阮家既嫁丑女与卿,故当有意,卿宜察之。’许便回入内。既见妇,即欲出。妇料其此出,无复入理,便捉裾停之。许因谓曰:‘妇有四德,卿有其几?’妇曰:‘新妇所乏唯容尔。然士有百行,君有几?’许云:‘皆备。’妇曰:‘夫百行以德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谓皆备?’允有惭色,遂相敬重。”
阮氏的巧妙回答,使得“德”成为夫妻关系中平等的标准,反映晋朝女性有了和男子平等的对话权,女性地位提高。
婚姻自主
[编辑]秦汉以来重男轻女的观念,复因在农业社会中,需要大量劳动力的事实,使得先天上体能就男子维差的女性,被视为纯消费者。
汉朝陈蕃云:“盗不过五女之门,以女贫家也。”
另外,董仲舒《春秋繁露》、班固《白虎通义》都强调了三纲五常;班昭《女诫》讲述“三从之道,四德之仪”等女子应恪守的道德规范。直到魏晋,因胡风传入中原,再加上道家思想的盛行,使他们进入了人性自觉的时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才渐渐被重视。
择偶的自主性
[编辑]相对于魏晋南北朝以前的朝代,男女结婚大都是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魏晋南北朝时虽男女还是受此一传统束缚,但和秦汉相比,自由恋爱的比例相对提高。 如干宝《搜神记》卷十五载:“晋武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私悦,许相配适。”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这种男女自由恋爱的现象是很常见的。
此外,在魏晋的诗歌中,也有反映此一现象,如:“我出东门游,邂逅承清尘,思君即幽房,侍寝执衣巾”;“我既媚君姿,君亦悦我颜,何以致殷勤,约指一双银,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这种“妇人不能以礼从人”,违背常理的现象,正式魏晋女子思想开放,大胆追求恋爱的表现。
改嫁和再嫁
[编辑]魏晋时道德理念较为宽松,妇女追求幸福的权利较为显著,女子改嫁再嫁的行为得到了社会的宽容。如:
《世说新语˙伤逝》:“庾亮儿遭苏峻难遇害。诸葛道明女为庾儿妇,既寡,将改适,与亮书及之。亮答曰:贤‘女尚少,故其宜也。感念亡儿,若在初没。’”
说明当时诸葛道明的女儿再嫁是受到父亲和公公允许的。
参考文献
[编辑]- 班固,《后汉书 新校标点本》卷六十六,〈陈蕃传〉,台北:鼎文书局,1974。
- 马以谨、黄淑梅,《魏晋南北朝的妇女缘坐 六朝太湖流域的发展》,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2010。
- 高彦,〈从婚姻、教育看魏晋妇女社会地位 Viewing Women’s Social status in WeiJin Dynasty from Marriage and Education〉,西北师大文史学院,2011.5。
- 郝春文,〈北朝至隋唐五代间女人的结社〉,《北京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第五期,1990,页16 ~19。
- 李玉珍,〈魏晋女性的开放意识〉,《东疆学刊》第16卷第2期,1999。
- 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83。
- 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译校注》,台北:顶渊文化,2002。
- 刘义庆撰、刘正皓(等)注译,《新译世说新语》,台北:三民书局,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