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强 (足球运动员)
个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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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陈志强 | ||
出生地点 | 英属香港坪洲 | ||
位置 | 中后卫、右后卫、左后卫 | ||
俱乐部信息 | |||
现在所属 | 终身停赛 | ||
青年队 | |||
198x–1990 | 丽新 | ||
职业俱乐部* | |||
年份 | 球队 | 出场 | (进球) |
1990–1991 | 丽新 | 3 | (0) |
1991–1995 | 东方 | 88 | (2) |
1995–1996 | 流浪 | 20 | (2) |
1996–1997 | 星岛 | 13 | (2) |
1997–1998 | 愉园 | 7 | (0) |
国家队‡ | |||
1989–1991 | 香港奥运队 | ? | (?) |
1990–1998 | 香港 | ? | (?) |
* 职业俱乐部出场次数与进球数仅计算国内联赛部分 最后更新于:2010年5月21日 ‡ 国家队出场次数和进球数 最后更新于:2010年1月18日 |
陈志强(Chan Chi Keung),已退役香港足球运动员,可以担任后防多个位置,包括中后卫、左后卫及右后卫,曾经效力于丽新、东方、流浪、星岛及愉园等多支香港足球甲级联赛球队。陈志强曾经多次入选香港奥运足球代表队及香港足球代表队,更曾入选亚洲明星队。
球员生涯
[编辑]陈志强在坪洲出生及长大,与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健和,合称为“坪洲孖宝”。
出身于1980年代著名的丽新青年军,1990-91年度赛季,获丽新提升上甲组,首次于甲组亮相,初时司职左后卫。
1991年夏天,丽新宣布退出,陈志强跟随大部分班底过档东方,成为“东方王朝”主要成员。1993-94年度赛季,因球队主力中后卫赖罗球离队,陈志强开始转任中后卫,表现更上一层楼。1993年10月27日作客日本以1-3负川崎读卖的亚洲冠军俱乐部杯初赛次回合赛事,取得个人职业生涯首个正式赛事进球。
1995年夏天,东方改组“青春班”,陈志强遂转投流浪。效力一季后,于1996年再转会星岛,表现出色入选香港足球明星选举最佳11人。
在1997年夏天,跟随老板官永义加盟愉园。1998年因卷入假波案,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并且判罚全球终身停赛。
国际赛生涯
[编辑]因应奥运足球赛于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开始,改为23岁以下球员赛事,香港足球总会于1989年1月成立由23岁以下球员组成的香港奥运足球代表队,陈志强成为首批入选的25名球员之一。于巴塞罗那奥运足球预赛6场赛事,陈志强在其中4场有份上场。
1990年7月,香港足球代表队拉队前往欧洲集训接近一个月,陈志强首次入选集训名单。
1998年世界杯预选赛主场对韩国表现出色,因而入选亚洲明星队,于1997年回归杯赛事对世界明星队,成为唯一入选的香港球员,而亚洲明星队教练是香港著名教练郭家明。
假波案
[编辑]1998年6月,廉政公署与香港警务处进行联合反赌波行动期间,拘捕香港足球代表队球员陈子江,他承认在1998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以不诚实手法导致香港队输掉比赛[1]。廉政公署调查发现,陈子江涉嫌串通其余球员,包括前锋韦君龙、门将陆嘉荣、后卫陈志强和边锋刘志远等人涉及操控球赛被判入狱,全球终身停赛[2]。
个人荣誉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98年假波案 6球员终身停赛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9-04-05.
- ^ 97年假波案4港将入狱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