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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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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占(1932年),男,山东栖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部长。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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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高德占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化工系,此后在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院供职,并历任总工程师。之后从政担任吉林省省长。1987年,起用为林业部部长[1]。1993年,担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并担任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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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原林业部部长高德占一行考察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2010-07-02 [2011-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 
  2.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3. ^ 加快林业发展推动吉林振兴 孙政才王儒林会见高德占. 吉林日报. 2011-08-02 [2011-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聂璧初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书记
1993年3月-1997年8月
继任:
张立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杨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部长
1987年6月-1993年3月
继任:
徐有芳
前任:
赵修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5年6月-1987年7月
继任:
何竹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新头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九届
1998年3月-2003年3月
继任:
刘明祖
荣衔
前任:
吴中伦
中国林学会名誉理事长
1997年10月-?
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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