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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 (棒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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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垒球裁判(英语:umpire)是负责主持一场比赛的人士,职责包括开始及结束比赛、执行比赛及场地规则、对双方攻防动作做出判决、及依规则执行处罚[1]。在美国裁判常被以缩短的 ump 称呼,又因裁判制服多为蓝色系而常被俗称为 blue,但在职业比赛球员及教练则多直呼裁判名字;在台湾,球迷及体育主播、记者常会尊称裁判为“先生”或“老师”。虽然早期比赛多由一位裁判主持比赛,但20世纪后多由多位裁判所组成的裁判组来负责主持比赛。

责任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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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
在2008年美国大联盟一场底特律老虎明尼苏达双城比赛时,四位裁判在场中的开会

在比赛中会指定一位至六位裁判执法,分别为站在本垒后方的主审以及各垒包的一垒审二垒审三垒审,和外野的左线审右线审,以确认其比赛公平性。

比赛中由主审裁判,判定投手投出球为好坏球以及比赛双方各选手有无违规事项,以保持比赛的进行。各垒裁判主要负责是跑垒员有无安全上垒、是否为界外球野手有无确实接到球,通常由距离打击出去球最近的裁判作出与其相关的判决。

外野裁判(左线审、右线审)通常只在重要赛事使用,如美国职棒大联盟明星赛、及根据层级不同全部或部分的季后赛:美国职棒大联盟在所有的季后赛均派出六人裁判组,但在较低层级,如大学级NCAA赛事则只在冠军赛使用六名裁判[2]。中华职棒仅在季后挑战赛台湾大赛由六位裁判执法。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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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所做的判决是最后的决定,除非在与场中其他裁判开会讨论后决定改判[1]。如遇到判决有异议双方可以请求抗议,并由主审做最后判决。近年多项业余国际赛事及职业联盟比赛亦开放可由总教练提出电视辅助判决,由主审、技术委员或专门裁判重新审视电视重播来确认判决正确性。

2014年起,美国大联盟开始容许总教练经由录影重播挑战判决,假如挑战成功可以再度挑战[3]。假如一位裁判可能引用规则错误而误判,在某些联盟,如大联盟,可以针对这个判决抗议[1]。假如裁判坚持判决无误,联盟高层人员可做出最后裁决。

为降低好坏球判决的争议,电子好球带系统(Automated Ball-strikes,ABS)开始在美国职棒小联盟部分赛事以及韩国职棒例行赛使用[4],但因技术问题,以及球员的习惯等需因素,大联盟及其他职棒联盟或国际赛事尚未导入[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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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Official Rules: 9.00 The Umpire. MLB. [2007-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4-29). 
  2. ^ Special Event selection. MLB. [2007-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5). 
  3. ^ Replay Review Regulations. MLB. MLB. [20 April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9). 
  4. ^ 吴清正. 電子好球帶》美職試了5年 還有技術待克服. 自由时报. 2024-08-21 [2024-12-02]. 
  5. ^ Kukuma. 電子好球帶的問世,能對棒球帶來正向改變嗎?. 野球革命. 2024-05-25 [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