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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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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圃
位于东关街上的逸圃大门,2011年4月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7-0983-3-281
认定时间2013年3月

逸圃,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356号。

由扬州惠余钱庄老板李鹤生(1871-1937)建于清宣统二年(1910)。在1944年后归汪精卫政权第一集团军第九军军长颜秀武所有,1952年由扬州市政府作为敌产没收并用于驻军,其后相继作为苏北行署农林处宿舍、扬州广播电台台址(1960前后)和扬州国画院院址(1960年后),后成为多户居住的大杂院,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由扬州市政府迁出其中住户,并参考李氏后人所提供的《大宅平面图》、《大宅记》等修缮,同时复建了花厅等建筑[1],现为某酒店所有。

逸圃占地面积3521.44平方米,建筑面积2363.32平方米(含复建建筑866.68平方米),采用西宅东园的布局,中以火巷相隔,火巷尽头高处设四角亭,住宅后亦设有后花园。其中西侧为住宅五进(不计照厅),第三进为大厅忠恕堂;东侧利用曲尺隙地依壁叠山造园,北侧筑有五边形半亭澄瀛阁,亭下有潭,亭北为花厅,过花厅后小轩即达由复道廊和假山环绕的后园[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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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逸圃》.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2. ^ 《逸圃世泽薮平渊》. 余志群. 扬州日报. [201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