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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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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宪
大明陕西苑马寺少卿
籍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原名龚宪
字号字德成
出生嘉靖七年(1528年)七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熊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叶宪(1528年—?),原姓龚,字德成,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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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第七十四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八十三名,二甲第八十名进士[1][2]。历官礼部署员外郎,隆庆三年(1569年)九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改山西,六年五月升贵州布政司右参议。万历三年(1575年)十一月降调云南佥事,七年二月升河南左参议,十年十一月改补山东左参议兼佥事,十二年五月降补四川佥事,十四年正月升陕西苑马寺少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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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叶思齐;祖父叶景通;父叶钧,母衷氏。重庆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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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