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社会福利基金会
25°03′08″N 121°32′21″E / 25.0521869°N 121.5390943°E
成立时间 | 1981年12月18日 |
---|---|
类型 | 基金会 |
法律地位 | 基金会 |
总部 | 中山区 |
地址 |
|
方法 | 生理、心理、社会重建,预防宣导 |
目标 | 颜面损伤和烧伤 |
口号 | 有阳光的地方就有爱 |
网站 | www.sunshine.org.tw |
财团法人阳光社会福利基金会(英语:Sunshine Social Welfare Foundation),简称阳光基金会,成立于1981年12月18日,是台湾社会福利团体之一。
阳光基金会的服务对象包含烧伤者及血管瘤、神经纤维瘤(NF)、口腔癌(颜面恶性肿瘤)等先天、后天及其他不明原因致颜面病变损伤者,服务版图遍及台湾各县市。以服务使用者的需求为首,阳光基金会整合社工、复健、心理及社教等专业团队,陪伴颜损及烧伤者(简称伤友)改善生理功能、强化社会心理功能、提升职业重建能力、增进社会参与,并促进社区安全与健康。[1]
由于卫生署国民健康局新闻头条[2],口腔癌发生率、死亡率持续攀升,成为30至49岁男性最常发生的癌症。然而,口腔癌病友因病可能带来的脸部缺损,以及治疗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成本,在当时并未获得完整重视。2006年,阳光基金会正式展开口腔癌病友(简称口友)的全方位服务,致力于提升口友在术后的生活品质、居家照护,以及生理重建等各面向服务。此外,阳光基金会亦投入推动各项口腔病变的防治服务,提升社会对槟癌危害的关注,重视口腔保健观念,以及及早筛检、尽早治疗等卫教知识。[3]
成立源起
[编辑]源起于烧伤作者沈晓亚的一本著作《怕见阳光的人》。该著作道出颜面损伤者所遭受之不平等对待,当时引起社会极大的回响,更发现多数颜损者依然躲在角落里怕见阳光。
因此,为了捍卫颜面损伤朋友的权益,以全方位服务为颜损及烧伤者重建环境、身体心理与社会功能,维护其尊严与人权,有一群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谁?]共同发起、继而成立全台湾第一个服务颜面损伤的公益团体[3]。
基金会历史
[编辑]1981年12月18日,该基金会正式成立。
1987年,阳光基金会以九位伤友、五位志工、两周的时间,以脚踏车环岛的方式,沿途举办预防意外伤害宣导座谈会,开启阳光预防宣导之页[3]。为强化初级预防工作,阳光长年来持续于全国各地进行烧伤预防、关怀尊重颜损者之教育宣导,积极预防烧伤意外,并深入校园,传达同理心培养、正向教育之理念。
2006年,阳光基金会正式展开口腔癌病友(简称口友)的全方位服务,致力于提升口友在术后的生活品质、居家照护,以及生理重建等各面向服务。此外,阳光基金会亦投入推动各项口腔病变的防治服务,提升社会对槟癌危害的关注,重视口腔保健观念,以及及早筛检、尽早治疗等卫教知识[3]。
2010年,在阳光基金会成立届满三十周年之际,提出了“脸部平权”的主张,呼吁大众以行动支持、尊重颜损者,极力争取让每一位颜损者可以拥有成功而圆满的人生[4]。
组织架构
[编辑]- 董事长:杨瑞永
- 副董事长:陈永隆
- 常务董事:马海霞 / 韩良俊 / 张承中
- 董事:张捷 / 曾国峰 / 刘阳明 / 周筱姿 / 林昭吟 / 卢克文 / 余明光 / 彭淑华
- 监察人:阙河渊 / 马长生 / 金世朋
参考资料
[编辑]- ^ <致力公益、人道与环保 3团体获文化奖>,台湾醒报。
- ^ <比塑化剂更毒!! 全国超过5万名学子嚼槟榔>,卫生署国民健康局新闻头条。
- ^ 3.0 3.1 3.2 3.3 阳光基金会官方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百名阳光伤友不畏寒风 元旦升旗集体呼吁“脸部平权” 总统夫人为颜损朋友加油打气>,阳光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