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
外观
(重定向自躲避征兵)
拒服兵役是指任何逃避政府规定的在本国军队中服役这一义务的企图,在许多国家拒服兵役涉嫌违反征兵相关的法律,会受到处罚。[1]
理由
[编辑]- 反战主义者,或基于宗教信仰。认为手持武器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罪孽,而不论是否真的杀害敌军;
- 不适应军事化的集体生活,例如觉得在军中无个人隐私可言;
- 人生另有规划,不想浪费自己的时间在军队中;
- 不愿意参加操练,对于辛苦的训练乃至磨练感到厌恶。
常见手段
[编辑]- 体检造假:许多国家会对新兵实施体检来进行筛选,以确保兵源的身体素质以及避免在军中闹出人命,因此有人会通过刻意减重、增肥、装病、购买医生信等方式使自己被认定为不宜接受军事训练的役男,从而改服役期较短的替代役或免除兵役。
- 移民到非义务役制度的国家:由于大多数国家都不接受外国人参军,也不能跨国执法,因此滞留他国不归或更换国籍至志愿役国家或可逃避兵役;
- 成为失踪人口:在入伍前故意失踪,使征兵单位无法找到该人,以逃避兵役;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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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服兵役者,可能受到如下处罚:
- 部分国家对于拒服兵役者实施刑事处罚,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不过通常是有期徒刑,当服刑完毕后,仍需补满兵役时间,除非已到除役年龄;
- 民事方面则可能包括罚款、禁止当事人担任公务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等,同时也可能有就学等生活方面的限制措施;
- 有的国家会对服兵役者及其家庭发放补助和奖励,若当事人最终拒服兵役,这些补助和奖励将被收回。
相关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Beare, Margaret E., ed. (2012). Encyclopedia of Transnational Crime and Justice. Sage Publications, p. 110 ("Draft Dodging" entry). ISBN 978-1-4129-9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