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阀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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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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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財閥解体 |
假名 | ざいばつかいたい |
平文式罗马字 | Zaibatsu-kaitai |
日语旧字体 | 財閥解體 |
财阀解体(日语:財閥解体/ざいばつかいたい)指的是1945年到1951年7月10日期间的盟军统治时期,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的对日本的占领政策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拆解被视为“侵略战争的经济基础”的财阀,也是“经济民主化”政策之一。
过程
[编辑]1945年10月16日,GHQ经济科学局局长雷蒙德·C·克雷默(Raymond C. Kramer)发布声明,期望日本政府自发实施财阀解体。1945年11月4日,日本政府向GHQ提交财阀解体计划。1945年11月2日,GHQ下令冻结日本“15大财阀”〔三井财阀、三菱财阀、住友财阀、安田财阀、鲇川财阀(日产康采恩)、浅野财阀、古河财阀、大仓财阀、中岛财阀、野村财阀、涩泽财阀、神户川崎财阀、理研康采恩、日窒康采恩、日曹康采恩〕的资产。1945年11月6日,GHQ驻日盟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修正并认可日本政府提交的财阀解体计划,麦克阿瑟保留监督、检查财阀解体实施情形的权力。
1946年4月4日,GHQ核准《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令》(持株会社整理委員会令)草案。1946年4月20日,《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令》公布施行,日本政府筹备成立“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持株会社整理委員会)。1946年6月3日,GHQ下令限制日本10大财阀家族的个人金融活动。1946年8月8日,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开始运作,命令被整肃的控股公司和财阀家族必须将持有的股票交由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处理。
1947年4月14日,日本政府公布《反托拉斯法》(独占禁止法)。1947年7月1日,《反托拉斯法》部分施行,公平交易委员会开始运作。1947年7月20日,《反托拉斯法》全面施行。1947年11月,日本政府公布《财阀同族支配力排除法》(財閥同族支配力排除法),解除与财阀有关的董事与监事的职务。1947年12月18日,日本政府公布《过度经济力集中排除法》(過度経済力集中排除法),命令具有垄断性的公司分拆。
1948年2月,原本三井物产要被分拆为200多个公司、三菱商事要被分拆为139个公司,但此时GHQ态度出现转变:由积极改革日本战前的政经模式改为促进日本经济复原。这个转变普遍被认为是因为冷战刚爆发,美国认为一个经济繁荣、增长迅速的日本能遏止或牵制共产主义的扩张,并有利改善和巩固美日关系,争取日本成为美国于亚洲的一个可靠的反共同盟,因而为了加速日本战后的经济复原而减低了财阀解体政策的强度。最后,实际被分拆的只有11家公司:日本制铁、三菱重工业、王子制纸、大日本麦酒、帝国纤维、东洋制罐、大建产业、三菱矿业、三井矿山、井华矿业、北海道酪农协同组合。1951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财阀解体完成,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解散,公平交易委员会承接其业务。1955年7月25日,日本政府废止《过度经济力集中排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