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占
外观
高德占(1932年—),男,山东栖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部长。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生平
[编辑]1954年,高德占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化工系,此后在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院供职,并历任总工程师。之后从政担任吉林省省长。1987年,起用为林业部部长[1]。1993年,担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并担任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3]。
参考文献
[编辑]- ^ 原林业部部长高德占一行考察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2010-07-02 [2011-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 ^ 加快林业发展推动吉林振兴 孙政才王儒林会见高德占. 吉林日报. 2011-08-02 [2011-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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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聂璧初 |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书记 1993年3月-1997年8月 |
继任: 张立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杨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部长 1987年6月-1993年3月 |
继任: 徐有芳 |
前任: 赵修 |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5年6月-1987年7月 |
继任: 何竹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新头衔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九届 1998年3月-2003年3月 |
继任: 刘明祖 |
荣衔 | ||
前任: 吴中伦 |
中国林学会名誉理事长 1997年10月-? |
继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