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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子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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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子孝
大明南京刑科给事中
籍贯浙江杭州府於潜县
字号字伯慕
出生嘉靖二十一年壬寅八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赵氏
出身
  • 万历二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阮子孝(1542年—?),字伯慕,浙江杭州府於潜县(今于潜镇)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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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试第十二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五名进士[1][2]。授建宁府推官。十年六月选授南京刑科给事中,弹劾故辅张居正及原吏部侍郎王篆各子滥登科第,张懋修等人都被革职为民。又劾罢宁夏巡抚晋应槐、福建巡抚劳堪、太仆寺少卿杜友兰,十一年闰二月巡视南京营务,条陈京营切要四事,疏荐原保定巡抚孙丕扬等人。崇祀乡贤。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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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阮玒;祖父阮浦;父阮栴。母金氏;继母盛氏。永感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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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