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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生 (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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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生(1956年12月),男,河南内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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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6月,任鹤壁矿务局副局长。1997年11月,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01年9月-2004年12月在职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年1月,任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8年11月,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0年10月,任平顶山市代市长(2011年1月当选市长)。2013年4月,任中共平顶山市委书记[1][2]。2016年5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3]。2016年12月,改任河南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4]

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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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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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建生任平顶山市委书记 张国伟任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年4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2. ^ 陈建生同志任平顶山市委书记. 平顶山日报. 2013-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0). 
  3. ^ 河南平顶山市委原书记陈建生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澎湃新闻. [2016-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30). 
  4. ^ 韩长峰获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建生不再担任. 澎湃新闻. [2017-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31).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赵顷霖
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委员会书记
2013年4月-2016年5月
继任:
郭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