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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必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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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必镜,号湛明,直隶延庆卫(今北京延庆县)人,清朝初年政治人物。明崇祯年间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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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顺天府乡试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三甲进士。[1]都察院观政,十一年任山东乐安县知县[2],十三年考察去职,十四年补大同府知事。清顺治三年(1646年)出任松江府华亭县知县一职,顺治五年(1648年)由张廷琦接任[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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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潘必镜,曾祖相,岁贡、州判;祖烈,寿官;父丕,广平府训导。湛明,诗五房,庚子十二月十一日生,延庆卫人,丁卯一百二十三名,会二百一十八名,三甲一百十二名,都察院观政,戊寅授楽安知县,庚辰考察,辛巳补大同府知事,癸未口州府知事。
  2. ^ 《乐安县志》·卷之九:潘必镜北直延庆州人,进士,崇征十一年任
  3.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前任:
朱芾煌
乐安县知县
1638年-1640年
继任:
乔尚质
山西举人
前任:
陈鉴
华亭县知县
1646年-1648年
继任:
张廷琦