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丰塞卡湾

坐标13°15′N 87°45′W / 13.250°N 87.750°W / 13.250; -87.750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丰塞卡湾的卫星照片,2001由美国国家海洋暨大气总署拍摄
地图所示的丰塞卡湾位于左下,丰塞卡湾邻接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三国

丰塞卡湾(西班牙语:Golfo de Fonseca)是中美洲海湾,属于太平洋的一部分,该海湾被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环绕。

历史

[编辑]

最早发现丰塞卡湾的欧洲人是阿维拉的希尔·冈萨雷斯英语Gil González Dávila。冈萨雷斯以资助其冒险的金主命名此地,也就是哥伦布不共戴天的政敌丰塞卡主教英语Juan Rodríguez de Fonseca[1]

1849年美国派出考古学家伊弗雷姆·乔治·斯奎尔英语E. G. Squier与宏、萨、尼三国协议缔约,欲建造一条运河横通太平洋加勒比海。英军驻中美洲指挥官弗雷德里克·查特菲尔德英语Frederick Chatfield担忧此建设会让美国进一步威胁英属蚊子海岸地区,于是派出舰队占领虎岛以控制丰塞卡湾湾口。但斯奎尔早已料到英国会派出舰队,所以事先和三国协议暂时将虎岛割让予美国,在英军占岛不久之后,斯奎尔要求英军离岛。查特菲尔德不想挑起英国和美国的全面大战,只好默然率军撤离。

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在丰塞卡湾的岛屿主权争端开始于1854年,陆地边界争端则开始于1861年。

1917年,中美洲法院中美洲统合体的前身)裁决了"丰塞卡案"(Fonseca case),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这三个沿岸国家拥有共同所有权。结果导致萨尔瓦多与尼加拉瓜的争议加剧。尼加拉瓜和美国签订布赖恩-查莫罗条约,在湾边开设美国海军基地。萨尔瓦多大表不满,认为此举违反丰塞卡湾中的共同所有权行使。法院站在萨尔瓦多一方,但美国依然我行我素执意开拓海军基地,无视法院之判决。[2]

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两国的领土争端导致了1969年的“足球战争”。1972年,两国就陆地边界的主要部分达成协议,解决了大部分边界问题,只留下6段边界未能解决。1980年两国签订了《和平条约》,确认了边界的协议地段,并设立了联合边界委员会以解决剩下的六段边界,条约还规定如果在五年内未能达成协议,两国应在六个月内进行谈判并签订特别协议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根据这一规定,两国于1986年5月24日签订了特别协议,把有关陆地、岛屿和海上边界的争端提请国际法院解决,请求国际法院成立一个由三名法官和两名专案法官组成的分庭审理这些争端。1989年11月17日,尼加拉瓜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参加诉讼,但尼加拉瓜并不要求作为当事第三方。洪都拉斯不反对尼加拉瓜参与此案;萨尔瓦多则表示反对。由于萨尔瓦多的反对,该案分庭首先对是否允许尼加拉瓜参与本案进行审理,并在1990年9月13日判决尼加拉瓜被允许在关于丰塞卡湾水域法律制度的范围内参加诉讼。该案是国际法院第一次允许第三国参加诉讼。1992年9月11日,国际法院“萨尔瓦多/洪都拉斯”案判决,将丰塞卡湾的土地、岛屿、海洋边界分开处理,判定三国分享丰塞卡湾的控制权,并将梅安格拉岛与梅安格丽塔岛(Meanguerita)归给萨尔瓦多,埃尔蒂格雷岛(虎岛、蒂格雷岛)归给洪都拉斯。国际法院判决,丰塞卡湾属于历史性海湾,丰塞卡湾三海里以外的水域是历史性水域,三个沿岸国共同享有主权,即丰塞卡湾水域属于三国的共同内水,但是其它国家的船舶在海湾享有无害通过权[3]国际法院指出,共管的安排是“一种对某块领土共同行使主权政府权力的有组织的体系”,一般是通过相关国家之间的协议建立的,不过也可以是国家继承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例如在丰塞卡湾的情形),是领土主权从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的方式之一。除了1917年的判决外,法院判决的基础是该海湾水域的历史性、三个沿岸国家的一贯主张以及其他国家没有抗议。

自然地理

[编辑]

丰塞卡湾面积3,20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度261公里。

丰塞卡湾的气候属典型的热带与亚热带,干湿两季分明。丰塞卡湾年雨量约1,400–1,600 mm,80%的雨量都由湿季贡献,五月至十一月为湿季期间。[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Public Domain 此句或之前多句包含来自公有领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编). Fonseca, Bay of.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10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604–605. 1911. 
  2. ^ El Salvador v. Nicaragua, CACJ, Judgment of 9 March 1917, 11 Am. J. Int'l L. 674 (1917). [2017-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20). 
  3. ^ ICJ, Land, Island and Maritime Frontier Dispute (El Salvador/Honduras, Nicaragua intervening), Judgment of 11 September, 1992.
  4. ^ Honduran Secretariat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2: 23

外部链接

[编辑]

13°15′N 87°45′W / 13.250°N 87.750°W / 13.250; -87.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